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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元旦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2020年01月02日 来源:西藏商报 作者:

近日,各类年货、餐饮等迎来一年中的消费高峰,消费的增加往往伴随着消费纠纷的增多,对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特此发布元旦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提醒消费者外出就餐时,要选择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内外环境及卫生条件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尽量不要光顾节日期间客流量陡增的饭店,因为突然集中增大的供应量,可能导致餐饮单位超能力接待、超负荷加工,埋下食品安全隐患。不要购买流动摊贩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不要选择在路边露天无证饮食小摊档用餐。

此外,购买食品时应选择正规超市、农贸市场,购买时查看食品包装上是否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特别要仔细查看食品和原料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注意是否过期。

在存储食品时要注意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未食用完的食品应密封,按存贮要求进行常温、冷藏或冷冻保存。在外购买的熟食、冷藏食品以及外出就餐时打包的食品,在食用前应先确认是否变质,未变质的食品需彻底加热后方可食用。

网上订餐尽量选择“距离近、证照齐、卫生好、信誉高”的餐饮单位订餐,尽量缩短食品运送时间。收到食品后勿长时间存放,尽量不要网购凉菜、生食海产、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如在进食后出现恶心、呕吐、发热、腹泻、头晕、无力等症状,应尽快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就诊,注意保存可疑食品样品、呕吐物、腹泻物及消费票据、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依法及时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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