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0年度预算绩效考核自评情况
索引号 000014349/2021-00339 文      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1-05-10 12:47:38

时间: 2021-05-10 12:47:38 来源: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背景色: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0年度预算绩效考核自评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础工作开展情况

1、组织保障。为贯彻落实预算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早于2015年成立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2019年根据机构改革,下发《关于调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进一步优化调整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科技与财务处,明确了机构、人员的相关职责。建立厅主要领导同志抓总、分管领导抓具体、各预算单位财务负责人抓落实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有效保障了预算绩效工作的落实。同时,厅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多次对做好绩效管理工作作出指示批示。

2、制度建设。强化制度对预算绩效管理的刚性约束,制定绩效申报、监控、评价、考核管理制度,对预算绩效进行全过程监管,切实体现资金使用的目的性,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一是结合我厅实际,制定实施《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财政预算项目支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财务管理规定》《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财政资金审批报销实施细则》《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了预算资金从申报到使用的全过程要求。二是自治区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后,各地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上收至我厅,为确保各驻地(市)环境监测机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结合实际印发了《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驻地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财务代管办法(试行)》(藏环办〔2020〕41号),明确驻地(市)环境监测机构的预算绩效申报、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固定资产、报销审批等相关事宜。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印发了《关于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和压减一般性支出的通知》(藏环办〔2020〕12号),明确公务出差、会议培训、办公运行、后勤保障等方面压减支出具体措施,确保财政资金配置更加高效,增强资金的可持续性。

3、指标体系。在西藏自治区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中,设立环境保护公共行政管理、环境保护政策法规规划标准等7个一级项目绩效目标,并突出了污染总量控制、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察执法、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管理等个性指标。

4、宣传培训。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及厅门户网站对预决算信息进行了公开,制定了《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财务工作手册》及《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项目管理手册》,发放给各地市生态环境局及厅系统各部门。积极派员参加生态环境部、自治区财政厅等组织的各类绩效管理培训,进一步提升厅系统财务管理人员预算绩效管理业务水平。同时,举办“十四五”项目暨项目入库申报培训视频会议,向各地(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传达国家、自治区关于预算项目绩效管理相关文件,培训申报绩效目标相关要求。

(二)绩效目标管理

1、时间要求。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预算绩效目标、绩效自查报告等均按时报送,不存在逾期或未报送问题。

2、质量控制。申报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严格按规定格式填报,完成填写数量、产出、效益等指标。指标设定立足环保法赋予部门环境质量监管职责,依环评审查、监测执法、督察考核等职能,科学合理设置,符合指标设定要求,以及单位业务和项目特点。如设置了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等。

3、范围和规模。积极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基本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通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政府收支预算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实现厅系统7个预算单位的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全覆盖,各项目均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等方面,衡量资金的产出和效果,科学合理设定了绩效目标。

(三)绩效监控管理

1、范围和规模。厅本级、厅属事业单位共7个预算单位全部纳入绩效管理范围,绩效监控率为100%。2020年度财政预算资金共14700.54万元,除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均纳入绩效监控管理监控范围。

2、信息应用。根据区财政厅要求,按月调度预算执行进度,同时,配合审计部门完成财务离线审计,按时对存量资金、撤并单位预算进行调减,确保预算执行、预算绩效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得到调整。

(四)绩效评价管理

1、报送要求。开展了2019年度预算绩效、项目支出绩效及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及绩效目标自评,完成2018、2019年度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对2018-2019年中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以及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奖励资金支持的项目进行自查。2020年度自治区财政安排资金项目近80个(含结余结转资金),主要实施项目包括机关事业单位行政运行及污染防治、环境监察专员办派驻监察经费、生态环境信息化等,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等按规定格式、规定时限内及时予以报送,未存在逾期或未报送情况。

2、质量要求。一是强化预算绩效事中管理。建立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通报约谈制度,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体系,每月在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上通报预算项目资金执行及绩效管理情况,将预算执行进度及绩效管理工作与部门年度考核挂钩,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对预算执行落后、绩效管理偏差的,取消部门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厅主要领导对项目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二是实施重点项目绩效跟踪。根据事前设定的绩效目标,全面加强绩效跟踪,全程监控绩效目标执行情况,结合每月财政预算执行进度调度,同步督促各部门加快预算支出,努力完成绩效目标任务。将监测经费、“三线一单”编制项目经费、生态安全屏障生态监测运行经费等11个重点项目支出,纳入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跟踪监控范围。加强绩效跟踪监控,严格项目预算用途使用,严禁项目资金截流、挤占、挪用等情况,确保资金使用与绩效目标一致。三是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开展2019年度预算绩效、项目支出绩效及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及绩效目标自评,完成2018、2019年度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对2018-2019年中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以及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奖励资金支持的项目进行自查。2020年度自评将按国家要求实施开展。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对2019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相对靠前单位的通报》(藏财绩〔2020〕16号),我厅2019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在自治区本级部门中排名第16位。

3、范围和规模。我厅通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政府收支预算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实现厅系统7个预算单位的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全覆盖,各项目均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等方面,衡量资金的产出和效果,科学合理设定了绩效目标。将监测经费、“三线一单”编制项目经费、生态安全屏障生态监测运行经费等11个重点项目支出,纳入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跟踪监控范围。

4、评价创新。《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财政预算项目支出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对厅本级、厅属事业单位共7个预算单位全部纳入绩效管理范围,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2020年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等3家单位开展了第三方公司财务审计,对绩效完成情况进行了调度。

(五)绩效结果应用

1、反馈及整改。2020年度自治区财政安排资金项目近80个,均纳入绩效评价范围。根据财政预算项目支出绩效整改要求,及时对相关项目进行了整改,反馈了完善后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应用方式。我厅将年度预算安排、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分配、落实情况等及时向自治区分管领导汇报,对资金落实情况、实施情况、使用效果等进行了系统评价和报送。预决算公开、项目实施情况等通过不同形式,在政府网站、生态环境系统网站上进行公开。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管理绩效的实施意见》,建立了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挂钩的机制,并作为单位考核的依据。

(六)其他加分项

1、工作推进。在财政评价的基础上,单位内部制定《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财政预算项目支出管理实施细则》,建立了单位预评价、内部自评、重点时段评价调度工作机制。

编制了《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财务工作手册》、《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项目管理手册》,并在系统内进行了宣传。

2、日常信息报送。按照要求按时报送了西藏自治区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涉及的7个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及时报送了自评报告、年度总结,提出了工作意见建议。同时,将信息及时向生态环境部进行报送。

3、考核材料报送。完成考核材料报送,并及时补充完善了佐证材料。

4、工作成效明显。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公开及时,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转送政务公开工作评估情况的函》表明,我厅预算信息、政务重点工作公开成效得到肯定。

二、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020年,自治区财政安排资金(含结余和结算资金)项目近80个,主要实施项目包括机关事业单位行政运行、行政事务管理、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及污染防治、环境监测与监察、农村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信息化等。主要工作及成效有: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实现医疗机构设施环境监管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废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处置100%全落实,建立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303个项目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580家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名录,全面助力复工复产。建立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联动机制,全力支持川藏铁路、“3+1”机场、盐湖资源开发、雅江下游水电开发等重大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环评分类改革试点,对141个固边项目简化环评手续,25个项目纳入环评豁免试点管理。完成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编制,发布实施《西藏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全面划定141个县级以上城市和1个万人千吨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排查。落实1.84亿元实施雅砻河、年楚河等重点流域水生态保护工程。全面推进27个农村污水处理试点工程建设。完成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受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91%以上。深入实施“白色污染”治理攻坚战,持续开展固体废物监管和环境大整治行动。深入实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全面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累计投入121.5亿元深入实施《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全区有条件的1079个“无树村”、10.4万户“无树户”全部完成消除任务,森林覆盖率达到12.14%。开展2020年度自治区级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拉萨市、山南市、阿里地区获得第四批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开展2015-2020年生态状况变化遥感调查评估和藏北草地保护与建设工程成效评估,汇总全区1个中心10个子站生态遥感监测成果。完成18个规划环评审查、1067份环评报告书(表)审批和9269份环评登记表备案,登记备案率90%以上。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核发排污许可证487张、登记管理5414家,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45项整改任务按照序时要求有序推进,健全自治区本级环保督察体系。开展2020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考核,累计兑现考核奖励资金4.632亿元。立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0起。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开展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929人次,检查企业4327家次,查处违法企业282家次,罚款1564.86万元。

2、质量指标。2020年,全区7地市空气环境质量平均优良天数达99%以上;主要江河湖泊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标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无黑臭水体;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核定范围内;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较2015年累计降低12.24%。声环境质量持续保持稳定;全区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生物多样性保持良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是生物多样性重要基因库;生态保护与修复稳步推进,服务高发展能力不断提升,环境管理体制逐步完善,环境保护基础不断夯实。

3、时效指标。2020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扎实落实《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部署,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现圆满收官。

4、成本指标。2020年,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系统财务管理的预算7家单位,财政预算资金共14700.54万元。其中,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868.81万元,上年结转3702.26万元,年中追加资金2129.47万元。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积极与生态环境部沟通协调,争取给予了西藏特殊政策支持,及时审查、审批了重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推进了重点项目建设;科学、合理研究了全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需求,为经济社会发展留足了空间;树立绿色低碳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协同共进,实现生态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2、社会效益。扎实认真开展了环境宣教,创新宣传活动方式,开展“环保一条街”、“影像广告宣传”、环保设施公众开放等一系列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形成规模效应;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和工作方式,引导公众自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倡导者、行动者、示范者,通过系列宣传教育,激发全民环境保护热情,坚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自治区本级环境保护督察,对全区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清查整改;对全区74个县(区)政府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转移支付资金、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挂钩,推动各地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责任。

3、生态效益。2020年,全区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在良好状态,7地市空气环境质量平均优良天数达99%以上;主要江河湖泊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标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无黑臭水体;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核定范围内;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较2015年累计降低12.24%。西藏仍是世界上生态环境质量最好的地区之一。

4、可持续影响。2020年,全区生态环境系统全面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局良好,生态保护与修复稳步推进,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不断提升,环境管理体制逐步完善,环境保护基础不断夯实,开创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5、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知度、支持度、参与度不断高涨,各级各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生态文明理念不断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深入,生态文明建设全民共治格局正在加快形成。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通过近年来全区环保系统不懈努力,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社会各界评价效果正面积极。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一是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还不够完善,由于我厅绩效管理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绩效评价制度体系不健全,绩效管理深度不足,预算绩效跟踪监控覆盖面不全,绩效目标、绩效监督、绩效评价与绩效结果应用不够。二是预算绩效管理基础薄弱。机构改革后,我厅工作职责增加,如新增的碳排放核算、生态状况评估、入河排污口管理等工作,专业性较强,缺乏相应的专业绩效管理人才,绩效目标难以准确设定。加之,国家尚未健全生态环境领域预算绩效指标体系,绩效指标值无明确的设定基准,导致部分项目设定绩效目标难以量化评价。三是预算执行进度偏慢。受疫情影响,生态环境保护考核、监察专员入驻等重点工作推迟开展,生态损害赔偿、生态环境规划标准、进口仪器设备采购等业务委托的技术支撑单位无法及时赴藏开展工作,导致预算执行未达到序时进度要求。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将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主体责任。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视,落实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结合部门实际情况,统筹规划预算绩效管理,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厅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相关工作。二是完善指标体系。预算绩效管理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含量高,需要建立健全评价指标体系,加快绩效指标研究设计,逐步建立适合本部门实际工作需要的绩效指标体系,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编报和审核质量。三是加强技术支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面宽、技术性强,仅靠本单位财务(或财审)单一部门的力量很难胜任。下一步,我厅将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借助专家和第三方机构的力量,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和技术优势,从而形成各方协同推进、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四是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下一步,我厅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将进一步重视资金使用效果,切实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关注资金支出的全过程,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增强支出责任,完善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无障碍

关怀版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APP

//是否显示作废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