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
索引号 000014349/2017-00014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17-09-19 10:23:00

时间: 2017-09-19 10:2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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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9月18日,累计办结962件,其中新增办结案件39件。

共约谈212人,其中厅级干部3人,县级干部73人,科级干部96人,其他人员40人。共问责138人,其中县级干部40人,科级干部80人,其他人员18人;诫勉谈话50人,党内警告16人,行政警告28人,行政记过9人,行政记大过2人,降级1人,责令公开道歉1人,通报批评31人。

共责令改正815家,立案处罚731家,处罚金额1980.89万元,行政拘留1人。

附表

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反映问题办结情况公示一览表2017年9月18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备注

1

电2017

0910062

日喀则市谢通门县,从县里到查布乡及卡嘎镇到陈木则村修建公路时:1、乱挖乱弃土;2、破坏草地;3、乱采砂;4、乱建拌合站;5、存在安全隐患。

日喀则市


生态

破坏

9月11日,日喀则市交运局局长顿珠、谢通门县委书记边巴扎西组织市县两级迎检、农牧、环保、国土、安监等部门负责人赴现场核查。经核查:(一)1、谢通门县城至查布乡公路为日喀则市交运局2017年实施的EPC项目,相关手续齐全(藏交发〔2016〕762号、日环审〔2017〕493号),总承包单位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目前正在进行路基填筑、涵洞、挡墙等结构物施工。2、该项目K2+400处取土场、K7-K13路段弃土场、K32处搅拌站均为设计文件指定,操作规范,未发现乱挖乱弃、乱采砂、乱建搅拌站问题,安全围挡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齐全,不存在安全隐患,但存在路基施工造成路基边缘部分植被破坏问题。(二)3、卡嘎镇卡嘎村至陈木村公路是日喀则市交运局实施的EPC项目,相关手续齐全(藏交发〔2016〕762号、日环审〔2017〕82号),总承包单位为中交第一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目前正在对全线涵洞进行施工,由市交运局组建的EPC第二指挥部负责管理。4、该项目全线未发现乱挖乱弃、乱采砂、乱建搅拌站现象,应村民要求,并经乡政府和村委会同意,中交一公司在K13+300处为村民收割青稞增设便道,造成约35平方米植被被破坏,且全线安全警示标牌较少,涵洞新基坑无安全围挡设施,存在安全隐患。

属实

1、第二指挥部下达《关于下发C合同段(卡嘎镇卡嘎村至陈木村公路改建项目)环保安全问题整改要求的通知》(第二指挥部〔2017〕036号),第三指挥部下达《关于谢通门县至查布乡公路改建工程相关问题的整改通知》(第三指挥部〔2017〕47号),要求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中交第一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立即进行植被恢复工作,并于9月13日下午6时前完成,且在今后的公路建设中严格按红线施工、文明施工。同时,要求中交第一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立即对全线涵洞基坑进行安全围挡,增设安全警示标牌,并于2017年9月13日13时前完成整改。2、9月13日18时,经复核各项要求已整改到位。3、日喀则市交运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4、市交运局分别对第二指挥部总工郑某(聘用)因履职不力进行经济处罚0.1万元(日交罚字〔2017〕1号),对监理单位四川俊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处罚3.5万元(日交罚字〔2017〕2号),对施工单位中交第一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处罚7万元(日交罚〔2017〕3号)。

约谈科级干部1人。


2

信2017

0911003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东嘎镇南嘎村,存在大量违建无环评手续。

拉萨市

其他

9月12日,堆龙德庆区区长杜江带领国土局、规划局、公安局、环保局、城管局、东嘎镇政府等单位赴现场核查。经核查:东嘎镇南嘎村辖区内共发现9家企业租赁南嘎村土地进行违法建设,且未办理环评手续,分别为西藏钰泰物流有限公司、罡扬供暖、堆龙宏运采砖厂、西藏大成锅炉制造有限公司、西藏故达实业有限公司、西藏吉泰商贸有限公司、鸿腾建筑机具租赁站、昌宁地矿物资销售部、中磊工矿设备销售处。

属实

1、9月14日,堆龙德庆区规划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对9家企业分别下达《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书》(拉城规堆拆字﹝2017﹞第62、63、75、88、91、93、100、101、119号),责令限期拆除。2、堆龙德庆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向9家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堆环罚﹝2017﹞034、036、041、043-048号),处罚钰泰公司4.95万元、罡扬供暖2.35万元、宏运采砖厂0.45万元、大成锅炉11万元、故达公司5.5万元、吉泰公司3万元、鸿腾租赁站4万元、昌宁销售部0.6万元、中磊销售处0.56万元,共计31.85万元。3、堆龙德庆区委、区政府已制定整改方案,2017年10月31日前对尚未拆除或整改不到位的,全部强拆,并将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土地利用市场。4、东嘎镇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问责科级干部4人(通报批评)。


3

电2017

0912021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东嘎镇南嘎村东嘎组,天成矿业采了十几年铁矿,露天开采每年都营销十几吨矿,只有探矿证无采矿证等其他手续”。

拉萨市

其他

9月13日,堆龙德庆区政府组织区国土局、环保局、安监局、工信局、规划局、城管局、东嘎镇政府赴现场调查。经核查:1、案件反映“南嘎村天成矿业铁矿”为拉萨天成矿业公司在堆龙德庆区开展的东嘎铁矿普查项目。2011年,该公司持《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证号:T54120090602030858,有效期为2011年9月30日至2018年1月20日),“以采代探”开展采矿。2、2015年5月31日,堆龙德庆区国土局根据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矿产卫片图斑,对天成矿业公司“以采代探”行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堆国土停字〔2015〕第1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015年8月10日,堆龙德庆区国土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堆国土决字〔2015〕第1号),没收违法所得10万元、罚款10万元,并责令恢复矿山地质环境。罚款已缴纳。3、2017年3月17日,堆龙德庆区国土局再次向天成矿业公司下达《关于上报天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东嘎镇南嘎村嘎东沟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的通知》。截至9月13日,恢复工作一直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属实

1、9月13日,堆龙德庆区国土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向天成矿业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堆国土改字20170913号),责令限期改正。该公司已将矿区临时住房全部拆除,并制定整改方案,计划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矿区生态恢复工作。2、堆龙德庆区国土局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向天成矿业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堆国矿决字201700914),罚款3万元,已缴纳。堆龙德庆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向天成矿业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堆环罚〔2017〕053号),罚款31万元。


4

电2017

0912036

山南市隆子县日当镇卡当村,村里垃圾很多,牲畜吃了垃圾后死了很多。

山南市

垃圾污染

9月13日上午,山南市副市长扎西加措组织市整改督办组、环保局及隆子县政府赶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2015年隆子县政府向日当镇卡当村分配保洁员,负责定期清理清扫生活垃圾。2、2017年,隆子县环保局为日当镇安排重点公路沿线环境整治经费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经费共计22万元,有力改善日当镇环境卫生。3、隆子县农牧局核查近3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日当镇卡当村2015年死亡牲畜34头,2016年死亡牲畜36头,截止2017年9月13日死亡牲畜12头,死亡原因主要为常规病(脑包虫)、野生动物肇事、交通事故。

不属实

下一步,日当镇党委、政府将进一步加大辖区内环境卫生的保洁力度,加大生活垃圾清扫次数,确保村容整洁,杜绝牲畜因误食生活垃圾而导致死亡的现象发生。



5

电2017

0912048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东嘎镇,南嘎村1组和2组300多户,没有下水道,污水直排,特别的臭。

拉萨市

水污染

9月13日,堆龙德庆区政府组织区住建局、发改委、东嘎镇政府赶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南嘎村2组设有一处下水道,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沿途无异味。2、南嘎村1组未设下水道,但设有一处长7米、宽4.5米、深2米的化粪池并与南嘎村2组下水道连通,污水最终汇入市政地下管网,沿途水沟,有异味。

属实

1、9月14日,堆龙德庆区住建局向南嘎村1组下达《整改通知单》(堆住建字﹝2017﹞328号),责令该村在堆龙新城市政道路及地下管网项目建成之前,每周清理2次水沟,做好清污、消除异味。2、堆龙德庆区正在实施堆龙新城市政道路及地下管网项目建设,拟新建9条、改造2条市政道路及地下管网,其中,新建的拉青路、乃加一路、加落二路市政道路及地下管网建成后,将贯穿南嘎村1组、2组,可有效解决污水处理问题。预计2018年9月开工建设、2019年10月完工。3、9月14日,堆龙德庆区住建局建立《关于南嘎村1组污水排放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下一步将加强日常疏通和清理及监督管理工作,持续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



6

电2017

0912061

拉萨市城关区,1、巴尔库村(北环路,灌煤气的地段),一直西边走有三处地方在挖山,破坏生态;2、北环湿地内有违建房屋,前段时间围起来不让建,现在又开始施工了。

拉萨市

生态破坏、其他

9月13日10时,拉萨市国土局、规划局会同城关区国土分局、环保局、拉鲁湿地管理局、娘热乡政府等单位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巴尔库村至自治区党校北环路沿线,有3处开挖山体现象。一处为西藏雪成燃气销售有限公司实施的加气站施工现场。该加气场原位于北干渠以南、那曲气象局退休基地以东。2005年,因消防安全问题经批准搬迁至现址。2016年实施现址开扩建项目,环评手续齐全(拉环审﹝2016﹞199号),开挖山体约70m2。2017年6月,该公司已按照娘热乡政府通知要求停工并对山体整体覆盖塑料薄膜。其他两处为北环路建设时因施工需要开挖,环评手续齐全(藏环审﹝2012﹞15号)。目前,施工方拉萨城投公司已对其中一处开展山体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人工清理危岩,并安装防护网;拉萨市林业局按照“绿色围城”项目安排,正对另一处开挖土地进行平整,计划进行植树造林。2、案件反映“在湿地内违建房屋”实为娘热乡仁钦蔡村7组23户村民在自有土地上修建房屋。建房区域距离拉萨湿地保护区边缘距离约500米,不在保护区范围内。

属实

1、9月14日,拉萨市联动执法支队依据《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向雪成公司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拉综合执法字﹝2017﹞第120号),责令限期整改。该公司已制定整改方案,计划9月25日前修建挡墙防止山体滑坡。拉萨市联动执法支队依据《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向雪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拉综合执法罚字﹝2017﹞第800号)罚款5000元,已缴纳。2、9月14日,娘热乡政府制定《关于对北环沿线50米范围内建设行为的管控方案》(娘政发﹝2017﹞346号),将加强对保护区附近辖区的巡查检查,防范非法占地施工问题。城关区政府将就在保护区北侧设定管控范围报市政府研究,待市政府批准后对保护区外 围依法建设房屋依法处置。


7

电2017

0912062

拉萨市大部分诊所存在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一起处理的现象。

拉萨市

垃圾污染、其他

9月13日至9月15日,拉萨市环保局、卫计委对拉萨城区诊所全面核查。经核查:1、拉萨城区共有诊所171家,其中18家已停业。2、正在经营153家中,刚坚饭店医务站《医疗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已过期,但目前医废转运工作正常开展。12家诊所(顺康门诊部、金康中西医结合诊所、宝来诊所、唐杰诊所、渝康中西医诊所、汇民诊所、刚坚饭店医务站、三江诊所、民康中西医结合门诊部、金鑫诊所、葛康门诊部、鑫康诊所)将少量医用棉签混入生活垃圾当中,其中葛康门诊所生活垃圾中发现1支一次性注射器。其余141家诊所均能依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范处置医疗废物,未发现流失、泄漏、扩散现象,未发现将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混合处理问题。

属实

1、9月15日,拉萨市卫计委现场检查执法,责令立即改正。12家诊所均承诺,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加强医疗废物规范管理,严格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分离。2、拉萨市卫计委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拉卫发﹝2017﹞150号),将继续强化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巡查检查,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杜绝医疗垃圾处理不规范问题。


8

电2017

0912075

拉萨市城关区纳金乡嘎巴村往北的半山腰上近5、6年来有人在加工地沟油,在生产过程中对水和土壤有很大影响。

拉萨市

水、土壤污染、其他

9月13日,拉萨市食药监局、环保局会同城关区政府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嘎巴村往北半山腰处废弃油脂回收处理企业名为拉萨市凯鑫环保污油处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相关手续齐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007835380097;环评批复:拉环字〔2008〕15号)。2、该公司回收废弃动物油提炼工业用润滑脂(黄油),销往山东、河南等内地省市用于制作生物燃料,收购、销售、入库、运输等台账记录完整,污水由吸污车排放至市政管道,场地已硬化,未发现地沟油回流至餐桌、向土地河流排放油污等违法行为。3、拉萨市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西侧河流地表水采样检测(拉站监字XF﹝2017﹞第601号),结果显示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限值标准。

属实

1、9月13日,拉萨市食药监局、环保局现场监察执法,责令该企业进一步规范经营活动,完善收购、销售台账。2、凯鑫公司承诺,将依法规范经营,绝不污染环境,绝不向餐桌回流。3、拉萨市环保局、食药监局将对该企业提高执法检查频次,确保食品安全。


9

电2017

0912091

拉萨市曲水县聂当乡垃圾填埋场,晚上焚烧垃圾,烟气很大、有臭味,影响德吉村居民的健康。

拉萨市

大气污染

9月13日,拉萨市环卫局会同曲水县环保局、住建局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曲水县聂当乡垃圾填埋场为拉萨市各县(区)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地,于2010年取得环评批复(藏环监﹝2010﹞027号)。2、该场自今年5月开展闭库施工,将原有生活垃圾用1250px泥土覆盖后再用0.7mm的HDPE膜进行覆盖,对氧气进行隔离。一期库区面积现已覆盖88%左右,剩余部分已用于填埋垃圾焚烧发电厂无法使用的部分垃圾。3、填埋场内未发现焚烧垃圾痕迹。

不属实

下一步,曲水县住建局、环保局将加大对垃圾填埋场的夜间巡查力度,坚决防止填埋场焚烧垃圾问题。拉萨市环保局书面承诺,绝不在填埋场内焚烧垃圾。


10

信2017

0912008

拉萨市曲水县南木村1组,附近的采砂场(沿318国道拉萨往曲水方向,公路里程4670-4671桩号),其污水直排放,影响附近村民地下水水源,另外该砂场经常有大型车辆运输,扬尘污染较大。

拉萨市

水、扬尘污染、生态破坏

9月13日,曲水县环保局、水利局、国土局、南木乡政府等单位赴现场核查。经核查:2011年6月,南木村村民其某经县水利局、村委会同意,对村内防洪坝内的冲积砂石开展清淤,以防止对防洪坝及周边农田和树木造成破坏,未取得相关手续。其某已于2013年完成清淤,拆除选砂洗砂设施和活动板房,并断电,已不具备采砂能力。现场堆放有砂料未覆盖,未发现洗砂废水外排问题。

属实

1、9月13日,曲水县水利局向其某下达《整改通知书》(曲水发﹝2017﹞165号),责令限期改正。其某已清运所有采砂设备,并完成砂料覆盖及道路和周边场地平整。2、曲水县水利局依据《拉萨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向其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曲水水行决字﹝2017﹞第03号),罚款3000元,已缴纳。


11

电2017

0913015

拉萨市城关区藏热路,朗塞7区内有个变压器,晚上声音特别大,影响居民休息。

拉萨市

噪声污染

9月14日,国网拉萨分公司赴现场核查。经核查:琅赛7区内有一台10千伏箱式变电压器,该箱式变压器资产属于琅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国网西藏电科院在现场开展噪声监测(DKY 2017/PJ-147),昼间监测值为42.6~46.5dB,夜间监测值为42.5~47.1dB,夜间监测值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1类区夜间限值标准(45dB)。

属实

琅赛物业公司已采购相关隔音材料,计划9月20日前安装消音棉材料或修建配电房,完成降噪整改工作。国网拉萨分公司将对整改效果进行监测,确保整改到位。



12

电2017

0913093

拉萨市城关区曲米路,春溢咖啡噪声大;杨容公寓楼对外出租后,周边的环境差,垃圾多,吵闹声大。

拉萨市

噪声、垃圾污染

9月14日,拉萨市城管委、环保局会同城关区公安局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杨容公寓堆放大量生活垃圾未及时清运,电动车、自行车乱停乱放,小区环境脏乱差。2、拉萨市环境监测站在春溢咖啡、杨容公寓现场开展噪声监测(拉站监字FX﹝2017﹞第640号),2个点位监测值为57.1、56.7dB,未超出《社会生活环境噪音排放标准》GB22337-2008二类昼间限值标准(60dB)。3、经走访周边居民,均表示不存在噪声扰民问题。

属实

1、9月14日,拉萨市城管委依据《〈拉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法〉实施细则》第八条之规定,向杨容公寓负责人王某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拉城管〔2017〕改字0138号),责令立即整改。王某组织人员清扫院落、清运垃圾,并划定自行车、电动车停车区。王某承诺,将安排人员每日定时开展保洁作业,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2、拉萨市城管委依据《〈拉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法〉实施细则》第八条之规定,向王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拉执罚字〔2017〕重0121号),罚款1000元,已缴纳。



13

电2017

0914005

拉萨市城关区,娘热路以东居民路以北的哈达幸福花园小区2区6号院子内安装有高压线、变压器、且高压线裸露在外,经常有麻雀被电死,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下雨天经常看到碰线的火花,担心变压器对人体有辐射

拉萨市

其他

9月15日,国网拉萨分公司会同扎细街道办人员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哈达幸福花园小区2区6号院内有一台10千伏柱上变压器,接入电线为裸线,由国网拉萨分公司负责运行维护。2、国网西藏电科院对该变压器现场开展电磁环境辐射监测(DKY 2017/PJ-148),四周电场强度最高值为40.55V/m,磁感应强度最高值为0.4417μT,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居民区工频电场(小于4000 V/m)、工频磁感应强度(小于100μT)限值标准。

属实

9月15日,国网拉萨分公司制定整改方案,在保障周边居民正常用电的情况下,9月28日前将该区域裸线更换为绝缘导线。国网拉萨分公司将对全市城区类似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制定工作计划,逐步完成全市城区裸线更换工作。



14

电2017

0914007

拉萨市城关区农科路,沿线运沙石的大货车、推土机产生噪声,第三人民医院两边环境脏乱差。

拉萨市

噪声、垃圾污染

9月15日,拉萨市城管委、环卫局会同交警城西大队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农科路过往大货车、堆土机、运砂车等车辆较多,且有车辆违停现象。拉萨市环境监测站在该路段现场开展噪声监测(拉站监字XF﹝2017﹞第647号),监测值为65.7dB,未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昼间限值标准(70dB)。2、第三人医院两侧非环卫作业区域,现场堆放有大量建筑垃圾,无法确定倾倒人员,周边环境脏乱差。

属实

1、9月15日,交警城西大队在第三人民医院周边开展违停、鸣笛专项整治,共发放宣传50余份,并向8名违停行为人下达《违停记录告知单》(编号:0150693-0150700),各处罚款200元,共计1600元。2、9月15日,拉萨市环卫局安排7名环卫工人,3台车辆,对第三人民医院两侧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共清运建筑垃圾70余吨。



15

电2017

0914008

拉萨市城关纳金乡纳如路,市政府后面乐业苑小区西北面有一个施工工地,近三天内砍掉了至少6棵大树,其中2棵大树均有5层楼高,破坏生态。

拉萨市

生态破坏

9月15日,拉萨市城管委、园林局赴现场核查。经核查:乐业苑西北侧空地(原木材市场院内)为房地产开发用地,原有各类树木45株。2017年9月9日,拉萨市园林局审批同意对地上树木进行移植,13棵已移植至圣地天堂洲际酒店门口、其余树木移植至拉萨市园林局苗圃,目前正在进行中。现场未发现砍伐树木问题。

不属实

下一步,市园林局将严格按照《拉萨市绿化管理条例》,加强对市区绿化检查的巡查力度,对违法砍伐树木和破坏绿化成果的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6

电2017

0914022

拉萨市城关当热西路,人大退休基地旁40平方米的绿化带被侵占建成停车场,人行道上乱停车。

拉萨市

生态破坏

9月16日,拉萨市城管委、规划局、园林局等单位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2016年7月,拉萨市林业绿化局批准人大退休基地旁住户贡某占用17m2绿地修建房屋通道,但贡某实际占地90m2。2、该路段为交警日常巡查路段,交警城西大队不定期对该路段违停车辆进行处罚。

属实

1、9月15日,拉萨市园林局现场检查执法,责令贡某限期改正。贡某书面承诺,9月22日前对多占绿地进行平整,并在2018年4月前完成草坪补种。2、拉萨市园林局依据《拉萨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向贡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0014171),罚款1000元,已缴纳。



17

电2017

0914023

拉萨市城关区朗塞九区34排1楼有三家餐馆,油烟特别大,全是油渍。

拉萨市

油烟污染

9月15日,拉萨市城管委、联动执法支队赴现场核查。经核查:朗赛九区34排1楼3家餐馆为“凯歌饭店”“英杰手擀面馆”“霸道把把烧”。霸道把把烧已于2017年7月停业。其余2家餐馆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直排油烟,致使墙面存在油渍。

属实

1、9月15日,市联动执法支队依据《〈拉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之规定,向凯歌饭店、英杰手擀面馆分别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拉城管﹝2017﹞改字0147、0148号),责令限期整改。凯歌饭店已主动停止营业,与房东解除房屋租赁协议,不再经营。英杰手擀面馆已主动停业,并承诺在整改完成后再开业。2、拉萨市联动执法支队依据《〈拉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之规定,向2家餐馆分别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拉执罚字﹝2017﹞重00136、00137号),各处罚款5000元,已缴纳。



18

电2017

0914039

拉萨市城关区拉萨水泥厂违建多,厂内外垃圾多。

拉萨市

垃圾污染、其他

9月15日,拉萨市城管局、规划局、市工信局、城关区环卫局、规划分局、城管局、违建办及住建局赶赴现场核查。经核查:拉萨水泥厂实名为高争花园小区。该小区在大门北侧建有简易板房1层(面积:2200m2),该建筑未办理相关规划手续;该小区物业由西藏高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小区楼前空地堆放有大量木板及建筑垃圾。

属实

1、9月15日,市城管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向该物业公司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拉城管﹝2017﹞改字0141号),责令9月16日18时完成整改;依据《拉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之规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拉执法罚字﹝2017﹞0134号)处以罚款2000元,已缴纳。2、9月15日,该物业组织8人,规整、清理乱堆乱放木材,9月16已完成整改。3、9月15日,拉萨市行政综合执法联动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拉萨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向高争水泥厂下达《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书》(拉综合执法字﹝2017﹞]第128号),责令高争水泥厂7日内对违规建筑自行拆除,否则将依法予以强拆。9月15日下午,经现场复核,拆迁工作有序进行。



19

电2017

0914048

拉萨市城关区农科路,第三人民医院斜对面的房子是乱砍树木,没有环评。

拉萨市

生态破坏、其他

9月15日,拉萨市城管委、环保局、园林局赶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蔬菜研究所在未经绿化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移植院内13株树木,且因管理不善导致树木死亡。2、该院内企业为西藏博远工贸有限公司仓储物流中心,已取得环评批复(拉环发〔2013〕129号)。

属实

9月16日,市园林局依据《拉萨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向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蔬菜研究所下达《违章通知书》(001

4172号),处以罚款28600元,已缴纳。同时,责令该研究算于2018年春季在单位院内补种130株树木。该研究所已制定相关整改方案,正实施整改工作。



20

电2017

0914052

拉萨市城关区太阳岛,消防总队对面近50亩的空地上全是垃圾,产生臭味。

拉萨市

垃圾污染

9月15日,拉萨市城管委、联动支队赶赴现场核查。经核查:消防总队对面空地上堆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未划定卫生责任片区。

属实

1、9月15日,市环卫局组织42人、出动双桥车21台、装载机2台,清理清运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共清运生活垃圾8吨、建筑垃圾40多吨。2、下一步,城关区两岛办事处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好区域环境卫生。



21

电2017

0914055

拉萨市城关区藏热南路,朗塞7区11排1单元1楼几家餐馆烟囱接到5楼,产生噪音,5楼楼顶上全是油渍。

拉萨市

油烟、噪声污染

9月15日,拉萨市环保局组织现场核查。经核查:1、案件反映地点有三家餐馆,分别为周记川菜馆、重庆小面和毛氏湘菜馆。2、拉萨市环保局监测站分别在毛氏湘菜馆一分店南侧边界、重庆小面南侧边界、周记川菜馆南侧边界对排风机噪声进行监测(XF〔2017〕第663号),监测值为52.8dB、51.4dB、52.5dB均未超出《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昼间(60dB标准)。3、毛氏湘菜馆与周记川菜馆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排烟管道存在油烟滴漏现象。

属实

1、9月15日,市环保局依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向两家餐馆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17﹞21号、﹝2017﹞22号),处以罚款1000元,已缴纳。责令立即整改。目前,两家餐馆已完成绿化带及楼顶浸漏油渍的清理工作。2、9月16日,毛氏湘菜馆已完成油烟净化器安装工作,周记川菜馆已从内地订购油烟净化装置,待设备到店后立即安装。



22

电2017

0914058

拉萨市城关区团结新村,第三小学至纳木错宾馆一带下午6:30过后烧烤摊很多,产生烟气,味道也很重。这一带一到晚上乱停乱放的车子很多,产生噪音。

拉萨市

油烟、噪声污染

9月15日晚上,拉萨市城管委、市公安局、市联动支队、城关区执法局赴现场核查。经核查:团结新村第三小学至纳木错宾馆一带下午存在流动烧烤摊,有烟气;道路两侧车辆乱停乱放。

属实

1、9月15日晚,城关区执法局依据《拉萨市城关区环境卫生条列》第十七条之规定,向3家流动烧烤摊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0034602

-0034604),共处罚款150元,已缴纳。2、拉萨市城东交警支队对6辆违停车辆下达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0155335-0155040),各处罚款200元。3、城东交警大队已在该区域设置禁停、禁鸣标识。



23

电2017

0914068

拉萨市城关区娘热路,1、畜牧总站内维修周转房,乱堆乱放建筑垃圾和建筑设备;2、畜牧总站内的藏家宴养很多藏獒,特别臭,环境也差。

拉萨市

垃圾、大气污染

9月15日上午,拉萨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城关区住建局、城管局及公德林派出所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畜牧总站隶属西藏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小区无专门物业管理,日常环境卫生由单位自行负责。目前该单位正在修建周转房,部分建筑垃圾堆放在道路两旁,未及时清理。2、藏家宴内未发现藏獒,但站内住户(阿某)有饲养藏獒,犬舍内存在粪尿未清,有异味。

属实

1、9月15日,市城管委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向畜牧总站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拉执罚字﹝2017﹞重0131号),处以罚款5000元,已缴纳。同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拉城管﹝2017﹞改字0146号),责令立即整改。9月16日,畜牧总站组织17人,出动3辆卡车,完成建筑垃圾清理。2、9月15日下午,公德林派出所依据《拉萨市养犬规定》第十二条之规定,向阿某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城公(公)当罚决书﹝2017﹞3号),处以罚款200元,责令立即整改。9月16日,阿某已将按照要求将藏獒放置别处饲养,并完成粪便清扫、异味消除。



24

电2017

0914069

拉萨市拉萨市城关区当热西路,1、扎西热旦小区里的墨白私房菜,声音特别大,影响居民休息,人流量特别多;2、小区内违章建筑特别多。

拉萨市

噪声污染、其他

9月15日,拉萨市环保局、城乡规划局、城关区政府赶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案件反映的噪声源主要为墨白私房菜烟囱。9月15日12时48分,拉萨市环保局委托西藏博源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墨白私房菜开展噪声监测(TBT-﹝2017﹞-0180号),监测值51.5dB,未超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区(55dB)标准。2、该小区尼某正在修建房屋,未办理规划手续。

属实

1、该店负责人陈某积极配合,通过张贴文明用餐、禁止喧哗标语、调整营业时间等措施减少噪声扰民现象。2、9月15日,拉萨市行政综合执法联动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和《拉萨市集中整治违法建设实施意见》,向尼某下达《拉萨市行政综合执法联动支队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书》(拉综合执法字﹝2017﹞第132号),责令限期7日内自行拆除违建房屋。3、下一步,市城乡规划局将加大后续整改跟踪督办力度,确保按时完成违建拆除。



25

电2017

0914079

拉萨市城关区教育城园丁园2期,318国道边的重庆小面餐馆的油烟污染影响居民生活。

拉萨市

油烟污染

9月15日,拉萨市城管委赴现场核查。经核查:案件反映餐馆为眼哥面庄,该店正安装油烟净化器,烟气管道下方有油污滴漏现象。

属实

1、9月15日,市联动支队依据《拉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向该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拉城管﹝2017﹞改字0153号),责令立即清理滴漏油污。同时,依据《拉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向该店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拉执罚字﹝2017﹞重0135),处以罚款200元,已缴纳。2、9月15日18时,经复核,该店已将滴漏的油污清理干净,油烟净化器已安装。



26

电2017

0914089

山南市乃东区,江南酒店对面相聚时刻餐馆,晚上烧烤烟气特别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山南市

大气污染

9月15日上午,副市长黄金城组织市整改督办组、市环保局及乃东区政府赴现场核查。经核实:山南市乃东区江南酒店对面烧烤店为“相聚食客夜宵城”,营业时间为下午6:00至凌晨4:00。该餐馆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在门口占道私自搭建简易烧烤房,烧烤产生的油烟直接人行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属实

1、乃东区环保局向该餐馆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山乃环责改字{2017}19号)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乃环罚字{2017}19号),处以罚款2000元,责令停业整改。2、9月16日,该餐馆已完成简易烧烤房拆除以及周边清理工作。



27

电2017

0915002

拉萨市城关区,在大昭寺广场入口的左侧挖地基,破坏绿化带(草坪、柏树),且在挖地基的水井属于文物。

拉萨市

生态破坏、其他

9月16日,拉萨市城管委、文化局、城关区城管局、文广局、住建局、古城管委会及洁达园林公司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该建设项目为市公安局大昭寺指挥中心项目,由城关区住建局承建,四川力和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于2017年9月13日开工(面积为64.93m2),相关手续齐全(环评登记表:201754010200000

245)。2、根据设计要求,该项目在大昭寺广场入口左侧临时占地开挖地基,已取得占道施工许可证(LGS-2017056),同意施工单位9月13日至10月15日,占用大昭寺广场2号安检北侧3平方米进行施工。3、项目建设占用绿地约60平方米,未办理占用绿地审批手续,该区域绿地管理养护方洁达园林公司将广场入口左侧2棵柏树移栽至该绿地西侧,并对1颗杨树进行修剪。4、该项目附近有一处古井名为朵果果,开工前已取得市文物局批复,施工地与文物保留1.2米以上距离。但现场实际距离为0.2米,存在破坏隐患。

属实

1、9月16日,拉萨市城管委依据《拉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向施工方下达行政处罚书(拉执罚字﹝2017﹞重0138字)处以罚款1298.6元。同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拉城管﹝2017﹞改字0154号),责令施工方于9月17日18时30分前改正其占用城市绿地行为,并尽快办理相关手续。2、经与建设方协商,施工方已将施工地基调整1.2米以上,达到文物保护施工要求。3、施工方承诺将严格遵守古城管理和项目施工相关要求,认真落实环保措施,确保工程建设与文物保护同步。



28

电2017

0915008

拉萨市城关区曲米路,昌都办事处街两侧环境脏、乱、差,乱搭乱建。

拉萨市

垃圾污染

9月16日,拉萨市城管委、联动支队赶赴现场核查。经核查:昌都办事处街道两侧有8家商户私搭乱建,并将杂物堆放在路边。

属实

9月16日,市联动支队依据《拉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责令8家商户立即整改。9月16日下午,经复核,该区域私搭乱建帐篷已全部拆除,巴尔库社区完成路边杂物清理工作。



29

电2017

0915009

拉萨市城关区,军民路以西的商铺乱倒垃圾,环境脏、乱、差。

拉萨市

垃圾污染

9月16日,拉萨市城管委会同城关区城管局、环卫局、扎细街道办等单位赴现场核查。经核查:军民路以西4家商铺(杨某、杨某某、吴某、阿某),在道路摆放货物占道经营,周边环境脏乱差。

属实

1、9月16日,城关区城管局现场检查,责令4家商铺立即整改。杨某、杨某某、吴某、阿某已将占道摆放货物全部清理,并清扫周边环境。2、城关区城管局依据《拉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向4家商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拉城行罚字﹝2017﹞000655-000658号),共计200元,已缴纳。



30

电2017

0915029

拉萨市城关区,嘎玛贡桑原石板路的沿线无公厕,周边随地大小便,周围环境脏、乱、差。

拉萨市

垃圾污染

9月16日,拉萨市城管委会同城关区城管局、环卫局、嘎玛贡桑街道办等单位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2016年,拉萨市通过市政工程已将该段石板路改造为柏油路,道路两旁为私人房屋,无修建公厕用地。该路段一变电箱附近,有少量粪便。2、该路段属环卫作业区域,有7名环卫工人负责该路段的环卫保洁工作,每天凌晨6时至晚间21时,不间断进行垃圾清扫作业,并每天分3次清运该区域的垃圾。3、沿街3家商户(旦某、布某、刘某)在道路摆放货物占道经营,周边环境脏乱差。

属实

1、9月16日,城关区环卫局对该路段随地大小便区域进行清理,并设置“禁止大小便” 等警示标语。2、城关区城管局依据《拉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向3家商户分别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拉执刑罚﹝2017﹞000628、29、31号),罚款已缴纳。3、城关区环卫局将继续严格执行一日三清的环卫作业,确保该路段卫生环境干净整洁。



31

电2017

0915030

昌都市洛隆县腊久乡查瓦村,康东日(音)山土地开挖,破坏草场3、4千亩。

昌都市

生态破坏

9月16日,洛隆县副县长郎卡泽旺、嘎永带领县国土、环保、信访、农牧、公安和腊久乡政府等部门赴现场核查。经核实:1、案件反映问题与电20170906041一致,属重复举报。2、康卓西山位于腊久乡查瓦村一组的康卓西自然村。案件反映“对山体进行补种草籽”为洛隆县政府引进西藏绿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对原有退化和沙化土地进行开发整治,相关手续齐全(项目选址预审意见-洛农发〔2016〕31号、项目批复-昌国土发〔2016〕114号、环评-认定备案编号:cba2016-83),2016年6月10正式动工,2016年11月29日项目通过验收(昌国土发〔2016〕249号)。3、该项目位于洛隆县腊久乡查瓦村、母许村和中瓦村,项目设计时,充分争取群众意见,得到群众支持,原规划整合面积10000亩,均在草场严重退化和沙化的草地上实施,但因草场退化区域有限,实际开发整治面积仅为3526.35亩。整治区域不在虫草采挖区内,未影响到农牧民采挖虫草。4、项目结合洛隆县畜牧产业规划建成饲草料基地,播种披碱草和紫花苜蓿,主要用于喂养当地农牧民牲畜。因该区域土质贫瘠,第一季种植的牧草长势较差,但植被覆盖率和长势均好于原来退化和沙化土地。

不属实

1、洛隆县政府成立由国土、水利、农牧、环保、司法部门组成的宣讲组,至腊久乡开展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普及教育工作,让广大群众理解水土保持、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沙化防治相关知识,理解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同时做好项目建设前后对比宣传,让广大群众切实看到项目的成效。2、洛隆县政府每年组织环保、水利、交通、农牧部门做好整治区域的灌溉水渠、机耕道、网围栏维修和生态保护工作,由农牧局每年在该区域进行补种并做好土壤增肥工作,保证农牧民群众早日受益。



32

电2017

0915037

拉萨市城关区蔡公堂乡,外语学校后面的粉条加工厂,加工生产的废水和生活污水乱排。

拉萨市

水污染

9月16日,拉萨市城关区环保局、食药局、蔡公堂乡政府等单位赴现场核查。经核查:案件反映粉条加工厂为拉萨市世文粉条销售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在厂房后建有化粪池,约1平方米,化粪池未做防渗处理。

属实

1、9月17日,城关区环保局现场监察执法,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该公司负责人唐某雇用1辆挖掘机、2名人员,清理化粪池垃圾和污水,并对化粪池作防渗处理。2、城关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城环罚字﹝2017﹞263号),罚款5000元。3、下一步,城关区环保局将加强环境监管,督促该厂落实整改要求,并将该厂纳入重点监管对象。



33

电2017
0915042

拉萨市城关区,布达拉宫广场白塔附近每天早上凌晨有很多卖早餐的小摊贩,油烟污染严重,环境脏、乱、差。

拉萨市

油烟、垃圾污染

9月16日,城关区城管局赴现场核查。经核查:每日凌晨4时至6时左右,旅行社旅游大巴在布达拉宫西侧白塔附近接送游客,很多无证商贩在此设摊售卖早餐,并在天亮前撤离。环卫工人每日在天亮前对该区域进行清扫,不存在脏、乱、差现象。同时,查获无照经营商贩4家(贾某、党某、陈某、冯某)。

属实

1、9月16日,城关区城管局现场检查执法,暂扣4家商贩生产经营工具,并责令立即停止经营行为。4家商贩承诺,不再乱摆摊点。2、城关区城管局依据《拉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向4家商贩分别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城执罚字﹝2017﹞104-107号),分别罚款200元,已缴纳。3、城关区城管局将每日安排执法人员夜间不定时对该区域进行突击巡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占道经营行为。



34

电2017
0915044

拉萨市城关区慈松塘路,顺通小区门口修轮胎的声音大,环境脏、乱、差,并把轮胎摆在门口占用人行道。

拉萨市

噪声、垃圾污染

9月16日,拉萨市交通局、城管委、环保局会同城关区发改委、城管局、环保局、娘热乡政府赴现场核查。经核查:顺通小区门口修轮胎店铺为祥泰轮胎修理部,属个体经营,经营者为刘某。修理部门口摆放有少量轮胎,打气泵开启时有存在一定噪声。

属实

1、9月16日,城关区城管局现场检查执法,责令刘某立即整改。刘某已将门前摆放轮胎清理,打扫门前卫生,并承诺减少噪声排放,在中午停止使用打气泵,夜间21时前关门歇业。2、城关区城管局依据《拉萨市城市环境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向刘某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00015560),罚款50元,已缴纳。



35

电2017
0915046

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和圣小区(西郊烟草公司后),小区内10栋2单位701里有个制氧厂,每隔一段时间运货和生产时产生噪声。

拉萨市

噪声污染

9月16日,拉萨市质监局会同城关区工信局、环保局赴现场核查。经核查:北京西路和圣小区为人保退休基地,10栋2单元701号房屋所有权人为普某,现承租给冯某居住。房内无任何制氧设备和其它加工设备,不存在生产加工行为。经联合小区物业全面排查,小区内无氧气生产、销售现象。

不属实

下一步,市质监局将加强行业监管,依法开展好对制氧气企业的市场管理。



36

电2017
0915049

拉萨市城关区宝发小区C2区前有几家餐馆的烟囱直通小区内,烧柴油的味道很大,油烟污染重,噪声也大。

拉萨市

大气、油烟、噪音污染

9月16日,拉萨市环保局、城管委、住建局会同城关区城管局、住建局、环保局、嘎玛贡桑街道办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宝发小区C2区前共有5家餐馆,分别为宝发酒店餐厅、邦锦美朵茶馆、曲杰拉日三人行餐馆、晋布央吉茶馆、曲卡松传统藏面馆。宝发酒店餐厅违规设有一台柴油灶头,其它4家未安装油烟管道和油烟净化器,存在油烟直排问题。2、城关区环保局委托西藏宇轩环保科技公司开展现场噪声监测(XZYX-A-2017

066),监测值为54.3分贝,未超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Ⅰ类昼间限值标准(55dB)。

属实

1、9月16日,城关区环保局现场监察执法,责令5家餐馆立即整改。宝发酒店负责人扎某和4家餐馆负责人平某、普某、德某、央某均书面承诺,9月23日前完成灶头改造、油烟管道和净化器安装。2、城关区环保局依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向邦锦美朵茶馆、曲杰拉日三人行餐馆、晋布央吉茶馆、曲卡松传统藏面馆4家餐馆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41、42、43、44号),各处罚款1000元,共计4000元。



37

电2017

0915064

拉萨市城关区罗堆中路,金珠花园小区楼道里垃圾和杂物很多,小区院子里有建筑垃圾未清理。

拉萨市

垃圾污染

9月16日,拉萨市城管委、住建局会同城关区城管局、住建局、环卫局、金珠西路街道办赴现场核查。经核查:金珠花园小区共有住户120户356人,物业由西藏民众物业有限公司负责。小区内14户住户在楼道堆放杂物,院内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环境脏乱差。

属实

1、9月16日,城关区城管局依据《拉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向民众物业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拉城执罚字西字﹝2017﹞032号),责令限期整改。该公司出动15名工作人员,清运7车次,完成小区垃圾、杂物清理工作。2、城关区城管局依据《拉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向民众物业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拉城执罚字﹝2017﹞0101号),罚款2000元,已缴纳。



38

电2017
0915078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1、县中学后的堆龙河沿线每天都有人在此倾倒建筑垃圾;2、东嘎镇桑木村没有垃圾箱,村民将垃圾沿河倾倒。

拉萨市

垃圾污染

9月16日,堆龙德庆区住建局、水利局、城管局等单位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堆龙德庆区中学后的堆龙河沿线,存在大量建筑、生活垃圾,堆龙德庆区东嘎镇政府已指派龙跃恒通水电气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堆龙德区区属企业)清理垃圾,目前正在清理过程中。2、东嘎镇桑木村有一个垃圾斗,每天有压缩式垃圾车、环卫电动三轮车负责收集垃圾,桑木村三组堆龙河道沿线安装有网围栏并有值班人员巡逻检查,未发现村民沿河倾倒垃圾现象。

属实

堆龙德庆区东嘎镇政府将协调清理企业加快垃圾清理速度,计划9月30日前清理完毕。同时,加强对沿线商户、居民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巡查检查。



39

信2017

0915001

拉萨市城关区德吉北路,金牛加油站南侧有一家新疆面馆(边防总队医院对面),店家在店外的路边设了烧烤摊,一到下午特别是晚间,客人多的时候,街道一百米范围内全是油烟、碳烟的味道,烧烤摊上面的柳树叶都熏黄了。

拉萨市

大气、油烟污染

9月16日下午,拉萨市城管委、环保局、食药监局赶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德吉北路金牛加油站南侧新疆特色大盘鸡在店外台阶架设烧烤架,使用木炭进行烧烤,产生油烟、碳烟。2、烧烤摊上面的柳树叶部分黄色叶子,存在树叶熏黄现象,经与市园林局确认,该情况为季节交替自然现象。

属实

1、9月16日,拉萨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向该店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24号),处以罚款1000元,已缴纳。责令立即整改。2、9月16日,该店负责人亚某书面承诺,不再店外路边架设烧烤摊及木炭进行烧烤行为。3、下一步,市环保监察支队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问题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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