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全区招商引资考核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000014349/2021-00027 文      号 藏政办函〔2021〕22号
发布机构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1-05-11 10:03:38

时间: 2021-05-11 10:03:38 来源: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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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全区招商引资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2021年3月,根据自治区党委九届九次全会暨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围绕《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根据《西藏自治区招商引资扶持方案(试行)》《西藏自治区2020年度招商引资考核工作办法》规定,自治区对2020年全区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并经十一届自治区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定,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全区招商引资目标任务为500亿元。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各援藏省(市)、中央企业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全区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595.55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2.46亿元、占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的35.74%,超额完成自治区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其中:拉萨市实际到位资金301.69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42.59亿元;日喀则市实际到位资金84.24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7.28亿元;山南市实际到位资金64.18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65亿元;林芝市实际到位资金53.72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2.75亿元;昌都市实际到位资金62.24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5.71亿元;那曲市实际到位资金14.68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69亿元;阿里地区实际到位资金14.8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79亿元。

2020年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始终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增收,带动33728人就业,实现增收8.77亿元,带动效果明显。

二、考核结果运用

(一)2020年各地(市)招商引资奖励资金分配。按照《西藏自治区招商引资扶持方案(试行)》《西藏自治区2020年度招商引资考核工作办法》规定,结合2020年招商引资考核结果,自治区对各地(市)招商引资工作奖励资金共计5亿元。其中,拉萨市13772万元、日喀则市8925万元、山南市7425万元、林芝市6667万元、昌都市7305万元、那曲市760万元、阿里地区5146万元。

(二)2020年招商引资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和个人。在2020年招商引资工作中,各地(市)主动作为、真抓实干,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为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全区各级各部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对2020年招商引资工作成绩突出的山东省第九批援藏干部中心管理组等22家单位和闫斌等36名个人(见附件)进行通报表扬。

三、2021年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起步之年,也是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做好2021年招商引资工作、落实好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意义重大。2021年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明确2021年全区招商引资目标任务为600亿元,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切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以处理好“十三对关系”为工作方法,紧紧围绕“七大产业”发展目标,紧扣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实现“四个确保”,按照“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要求、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盯《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突出发展壮大实体经济,着力推进就业增收,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高招商引资实效,为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民生改善和就业增收提供强有力支撑。

附件:2020年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和个人名单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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