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K3984687-7/2016-00003 文      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文化厅 发布日期 2016-09-10 09:53:00

时间: 2016-09-10 09:5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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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西藏自治区文化厅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决算表

二、支出决算表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文化艺术发展战略有关政策法规草案;拟订全区文化艺术事业、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文化系统的体制机制改革。

(二)管理全区文化艺术事业,扶持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文化艺术品牌;指导文化理论研究、文艺评论工作和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组织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

(三)推进全区文化艺术领域的一般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一般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管理全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工作。

(四)指导全区社会文化事业发展;指导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指导、管理全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组织全区性群众文化活动。

(五)协调拟订全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全区文化产业发展,承办对外文化交流项目,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和合作。

(六)拟订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起草有关法规草案,组织实施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七)拟订全区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和管理文化市场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区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和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八)负责对全区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批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

(九)拟订全区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区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十)指导、管理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及对港澳台地区的文化交流工作,组织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十一)负责管理自治区文物局。

(十二)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西藏自治区文化厅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15年度决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一)西藏自治区文化厅机关

(二)西藏自治区歌舞团

(三)西藏自治区藏剧团

(四)西藏自治区话剧团

(五)西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

(六)西藏自治区图书馆

(七)西藏自治区展览中心

(八)西藏自治区民族艺术研究所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15年度决算明细表

(见附件1-7)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15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自治区文化厅2015年度收入支出总决算30,094.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589.59万元,增长28.03%。

二、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自治区文化厅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094.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87.62万元,占总收入77.71%;其他收入18.68万元,占总收入0.06%;上年结转6688.27万元(属以前年度未完成的项目资金结转到本年度继续使用),占总收入22.23%。

三、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自治区文化厅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094.5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5,348.18万元,占总支出84.23%;年末结转4746.39万元,占总支出15.77%。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自治区文化厅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348.1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758.14万元,增长52.7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自治区文化厅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25,348.18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082.97万元,占总支出87.12%,比上年同期增加7716.54万元,增长53.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5.21万元,占总支出12.88%,比上年同期增加1041.6万元,增长46.8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按经济用途划分:

自治区文化厅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348.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94.5万元,占总支出54.03%,比上年同期增加5080.68万元,增长58.98%;项目支出11,653.68万元,占总支出45.97%,比上年同期增加3677.46万元,增长46.11%。

2、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

自治区文化厅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348.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680.24万元,占总支出50.02%,比上年同期增加1146.82万元,增长9.94%;公用经费支出1014.27万元,占总支出4%,比上年同期增加275.69万元,增长37.32%;项目支出11,653.68万元,占总支出45.97%,比上年同期增加3677.46万元,增长46.11%。

3、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划分:

自治区文化厅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348.18万元,按功能科目划分:

序号

功能分类科目

支出数

(万元)

占总支出比重

(%)

1

行政运行

1557.23

6.14

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28.94

0.51

3

图书馆

2661.79

10.50

4

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

641.57

2.53

5

艺术表演团体

7543.7

29.77

6

文化活动

602.69

2.38

7

群众文化

1445.67

5.70

9

文化创作与保护

1823.34

7.18

10

文化市场管理

55.37

0.22

11

其他文化支出

4844.32

19.11

12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778.36

3.07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65.21

12.88

 

合计

25,348.18

 

五、2015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自治区文化厅2015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填报单位:自治区文化厅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203.36

169.99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52.38

10.5

 

3、公务用车费

150.98

159.49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50.98

159.49

 

(2)公务用车购置



 

(一)“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1、自治区文化厅2015年度 “三公”经费预算数203.3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14.57万元,下降51.33%。原因一是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同期减少2.72万元,下降5%;二是上年安排公务车辆购置经费181.6万元,本年未安排;三是上年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33.28万元,本年未安排;三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同期增加3.03万元,增长2.05%;

2、自治区文化厅2015年度 “三公”经费决算数169.9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86.22万元,下降69.44%。原因一是上年发生公务车辆购置支出336.76万元和因公出国(境)支出33.28万元,本年未发生;二是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同期减少11.64万元,下降52.57%;三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同期减少4.56万元,下降2.78%。

(二) “三公”经费预、决算差异情况分析

自治区文化厅2015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203.36万元,全年累计完成支出169.99万元,为预算的83.59%。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数52.38万元,完成支出10.5万元,为预算的20.05%,原因是一是厅系统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减少接待次数,控制接待规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50.98万元,完成支出159.49万元,超预算5.97%,原因是自治区群艺馆和藏剧团为开展业务活动从专项经费中发生车辆油料费开支。

(四)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构成比例分析:

自治区文化厅系统“三公”经费支出169.9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0.5万元,占总支出6.18%,比上年期减少11.64万元,下降52.5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9.49万元,占总支出93.82%,比上年同期减少4.56万元,下降2.78%。主要原因是厅属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减少接待次数,控制接待规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西藏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支出。

六、图书馆:反映图书馆支出。

七、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反映各类艺术展览馆、文化名人纪念馆(碑)的支出。

八、艺术表演团体: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院(团)等艺术表演团体的支出。

九、文化活动: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十、群众文化: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

十一、文化交流与合作:反映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活动支出。

十二、文化创作与保护:反映鼓励文学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十三、文化市场管理:反映由于文化执法检查等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四、其他文化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未完成的项目资金结转到本年度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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