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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西藏民主改革61周年: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铸牢
2020年03月23日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作者: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民主改革61年来,西藏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手足相亲、守望相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铸牢。

深入持续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解决好民族问题,物质方面的问题要解决好,精神方面的问题也要解决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解决精神、思想、理念的问题,而解决精神方面的问题,宣传教育就是主要的方式。全区各地市充分利用“3·28”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西藏和平解放、全区民族团结教育月、国庆节等重大节庆节点,大力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新旧西藏对比”教育、反分裂斗争教育,教育引导各族人民认清达赖集团政治上的反动性、宗教上的虚伪性、手法上的欺骗性,自觉与达赖集团划清界线。把加强民族团结教育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全过程,坚持用国家公民意识统摄民族和宗教意识。深化马克思主义“五观”宣传教育,让各族人民凝聚思想共识,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2017年,自治区党委在全区深入开展“四讲四爱”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各族群众讲党恩爱核心、讲团结爱祖国、讲贡献爱家园、讲文明爱生活。今天的西藏“三个离不开”思想日益深入人心,“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已成为西藏各族人民的广泛共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巩固。

不断强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有效方式和载体。自治区党委不断创新形式、多措并举,强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促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铸牢。1990年7月,西藏首次将9月份设为“民族团结月”。此后每年9月,西藏各地市都会采取举办宣讲报告会、专题讲座、文体活动、参观红色纪念馆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和庆祝活动,扎实推进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寺庙、进连队、进农牧区。1990年9月,自治区党委在拉萨召开首次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自2011年开始,自治区党委进一步加大了民族团结进步表彰的力度,每年都在拉萨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弘扬正气、树立榜样,激励群众、感化群众,营造人人为民族团结作贡献的良好氛围。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制度化、法治化方面,2012年拉萨市制定《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将每年9月17日定为民族团结进步节;截至2019年,西藏累计有23家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6家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和10家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为西藏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2020年1月,自治区人大通过了《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在总结西藏民族团结所取得的成果和积累的经验基础上,以法规的形式对模范创建进行全方位的规范,必将进一步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铸牢。

构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实现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西藏坚持尊重民族差异而不强化差异、保持民族特性而不强化特性,坚持开放包容的理念,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积极发展民族互嵌式社区,吸引并鼓励各民族群众共居一个社区,建立民族团结家庭,实现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状态,以达到不分彼此、守望相助的目的。鼓励区内学生和劳动者赴内地省份求学或就业,对到内地省份就业的大学毕业生提供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吸引内地省市学生到西藏求学,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吸引区外优秀毕业生到西藏工作和创业,通过双向人员交流,达到彼此加深了解和理解,增进民族感情的目的。持续深入地开展干部人才援藏工作。援藏干部人才与西藏的干部群众共同工作和生活,甘苦与共,情同手足,彼此分工协作,贡献才智和力量。通过建立基于共同奋斗目标基础上结成的协作共同体,使各族人民群众成为心心相印、鱼水情深、团结互助、相互促进的大家庭。大力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深入开展藏汉双语互学活动,让语言成为促进各民族团结的重要工具,让民族团结世代相传。

把“凝聚人心”作为民族团结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牢牢把握改善民生、凝聚人心这个出发点和落脚点。”西藏始终遵循改善民生、凝聚人心这一重要原则,坚持每年把70%以上的财力投向民生,重点向农牧区、弱势群体倾斜,全力办好民生实事。优先发展教育,在全国率先实现了15年免费教育,以公办教育为主的普惠性学前双语教育网络也基本建成。持续促进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率保持了较高水平,城镇零就业家庭已全部动态清零。持续提高群众可支配收入,2019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分别为10%和13%,继续位居全国第一。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均等化、率先实现五保户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农牧区医疗制度覆盖率达100%,实现全民免费健康体检和先心病儿童免费救治。“十二五”期间,实施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21.8万套(户)、农牧区危房改造14.7万户,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433个,开工建设122个边境小康示范村。2019年底,西藏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所有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西藏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切实增强了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也极大地凝聚了民族团结的民心与民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西藏民族工作,作出“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指示,明确把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作为西藏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引领新时代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事业不断创新发展。

准确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科学内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需要“实践”与“意识”的良性互动。“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是构成民族实体的最基本特征,民族意识又是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最核心的表现。这揭示了人们的“意识”在民族建构这一社会过程的重大意义。因此加强宣传教育,使各族群众形成正确的“五观”是十分必要的。同时,必须采取更大力度的措施,延续西藏经过实践检验形成的好做法,加强各族群众的交流融合,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西藏有更加扎实的“实践”根基。

扎实推进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工作实践的理念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族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推动了民族工作理论与实践的与时俱进,拓宽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为做好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西藏作为一个特殊的边疆民族地区,在新时代如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不断推进民族团结事业健康发展,是我们必须研究探索和实践的重大课题。另一方面,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实践的进步已对民族政策的不断发展提出了迫切要求。因此,必须根据国家对民族工作的宏观定位,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念创新上补足功课、下足功夫。要着眼全局、把握大势,凝心聚智、共同探索,在解决具体问题中推进西藏民族工作实践创新,回应时代之问。

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新格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工作的主题和主线,也是需要全社会力量协作完成的大事。全区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民族工作,树牢一切工作都与民族工作密不可分的思想,始终把民族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来做。要树牢政治意识,坚持从政治上把握民族关系、看待民族问题,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树牢大局意识,自觉站在党和国家大局的高度认识和看待民族团结工作,在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生态党建等工作的大局中创造性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要严格贯彻落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尽快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统战民宗部门统筹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各族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为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可靠保障。

深入推进依法治藏,坚持用法治保障民族团结。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确保各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深入推进依法治藏工作,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一要坚决依法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切实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二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民族事务和矛盾。在面临和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各类事(案)件时,西藏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着力强化法治思维,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确保各族群众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各族群众平等享受权利、平等履行义务。三是依法保障西藏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建立完善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体系,着力依法保障、维护和增进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大对损害各族群众合法权益的现象和行为的惩处力度。四是切实增强西藏各族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有针对性地、有效地开展普法活动和法治教育,努力让各族群众成为尊法、知法、守法、用法和护法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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