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西藏自治区本级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21-00387 文      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1-06-16 11:08:59

时间: 2021-06-16 11:08:59 来源: 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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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西藏自治区本级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一、自治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情况

经自治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1800.5亿元,其中:地方收入25亿元,中央补助1500.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7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3亿元,一般债务收入12亿元,上年结转94.3亿元。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1800.5亿元,收支平衡。

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15.3亿元,其中:地方收入2.8亿元,中央补助1.1亿元,专项债务收入10亿元,上年结转1.4亿元。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量15.3亿元,收支平衡。

二、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中收支增减变化及预算调整方案

结合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限额、截至目前中央补助到位等情况,自治区本级预算收支变化及预算调整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变化及调整情况

1.截至目前,与年初预算相比,自治区本级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收入209.2亿元,其中:

中央财政增加2021年一般性转移支付190.1亿元,主要是:均衡性转移支付32.2亿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8.0亿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12.9亿元、边境地区转移支付24.0亿元、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7亿元、共同事权类转移支付89.0亿元以及其他类0.3亿元(含调减事项410万元)。具有专项性质资金,按照中央核定用途和专款专用原则安排相应支出;其余资金主要用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对下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重点生态功能区以及乡村振兴等方面,主要安排如下:

(1)对下财力补助26.52亿元。

(2)安可工程资金5.68亿元。

(3)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助资金8.0亿元。

(4)边境地区转移支付24亿元。

(5)统筹用于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资金12.9亿元。

(6)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23.7亿元。

(7)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交通运输、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对应支出89.0亿元。

(8)无线电管理、“三区”科技人才等资金0.3亿元。

中央财政增加2021年专项转移支付19.1亿元,将按照对应用途安排支出。

2.根据自治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已于3月31日完成纳入年初预算管理的12亿元一般债券发行工作,并已全部转贷地市。结合新增限额及项目储备情况,拟发行24亿元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分级次看:日喀则市6.21亿元、山南市7.47亿元、林芝市0.1亿元、昌都市2.1亿元、那曲市8.12亿元。分资金投向看:用于全区在建农村公路项目14.73亿元,用于极高海拔地区生态搬迁项目9.27亿元。

根据上述方案调整后,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规模调整至2033.7亿元。具体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亿元,中央补助收入1710.1亿元,上年结转94.3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6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3亿元,一般债务收入3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033.7亿元。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变化及调整情况

根据自治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已于3月31日完成纳入年初预算管理的10亿元专项债务限额的债券发行工作,并全部转贷对应地市。结合新增限额及项目储备情况,拟继续发行第二批政府专项债券20亿元。分级次看:自治区本级0.98亿元、日喀则市7.81亿元、山南市1.45亿元、林芝市4.67亿元、那曲市4.95亿元、阿里地区0.14亿元。分资金投向看:用于保障性住房0.53亿元、用于市政和产业园区14.99亿元,用于农林水利1.4亿元,用于医疗卫生0.98亿元,用于社会事业2.1亿元。

根据上述方案调整后,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35.3亿元,其中:地方收入2.8亿元,中央补助1.1亿元,专项债务收入30亿元,上年结转1.4亿元。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量35.3亿元,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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