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西藏生态文明建设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4349/2017-00020 文      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17-01-06 15:42:00

时间: 2017-01-06 15:4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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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是西藏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是西藏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关系到西藏的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西藏作为青藏高原的主体,是中国和亚洲的“江河源”和“生态源”,是亚洲乃至北半球气候变化的“启动器”和“调节器”,是世界上独特的生态环境地域单元。

一、国家有关部委政策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林业局、气象局等部委一直积极支持西藏生态文明建设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一是先后将我区山南市、林芝市和日喀则市纳入到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二是2013年多部门联合发布了《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将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列入到重点地区。三是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加强青藏高原气候变化影响的机理与评估方法研究。四是“十二五”以来通过国家资金支持筹措项目经费4902.3万元,重点支持青藏高原水物质和边界层观测、青藏高原中部和南坡边界层梯度观测系统等10个项目建设。五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在今年3月同意依托西藏自治区遥感应用研究中心建设“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西藏数据与应用中心”并设在西藏自治区气象局,5月国家卫星气象中心拉萨分中心正式成立。六是中国气象局从2014年开始组织开展了第三次青藏高原大气科学试验,2015年启动了中国干旱气象科学研究,进一步揭示青藏高原气候变化和演化趋势,提出了科学依据,提高了高原对中国和全球气候影响的认识水平。中国气象局成都高原气象研究所建成了青藏高原主体狮泉河观测基地和移动观测平台,可以实现对高原气象关键区的协同观测、科学试验和业务支撑。另外,中国气象局正在编制的《生态文明建设与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将把西藏生态监测站网建设、预报预警和评估纳入到规划中。在未来几年,中国气象局将重点在保证静止气象卫星在青藏高原区域的覆盖性、稳步提高数据集质量、提高定量遥感产品质量、联合建立卫星遥感应用中心、开展监测预测技术技术研究和生态监测评价系统等领域,强化科技支撑和增强监测能力建设。

二、西藏自治区具体工作

近年来,中央和国务院加快对西藏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政策落实和项目落地进度,我区按照既定的战略方针和目标任务,充分整合资源,全方位推进,各项生态文明建设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有序开展。

(一)2017年底前协调环境保护部确定“十三五”西藏总量控制指标和目标任务,2018年底前完成编制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根据“十三五”规划已明确任务,组织开展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协调国家落实生态补偿综合机制、申请修编《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开展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国家加快推进生态监测站点建设项目。开展自治区以下环保监测监察执法机构垂直管理改革,修订完善《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制定出台《西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稳步推进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二)“十三五”申报2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任务,继续加强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规范化建设。编制完成《西藏生物多样性优先区规划》,协调落实资金,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组织实施实蝇及外来有害生物监测计划,加强对口岸查验设施设备的建设,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门生物安全宣传。

(三)全面实施“两江四河”造林绿化工程。做好边境地区国土综合防护和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综合治理规划对接工作。继续实施沙化土地封禁保护、退牧还草、人工种草、草原鼠虫害和毒害草防治、气象防灾减灾等工程。加快推进拉鲁湿地保护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

(四)继续实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业和民用、公共机构以及节能能力建设六个方面的重点节能工程,积极开展“西藏节能环保工程”“十三五”规划储备项目的前期工作。继续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实施循环经济“六五三”示范行动。推动工业锅炉节能改造,实施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加快培育再生资源龙头企业升级改造,发展节能服务产业。

(五)以拉萨市、昌都市为试点组建或改组设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加大对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投入。力争在西藏先行试点国家生态综合补偿机制,建立稳定增长的补偿机制,开展湿地、自然保护区、水生态和水土保持的生态效益补偿试点。提高禁牧补助标准和草畜平衡奖励标准,实行差异化补助政策。争取中央采用国土二调公布的数据核算西藏草奖资金,实现西藏天然草原可利用面积全覆盖。争取扩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

(六)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十三五”期间中央对西藏特殊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6〕87号)中已明确“十三五”期间加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下一步争取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西藏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的支持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支持力度。推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相关工作,初步形成适应区情、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作良好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机制,确保顺利融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下一步,我区继续与相关部委汇报衔接,进一步落实西藏在发展中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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