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2020年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稳定
索引号 000014349/2021-00377 文      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1-06-07 11:08:54

时间: 2021-06-07 11:08:54 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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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稳定


图为发布会现场。

6月3日上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0年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状况。2020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在良好状态,七地(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9.4%。全区主要江河、湖泊水质整体保持良好,达到国家规定相应水域的环境质量标准,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处于安全水平,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稳定。

主持人: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对外传播处处长 杨洪森

新闻发言人: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税燕萍

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截止2020年底,全区清洁能源电力装机占比89.5%,同比提高1.6个百分点。碧水保卫战持续深入,划定141个县级及以上城市和1个万人千吨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建立664个入河排污口台账。完成1491个地下储油罐防渗更新改造。落实资金3.87亿元,续建新建污水处理厂14座,推进27个农村污水处理试点工程建设,全区设区城市、县城及以上城镇污水集中处置率提升至96.28%、78.06%。全区设区城市、县城及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分别为99.63%、97.34%。

全面推进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累计投入121.5亿元深入实施《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完成营造林145.48万亩,沙化土地治理51.5万亩,消除“无树村”“无树户”。开展2015—2020年生态状况变化遥感调查评估和藏北草地保护与建设工程成效评估,集成1个中心10个子站生态遥感监测成果。探索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与评估研究工作。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制度体系,拉萨市、山南市和阿里地区获得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地区)称号。

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办理损害赔偿案件10起。健全自治区本级环保督察制度体系,实施3批次跟踪督察,本级督察整改完成率达到90%。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重点行业(项目)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

强化基础支撑保障。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全区32个集体、161名个人受到国家表彰。山南、林芝、昌都、阿里4个地(市)共设立12个生态环境监测片区站。建立环境空气质量每日预报预警机制,每日在西藏电视台发布全区七地(市)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建成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和机动车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重点企业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平台和环境涉税信息共享平台。

提升服务发展水平。印发《西藏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应急预案》,实现医疗机构设施环境监管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废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处置100%全落实,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召开重点项目环评推进会,全力服务川藏铁路、脱贫攻坚和强边固边等重大项目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与“互联网+政务服务”管理,完成18个规划环评审查,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1067份,登记备案9269份,重点规划和重点项目环评执行率达100%。

据悉,下一步,我区持续深化自治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的载体和示范作用,确保到2025年全面达成自治区30%县(区)、40%的乡(镇)、60%的村(居)创建为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乡(镇)、村(居)的阶段性目标。通过实实在在的创建成效,带动提升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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