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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2021年06月04日 来源:西藏商报 作者:

6月3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2020年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涵盖水、大气、声、土壤、辐射、草地、森林、湿地、生物多样性等基本情况。公报显示,2020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在良好状态,纳入监测的河流、湖泊整体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地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七市(地)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9.4%。土壤环境质量处于安全水平,监测表明,全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总体保持稳定,西藏仍然是世界上生态环境质量最好的地区之一。

拉萨平均优良天数比例100%

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税燕萍介绍,2020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整体保持优良,全区环境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9.4%。拉萨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100%,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2位。其他市(地)环境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分别为日喀则市99.4%、山南市99.4%、林芝市100%、昌都市100%、那曲市99.7%、阿里地区97.0%。珠穆朗玛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在优良状态,达到一级标准。

全区主要江河、湖泊水质整体保持良好,达到国家规定相应水域的环境质量标准。澜沧江、金沙江、雅鲁藏布江、怒江干流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拉萨河、年楚河、尼洋河等流经重要城镇的河流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发源于珠穆朗玛峰的绒布河水质达到Ⅰ类标准。纳木措、班公措、羊卓雍措水质总体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色林措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全区七市(地)行署(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镇20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

全区土壤监测点位各污染物浓度限值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中风险筛选值限值要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处于安全水平。

监测表明,2020年全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总体保持稳定,西藏仍然是世界上生态环境质量最好的地区之一。

续建新建污水处理厂14座

在蓝天保卫战方面,西藏持续优化调整产业、能源、运输和用地结构,推进防风固沙绿化、扬尘、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等污染控制。同时,西藏持续深入推动碧水保卫战,划定141个县级及以上城市和1个万人千吨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落实资金3.87亿元,续建新建污水处理厂14座,推进27个农村污水处理试点工程建设,全区设区城市、县城及以上城镇污水集中处置率提升至96.28%、78.06%。

此外,西藏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完成全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65个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实施土壤污染风险分类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1%,受污染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资金2.06亿元,续建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24座,转运站15座,全区设区城市、县城及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分别为99.63%、97.34%。

全面推进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累计投入121.5亿元深入实施《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完成营造林145.48万亩,沙化土地治理51.5万亩,消除“无树村”“无树户”。拉萨市获奖补资金20亿元,全面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和水系连通工程。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制度体系,拉萨市、山南市和阿里地区获得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地区)称号。

2020年,西藏完成《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立法,出台《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实施细则》《西藏自治区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建立《西藏自治区(中)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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