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对《关于大力推进农牧区合作组织畜牧业转型升级的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4349/2021-00505 文      号 藏农厅办案字〔2021〕21号
发布机构 西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1-08-19 17:37:56

时间: 2021-08-19 17:37:56 来源: 区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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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大力推进农牧区合作组织畜牧业转型升级的提案》的答复

伟托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农牧区合作组织畜牧业转型升级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我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

我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在提升农牧民专业化组织化程度、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有效促进和规范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加快推进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工作,我区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藏政办发〔2009〕57号)、《西藏自治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奖励办法(试行)》(藏党农发〔2015〕13号)、《西藏自治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自治区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藏农厅发〔2019〕267号),在税收、信贷、注册登记、土地使用等方面制定了优惠政策,加大政策支持、帮扶引导、基础建设、产业培育、市场拓展、品牌打造等力度。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夯实乡村振兴的人才基础,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2020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社厅、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2020年招聘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医务人员、农业农村工作专员和乡村幼教人员的实施方案》(藏人社发〔2020〕78号),共招聘6617名相关人员,其中招聘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专干435名,目前由于岗位待遇等问题,大学生报考合作社专干的人员较少。下一步,我厅将积极与自治区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加大大学生在当地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就业力度。

感谢您对我区专合组织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将在实际工作和制定政策过程中加以参考和采纳,并逐步予以落实。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

联系单位:区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联系电话:0891-6339766。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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