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关于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19-00227 文      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司法厅 发布日期 2019-08-17 12:44:00

时间: 2019-08-17 12:44: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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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司法部通知要求,现将我区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人员

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于7月30日前已通过现场审核,报经司法部审核授予的人员。

二、领证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8月19日——8月23日

上午:9:30—13:00  下午:15:30—18:30

地点:自治区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服务厅(拉萨市城关区慈松堂中路8号) 

三、领证要求

(一)按照司法部规定,职业资格证书必须由申请人本人领取。

(二)携带身份证件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

(三)因特殊情况在通知时间内不能领取的,由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代为保管。

联系电话:0891-6285756、6285672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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