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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交警破获一起损毁交通设施案
2021年04月19日 来源:西藏商报 作者:

4月7日上午8时许,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东大队民警在巡逻当中发现当热东路路段交通设施损坏,城东大队立即组织警力与拉萨市公安局成关公安分局嘎玛贡桑派出所查找线索。

经调取现场监控发现,4月7日凌晨3时许,当事人王某利用电锯锯断中心隔离栏,取得王某故意破坏交通设施的相关证据后,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东大队立即将当事人王某传唤到嘎玛贡桑派出所询问,王某对故意破坏交通设施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城东大队已将该案件移交嘎玛贡桑派出所,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了解,交通隔离防护栏起着保障行车安全和通行顺畅、防止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等重要作用,任何人不得擅自损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除信号灯,交通设施还包括护栏、标志、标线等。拉萨交警表示,公民应自觉维护交通设施,不得故意损毁,一旦发现有人私自破坏交通设施,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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