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和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党组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市)党委组织、宣传部门和各区(中)直单位政工人事部门,要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加强对编写出版发行十七大文件学习辅导读物管理的通知》和全国党的十七大学习辅导读物出版发行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做好党的十七大文件学习辅导读物出版发行工作,以满足西藏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需求。
《通知》指出,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总署的有关规定,党的十七大文件学习辅导读物(藏、汉两种文本)由西藏人民出版社向人民出版社、学习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民族出版社(藏文版)租型出版,保证租型及时到位,由西藏新华印刷厂统一印制,自治区新华书店统一发行。
《通知》要求,为确保党的十七大文件学习辅导读物与全国同步发行、同时上市,要认真做好自下而上的征订工作,各县(市)委宣传部要根据本县(市)党员干部的实际需要,将征订数量及时报送地(市)委宣传部,由地(市)委宣传部对所属各县(市)、地(市)直属部门总量需求汇总后,通知本地(市)新华书店,由地(市)新华书店统一报送自治区新华书店。自治区新华书店负责做好区直、中直部门的征订发行工作。
《通知》要求,自治区新华书店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量地将党的十七大文件学习辅导读物送到各地(市)新华书店,由各地(市)新华书店按照实际征订份数分别送到各县(市)委宣传部、地(市)所属各部门。同时,必须做到书到结算,不得拖欠。购买党的十七大文件学习辅导读物费用原则上可从党费中支付。
据悉,日前,区党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还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党的十七大文件学习辅导读物租型出版印制发行工作进行部署。
区党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在会上要求,要充分认识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的重大意义,认真做好十七大文件学习辅导读物租型出版印制发行工作,及时把十七大文件学习辅导读物送到西藏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手中,努力在西藏兴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