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资金预算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20-00057 文      号 藏财资环指〔2020〕2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0-06-10 11:33:12

时间: 2020-06-10 11:33:12 来源: 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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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政局: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等5个文件的通知》(藏政办发〔2018〕60号)和《关于2020年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批复》(藏脱指〔2019〕54号),现下达你市2020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   万元。年终收入科目列“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211990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并向我厅编报决算。

你市接到此通知后须在15个工作日内按照藏脱指〔2019〕54号文件精神,将资金预算指标下达至县(区)财政部门,并做好本地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落实项目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由项目主管部门填报绩效目标,经同级脱贫攻坚指挥部审核同意后,报上级脱贫攻坚指挥部、行业主管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并及时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逐级录入到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于 2020年3月15日前将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报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财政厅和扶贫办备案。同时要抓紧组织县(区)编制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并于2020年3月底前经地市脱贫攻坚指挥部或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统一报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抄送自治区财政厅、扶贫办。实施方案将作为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考评及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附件:

1.中央财政2020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资金分配表;

2.绩效目标申报表(参考模板)。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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