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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6月3日起 酒后驾车拘留10天
2008年06月03日 来源: 作者:

 

    6月2日,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全市各有车单位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从今日起,为期一个月的交通整治正式开始。记者从会上得知,整治期间,一旦发现有人酒后驾车,将按照相关法规,一律予以治安拘留10天。

    一到周末或者节假日,酒后驾车的现象在拉萨并不少见。记者从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调处大队了解到,今年已经有3个“酒鬼”受到治安拘留了。

    据了解,从今日起至7月初,为期一个月的交通整治中将重查“酒鬼”。对交通肇事逃逸的当事人予以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将同时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对于乱停乱放的车辆将用拖车拖离现场。

    记者还从会上获悉,今年上半年,拉萨市城乡道路共发生各类交通事故64起,死亡28人,6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0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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