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19-0022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司法厅 | 发布日期 | 2019-08-17 12:44:00 |
按照司法部通知要求,现将我区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人员
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于7月30日前已通过现场审核,报经司法部审核授予的人员。
二、领证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8月19日——8月23日
上午:9:30—13:00 下午:15:30—18:30
地点:自治区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服务厅(拉萨市城关区慈松堂中路8号)
三、领证要求
(一)按照司法部规定,职业资格证书必须由申请人本人领取。
(二)携带身份证件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
(三)因特殊情况在通知时间内不能领取的,由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代为保管。
联系电话:0891-6285756、6285672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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