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
索引号 000014349/2021-00003 文      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1-03-01 16:17:23

时间: 2021-03-01 16:17:23 来源: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背景色: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为正厅级。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自治区党委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依法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3.围绕国家产业发展总体部署和自治区产业发展规划,提出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战略性调整、产业及企业重组整合方案,推动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调整优化和国有资本的有序进退。

4.分类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所监管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负责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按权限承担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有关工作。

5.会同其他股东制定、修改所监管企业章程,审议董事会、企业内设监事会报告。承担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报告审核等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权限,决定所监管企业合并、分立、改制等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6.按照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指导所监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7.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提出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并监督执行。监测国有资本运营质量,监督企业财务状况。指导监督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情况、“三重一大”事项等开展监督检查,对国有资产流失或有关事项实施稽查,对违规经营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企业负责人实施责任追究。

9.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0.完成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藏自治区政府国资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以下:

1.主管单位:西藏自治区政府国资委;2.二级单位:西藏自治区政府国资委培训中心。

根据职责,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具体如下: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下设机要秘书科、财务科、信访科。

2.政策法规处。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指导推动所监管企业法治建设。牵头研究重大问题,提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制度改革完善的政策建议,起草综合性文稿。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指导监督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3.规划发展处(央企合作办公室)。编制国有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研究提出推动国有企业实施科技创新战略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科技创新。指导所监管企业与中央企业、内地省市国有企业加强合作。

4.财务监管与统计评价处。拟订所监管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制度,指导所监管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建设,监管所监管企业的重大财务事项,指导所监管企业财务风险管控。承担所监管企业的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报告审核、经济运行分析和国有资产统计分析等工作。监测国有资本运营质量,监督企业财务状况。推动所监管企业实施财务重大信息公开。统筹协调出资人监督工作,负责有关监督成果的利用工作,分类处置、督办和深入核查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移交的问题。拟订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内设监事会业务工作。

5.产权管理处(资本运营和收益管理处)。研究拟订全区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所监管企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的资本金变动、股权管理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指导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提出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并监督执行。研究建立企业国有资本运作监管制度,指导所监管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国有资本运营,推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归口管理国资委履行多元投资主体企业股东职责有关工作。

6.企业改革处。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拟订审核所监管企业合并、上市、合资、分立等重组方案并推进重组整合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指导推进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负责继续完成原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研究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有关政策。

7.考核分配处。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负责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推进所监管企业实施经营管理者中长期激励和约束机制。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资产保值增值目标和业绩考核办法等并组织实施,承担年度和任期考核工作,提出相关人员薪酬和奖惩建议。承担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的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与业务支出制度建设并监督实施。指导推动企业深化劳动用工、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所监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8.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人事处)。研究拟订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企业领导人员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推荐、考察、任免等工作。推动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指导所监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配合相关部门指导所监管企业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等工作。

9.党建工作处(机关党委)。指导全区国有企业、央企驻藏机构党建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协调所监管企业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级预算单位培训中心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设置培训中心一个科室,主要职责为负责企业的培训工作;负责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学历)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区政府国资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830.69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拨款,包括: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238.04万元,上年结转14,592.6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6.2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0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3.1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110.53万元。

区政府国资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089.62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拨款,包括: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401.87万元,上年结转687.7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8.1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303.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2.83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较2020年增加13,741.07万元,增加2.7倍,主要原因是2020年12月30日区财政厅下达我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14,110.53万元。

二、2021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18,830.69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数4,238.04万元,占22.51%,上年结转14,592.65万元,占77.4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20.16万元,占25.0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14,110.53万元,占74.93%。

三、2021年度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1年支出预算18,830.69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支出4,238.04万元,占22.51%,上年结转14,592.65万元,占77.4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20.16万元,占25.0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支出14,110.53万元,占74.93%。

2021年支出预算18,830.69万元,其中区政府国资委机关3,952.13万元,较2020年减少236.24万元,减少5.98%;区政府国资委培训中心285.92万元,较2020年增加34.29万元,增加33.92%。其中基本支出3,135.82万元,同比增加382.52万元,增加13.89%;项目支出1,102.22万元,同比减少546.35万元,减少49.57%。2021年上年结转14,592.65万元,比2020年增加13,904.90万元,增加20.22倍,增加主要原因是2020年底区财政厅下达我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14,110.53万元。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830.69万元。收入包括: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数4,238.04万元、上年结转14,592.6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6.26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0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3.1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110.53万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数4,238.04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数4,401.87万元,同比减少163.83万元,减少3.72%。其中区政府国资委机关3,952.13万元,较2020年减少236.24万元,减少5.98%;区政府国资委培训中心285.92万元,较2020年增加34.29万元,增加33.92%。其中基本支出3,135.82万元,同比增加382.52万元,增加13.89%;项目支出1,102.22万元,同比减少546.35万元,减少49.57%。2021年上年结转14,592.65万元,比2020年增加13,904.90万元,增加20.22倍,增加主要原因是2020年底区财政厅下达我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14,110.5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数4,238.04万元,其中区政府国资委机关3,952.13万元,占93.25%,区政府国资委培训中心285.92万元,占6.75%;其中基本支出3,135.82万元,占73.99%,项目支出1,102.22万元,占26.0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21年区政府国资委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4,720.16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369.46万元,下降7.26%,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数为305.75万元,比2020年减少35.78万元,减少12.29%。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等支出166.26万元,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52.36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90万元。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2021年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015万元,比2020年减少288.20万元,下降6.69%,其中:

(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资源勘探信息行政运行支出2,222.66万元,比2020年增加24.76万元,增加1.12%。

(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资源勘探信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472.05万元,比2020年增加130.23万元,增长9.70%。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机关服务(项)2021年资源勘探信息机关服务支出227.31万元,比2020年增加61.51万元,增加37.09%。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2021年资源勘探信息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92.99万元,比2020年减少504.69万元,下降84.44%。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住房公积金支出233.15万元,比2020年增加55.28万元,增长31.08%。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35.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00.8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1942.83万元(基本工资430.91万元、津贴补贴1,382.12万元、奖金129.8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305.7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6.26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2.7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0.60万元(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233.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56万元(生活补助6.5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万元)。

公用经费334.96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96.11万元(办公费5万元、水费30万元、电费43万元、邮电费18万元、取暖费8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租赁费12万元、会议费4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8.11万元)、工会经费38.85万元。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8.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6.4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0年减少45.22万元,压缩36.43%,主要原因是我委积极响应“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大了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压缩力度。

2020年“三公”经费执行数为88.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1.37万元(账务调整数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6.9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较去年执行数相比因公出国(境)支出减少1.3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区外事办应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办公厅邀请赴香港澳门进行公务考察及交流,安排我委一名同志参加,虽该项经费已在2019年列支,但预算在2020年下达;较去年执行数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5.4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委出台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较去年同比减少0.32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委未发生相关费用。

(二)“三公”经费详细具体情况

2020年因公出国(境)支出1.37万元,主要为区外事办应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办公厅邀请,由区外事办办公室副主任巴桑一行7人自2019年5月20日至23日赴香港澳门进行公务考察交流。我委范晓薇同志被安排同行,发生相关因公出国(境)支出1.37万元已在2019年列支,但因预算下到2020年,故进行了账务调整。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6.9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含培训中心公务车辆1辆)。我委2020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政府国资委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区政府国资委含1家行政单位(区国资委机关)以及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区国资委培训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35.82万元,较2020年预算增加382.52万元,增长13.89%。主要是由于机关人员、工资的增加,导致相关人员经费上涨。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我委政府采购指标1个,上年结转政府采购指标2个,总资金量达到579.06万元,全部为服务类资金:

1.年初预算安排区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出租及闲置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工作中介费410万元,服务类;

2.上年结转AK项目经费160.56万元,服务类;

3.2021年度车辆保险费8.50万元,服务类;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政府国资委共有车辆16辆,其中,委领导用车9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其他用车6辆;区政府国资委机关15辆,区政府国资委培训中心1辆。

(四)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1.2021年绩效情况说明:2021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3个,资金1102.22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申报表。

2.2021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现对我委2021年3项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度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未安排扶贫资金项目预算。

(六)政府债务情况

2021年度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无举借债务情况,没有安排政府债券资金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六、国有企业监事会专项,反映国有企业监事会完成国务院交办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八、棚户区改造,反映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九、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反映用于公有住房建设及尚未出售或不可售公有住房维修改造的支出。

十、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十一、取暖费,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

十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三、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无障碍

关怀版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APP

//是否显示作废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