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对自治区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33号 (D类69号)建议的答复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0-0022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 | 2020-11-19 19:02:17 |
对自治区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33号(D类69号)建议的答复
瞿泽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昌都市煤炭产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西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以及自治区领导批示,“请昌都市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国家‘三去一降一补’政策,大力发展水电等清洁能源产业,多措并举解决本地区能源需求。”同时,昌都市煤炭矿区未编制矿区总体规划,也未纳入国家相关矿区规划。目前,昌都市暂时无法加快推进煤炭产业发展。
感谢您对我区煤炭产业发展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
联系单位:西藏自治区能源局
联系电话:0891-6836145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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