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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444万元
2021年07月30日 来源:西藏日报 作者:

近日,为有效化解农资价格上涨对农民种粮收益的影响,稳定农民收入,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拉萨市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444万元,对拉萨市41.33万亩青稞、小麦、豆类作物进行补贴,以弥补农资价格上涨对农民增支造成的影响。

为使补贴尽快到达实际种粮农民手中,拉萨市财政局同市农业农村局联合组织制定了实施方案,并根据市农业农村局资金分配意见,及时将补贴资金下达到各县(区)财政局,各县(区)财政局随即开展信息统计、公示、复核等工作,根据统计公示无误后的信息,通过“一卡通”的形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

据了解,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主要以在自治区范围内种植青稞、小麦、水稻等粮食作物的实际种植面积为核算补贴标准;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由各市(地)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该项工作开展以来,拉萨市财政局积极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把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分配工作放在首位,督促各县(区)严格按方案要求执行,及时在规定时限内将补贴资金兑现到种粮农民手中,并要求各县(区)加大监管力度,建立日调度督导机制,及时掌握资金拨付情况并妥善处理执行中的问题,坚决杜绝违规操作、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和补贴资金发放中骗取、套取、违规发放等行为。

据了解,在基层财政和农业农村等部门的通力协作下,7月15日,拉萨市已完成全部补贴资金兑现工作,惠及种粮农民3.25万户,有效确保444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切实发放到符合标准的农民手中,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到了实处,对稳定农民收入、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起到了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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