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
索引号 000014349/2021-00167 文      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1-03-01 17:33:54

时间: 2021-03-01 17:33:54 来源: 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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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三部分 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概况

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成立于1956年10月,第十一届理事会有理事330名,常务理事83名,正副会长21名,正副秘书长6名,现任会长十一世班禅、副会长珠康.土登克珠、常务副会长索朗仁增,中共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党组成立于2011年11月,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索朗仁增同志为党组书记,范红斌同志为党组成员兼秘书长。设有机关党支部,共有26名党员,其中离退休党员干部职工8名。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藏委厅〔2019〕75号)精神,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职责职能进行了调整充实,为自治区人民团体,一级财政预算单位。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法律法规,积极推进藏传佛教预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二)坚持党中央对十四世达赖的定性和对达赖集团斗争方针,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确保我区寺庙不受境外势力操控,维护宗教和睦、佛事和顺、寺庙和谐,促进西藏社会大局稳定。

(三)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制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认定、管理藏传佛教寺庙僧尼、经师、高僧、活佛,维护藏传佛教正常秩序。协助党和政府建立健全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寺规僧约等规章制度,指导寺庙管委会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社会管理。指导寺庙佛事活动管理,淡化藏传佛教消极影响。

(四)协助党和政府对寺庙僧尼开展国民教育、法制教育、政治教育、文化教育、宗教教育,指导佛学院办学和寺庙僧尼教育,团结带领藏传佛教界人士、寺庙僧尼、信教群众爱国爱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五)协助落实利寺惠僧政策,及时向党和政府反映藏传佛教界人士、寺庙僧尼、信教群众的思想动态及合法诉求,维护藏传佛教界人士、寺庙僧尼、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坚持藏传佛教中国化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掘扬善抑恶、平等宽容、扶贫济苦等藏传佛教积极思想,组织高僧大德对藏传佛教教义教规作出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阐释,促进藏传佛教健康传承。

(七)研究藏传佛教文化,开展佛学思想建设,办好《西藏佛教》汉藏文版和西藏佛教网。

(八)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做好对外宣传藏工作。

(九)做好各地市佛教协会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机关内设机构(正处级):

(一)办公室(机关党委、政工人事处)。

(二)综合研究室(教义阐释办公室)。

(三)教务处(格西拉让巴办公室)。

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机关行政编制18名。部门领导职数4名,内设机构处级领导职数9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政工人事处处长1名)。事业编制10名。

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为直接纳入2021年预算公开范围的单位,我会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2021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2021年收支总预算1984.14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946.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37.53万元;支出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46.61万元。与上年比较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9.41万元、主要减少了项目经费(因疫情情况收回“四条标准”、教育阐释经费)。

二、2021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2021年收入预算1984.1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7.53万元,占1.8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46.61万元,占98.11%.

三、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2021年支出预算194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6.16万元,占61.96%;项目支出740.45万元,38.04占%;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84.14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946.61万元、上年结转37.5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7.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69万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46.61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59.41万元,主要原因:因疫情情况部分未支出“四条标准”、教育阐释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7.62万元,占8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19万元,占5.3%;卫生健康支出74.11万元,占3.8%;住房保障支出81.69万元,占4.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947.17万元,比2020年预算支出数减少了202.44万元、下降了17.61%。主要是:因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02.44万元。

2、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740.45万元、比2020年增加193.84万元、增长了35.46%。主要是:增加了格西拉让巴经费、宗教人员参学经费、党建经费增加。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46.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87.63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18.53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3.75万元,其中:2021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75万元(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接待费3.0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0年增加12.11万元,增长38.27%,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

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90人。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9.16万元,较2020预算减少13.98万元,下降了10.50%。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金额85.00万元,其中:车辆车辆保险4万元、印刷费81.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总计为1871.45万元,流动资产为130.75万元,固定资产为1730.87万元,无形资产为9.84万元,房屋占资产总额的85.25%、车辆占资产总额的0.23%、其他固定资产占资产总额的13.95%、无形资产占资产总额的0.57%。佛协机关共有车辆8辆,其中:部级领导用车1辆,其他用车7辆。单位价值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四)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1年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0.45万元。2021年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及绩效评价的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0.45万元。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2021年未安排该项资金,特此说明。

(六)政府债务情况

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2021年无政府债务,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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