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2020年农村环境整治提前下达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20-00058 文      号 藏财资环指〔2020〕3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0-06-10 11:33:43

时间: 2020-06-10 11:33:43 来源: 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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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2020年农村环境整治提前下达资金的通知


各地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2020年农村环境整治提前下达资金的通知》(财资环〔2019年〕106号)要求,现从《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藏财资环指〔2019年〕4号)中,调整你市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详见附表)。请你市收到通知后,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指标调整工作和绩效目标调整报备工作。收支科目对应调整指标科目,并向我厅编报决算。

鉴于此次预算调整后你市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量少,经研究将资金全部统筹用于脱贫攻坚项目,请你市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等5个文件的通知》(藏政办发〔2018年〕60号)规定执行,督促资金使用县(区)抓紧组织编制贫困县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并按照程序报备。各部门将其作为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督导检查以及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附件:2020年度农村环境整治调整资金明细表(总表不发地市)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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