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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荣获“2020年度中国全面小康特别贡献城市”奖
2021年01月06日 来源:拉萨日报 作者:

拉萨市获“2020年度中国全面小康特别贡献城市”奖。图为颁奖现场。中国小康网供图

近日,在第十五届中国全面小康论坛上,拉萨市荣获“2020年度中国全面小康特别贡献城市奖”。

近年来,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关怀下,在区市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北京、江苏两省市的无私援助下,拉萨市按照“五个一批”“六个精准”要求,紧盯“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头号民生工程来抓,建立了“6+N”攻坚体系,在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拉萨市率先在西藏自治区实现整体脱贫。

拉萨市坚持把中央、区党委部署要求与拉萨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按照不同对象和致贫原因分类精准施策,扎实推进“以业脱贫、以迁脱贫、以教脱贫、以补脱贫、以保脱贫、以助脱贫”。

拉萨市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找准发展路子,根据区位条件、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正确处理好不离乡不离土、就近就便、能干会干的关系,选择适合本地发展的特色产业。把扶贫项目与贫困地区的实际和贫困群众意愿结合起来,探索出了一套既能实现脱贫致富,又能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产业模式,提高了贫困群众脱贫持续性和稳定性。通过产业项目入股分红、吸纳就业等方式,辐射带动3.7万人增收。大力开展消费扶贫,进一步拓宽了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加大转移就业培训力度,1.24万名建档立卡劳动力掌握一技之长,通过组织招聘会、成立劳务派遣机构提高就业规模化程度、东西部协作等方式,近1.3万名建档立卡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人均月工资达2500元以上。持续实施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工程,鼓励有劳动力的困难群众在生态补偿岗位上实现工资性收入,每年带动2万余名农牧区困难群众人均年增收3500元,切实将“绿水青山”变成贫困群众的“金山银山”。

针对居住在生存环境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贫困人口,大力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32个,坚持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实现22979名群众搬迁入住。配套产业项目96个,实现1户至少1人以上稳定就业,确保贫困群众“搬得出、留得住、能致富”。

持续推进十五年免费教育,认真落实国家“三包”政策和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11.75万人。出台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资助办法,全额资助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并按照3000元/年补助生活费,切实减轻贫困家庭教育负担。认真开展控辍保学行动,建立0至15周岁适龄儿童数据库,对就学情况实施动态监管,针对不适宜在学校就读的学生开展送教上门活动,确保每一名适龄少年儿童不因贫辍学失学。

不断完善农牧区基本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年人均4813元,城镇集中(分散)特困人员、农村集中供养标准达到13213元、农村分散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达到年人均7070元。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达到每人每月100元、200元,医疗救助年最高救助标准达到25万元。乡(镇)、村(居)达到一乡一院、一村一室的标准,乡(镇)医生平均达到10人以上、村医平均达到2人以上,形成市县乡村四级医疗服务圈,实现了“小病不出乡、中病不出县、大病不出市”的目标,深入实施“三个一批”,全面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扩大到33种。建档立卡贫困户在乡镇卫生院、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达到95%,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达到90%。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实现整体脱贫后,拉萨市坚持把成效巩固、提升脱贫质量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持续在接续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上下功夫,把巩固提升脱贫成效与实施以“神圣国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为主题的乡村振兴结合起来,成立脱贫巩固暨乡村振兴专班,出台《拉萨市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逐步摸索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融合,将产业扶贫与产业兴旺、生态扶贫与生态宜居、“志智双扶”与乡风文明、转移就业与生活富裕、党建促脱贫与治理有效结合,保障贫困人口长效脱贫、持续脱贫、稳定脱贫。

通过5年攻坚,全市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动态清零、贫困县(区)全部摘帽,“两不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三保障”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贫困人口收入大幅度提升,农牧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经济社会发展明显加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乡村振兴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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