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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厅召开春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2021年01月27日 来源: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作者:

今年春运将从1月28日开始,至3月8日结束,为期40天。

为做好西藏自治区道路水路春运工作,让各族人民群众安全便捷满意出行,1月27日,区交通运输厅召开了2021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交通运输部对今年春运工作的部署要求,对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春运期间的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会议传达学习了《交通运输厅道路水路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1年道路水路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藏交发〔2021〕40号),各市(地)交通运输局春运工作负责同志就本地春运工作准备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进行了表态发言。

厅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副厅长陈朝就做好今年春运工作,要求各单位各部门:

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疫情防控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采取更加严格、更加标准的措施,毫不放松抓好道路水路春运疫情防控工作。

二要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底线”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深入开展春运安全隐患排查,加大对春运重点区域督导检查力度,强化安全应急保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要统筹安排春运服务保障工作,优化运力调配,科学安排班次计划,切实提高旅客集疏运能力。强化便民服务举措,扩大联网售票范围,严格落实环境卫生要求和客运服务标准,关爱帮扶老年人等重点旅客。强化路网运行服务,加强春运高峰时段、重点路段的路网运行动态监测,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加强公路巡查,提升异常情况处置能力,确保长大桥隧等重要路段通行顺畅。

会议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凝心聚力,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统筹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切实抓实抓细各项工作,确保疫情不因春运而扩散,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平稳有序出行,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各市(地)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局、交通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道路运输管理局、厅路网中心等厅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各市(地)重点道路运输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双组长”领导有力  三个组分工明确

西藏交通运输厅对春运工作早安排、早部署,此前已成立厅2021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厅党委书记达娃欧珠和厅长徐文强同时担任组长,由副厅长陈朝、江祥林,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负责人陆爱本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厅相关处室、厅属单位和武警交通部队负责人、各市(地)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组成。

道路水路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部署2021年全区道路水路春运工作,下设运输保障组、疫情防控组、路网保通组,具体分工如下:

运输保障组,负责统筹部署和监督指导春运期间运力组织调度、安全生产监管、运输市场执法、应急运力保障、运输服务监督工作,确保旅客运输、重点生产生活物资和防疫物资等各项运输保障有力、组织有序。指导市(地)做好城市交通运输工作。

疫情防控组,负责督促指导春运期间交通运输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疫情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督促指导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城市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出租汽车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旅客出行安全和一线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路网保通组,负责春运期间路网运行监测、公路日常养护、公路应急保通保畅工作,确保路网运行畅通。

2021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全方位部署

根据1月26日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下发的《交通运输厅道路水路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1年道路水路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今年春运期间,西藏交通运输行业将加强疫情防控、安全应急保障、运力组织调度、路网运行保障,全力提升春运服务品质,进一步加强春运宣传引导,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扎实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落实常态化客运疫情防控措施。要对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21年春运期间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的通知》(交运明电[2021]24号)等要求,督促指导客运经营者及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单位,毫不放松严格执行客运场站、交通运输工具、公路服务区消毒、通风、测温、查验健康码、设置留观区等防控措施。分区分级严格控制交通运输工具载客率。要按规定严格落实一类、二类客运班线实名制管理和省际、市际包车旅客信息登记。要强化在途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督促要求旅客全程佩戴口罩。

强化春运一线服务保障人员自身防护。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在当地疫情防控机构统一领导下,主动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沟通对接,加强客运一线服务人员健康管理,开展日常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落实春运一线服务保障人员“应检尽检”工作。要按照自治区、市(地)联防联控机制安排,抓紧推进客运一线服务人员疫苗接种组织工作,优先为客运一线服务人员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在知情自愿基础上,尽可能做到“应接尽接”。

加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各单位要在本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统一领导下,保障交通运输系统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24小时运行。各市(地)要区分零星散发疫情、局部聚集性疫情、较大规模疫情爆发等3种情况,围绕运输组织、安全应急、防控措施、客流研判、宣传引导等,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运力、保障队伍和防疫物资储备,确保运力安全可靠、防疫物资正常运转。若发现体温≥37. 3℃的旅客和司乘人员,或者出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乘坐交通运输工具情况,相关运营单位要及时做好隔离、移交工作,同时做好交通运输工具通风、消毒等措施,全力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调查检查工作。

坚持“人物同防”,严格进口冷链物流及入境人员疫情防控。要督促指导进口食品冷链物流企业,认真落实相关规定和技术指南,严格执行从业人员防护、运输工具消毒等规定。继续执行国际公路口岸入境运输“货开客关”总要求,严格落实入境人员检疫、转运、隔离等防控措施,切实做到闭环管理。

减少人员集中流动,实施错峰避峰出行。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人社、教育、旅游等部门做好务工客流错峰近乡返岗、学生避峰开学、旅游限量错峰接待相关工作,强化信息对接,加强运输组织,科学调配运力,切实推动做好削峰控量工作。

进一步强化安全应急保障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总体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责任体系,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到各个环节。

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汽车客运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督促客运企业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等安全管理制度;要加强“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及时提醒和纠正超速、疑似疲劳驾驶等不安全驾驶行为。严格执行水路旅客实名制管理制度,加强水路客运安检查危工作要围绕农村客运、重点桥隧、客运枢纽场站、城市公交和农村渡口渡船等关键节点以及网约车运营、司乘人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等重点问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时发现消除隐患,交通综合执法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作,严厉打击春运期间恶意涨价、非法营运、货车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整治长途客车司机勾结餐饮经营者宰客乱象,加大客运站、旅游集散中心、旅游景区景点、长途客车中途就餐点巡查力度,保障旅客出行权益,维护运输市场秩序。

做好恶劣天气预报预警。各单位要强化与公安、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对重点区域以及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的关注力度,通过门户网站、“两微一端”、12328电话、电视广播等载体,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督促道路客运企业密切关注运营线路的天气状况和道路通行条件,对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应暂停或调整发车班次。

统筹运力组织调度

优化旅客运输组织。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结合春运历史数据,做好春运客流趋势、出行特点的研判分析,进一步优化道路运力调配,科学安排班次计划,充分挖掘运输潜力,切实提升运输供给能力。要加大客运枢纽、火车站、机场、旅游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运力投放,切实提高旅客集疏运能力。要进一步优化农村客运组织,加大城乡、镇村运力投入力度,创新运输组织模式,切实保障城乡群众出行需求。

加强综合运输衔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根据临时列车增开、机场航班调整等信息,加强与铁路、民航企业沟通联络,强化综合运输组织协同,优化运营时间和发车频次,合理安排调度,保障接续接驳运力充足。统筹调度安排道路客运班线、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等运力,做好与铁路、民航等运输方式的协同街接,切实解决旅客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

保障重点物资运输。要坚持“以客为主、客货兼顾”的原则,在保证旅客运输的同时,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和煤,油、气等重点物资,以及粮食、肉禽、蔬菜等生活物资的运输保障,确保经济运行需求和节日市场需要。要提前摸清重点物资运输需求,及时储备相应运力,科学合理安排重点物资运输。

强化路网运行保障

改善路网通行条件。公路养护部门要加强公路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置。要合理安排干线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计划,尽量避免出行高峰期间进行养护作业。要强化与公安部门的业务协同,完善路警联合巡查与指挥协同机制,加强交通管控事前会商与路警联动,减少因交通管制导致的交通拥堵。要加强省域间、区域间信息共享与协调联动,确保跨省通道、长大隧道等重要路段衔接顺畅。要密切关注积雪、冰冻、地震、泥石流等灾害信息,确保抢险保通队伍随时待命、应急物资储备充足,做好抢险机械设备配置和检修调试。

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公路管理部门、厅路网中心要加大春运高峰时段、易受恶劣天气影响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热点地区的路网运行动态监测力度,通过公路沿线可变信息情报板、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及时向公众发布实时路况、公路气象、分流绕行等信息,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对重点路段制定疏堵和分流绕行预案,如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照部应急指令及时赶赴现场,及时传输现场视频资源,确保部与现场协同会商。

强化路网服务保障。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要督促高速公路服务区进一步加强加油站、餐饮、卫生间、停车场等服务设施的运营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相关设施功能完好,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提升春运服务品质

改善票务服务体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客运联网售票服务,积极推广应用电子客票;积极拓展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便捷售票渠道,扩大手机支付等应用范围,方便旅客购票进站乘车;针对务工、学生等客流人群,创新便捷服务举措,积极开展上门售票、专线运行等服务,提升旅客出行便捷性。

优化旅客候乘环境。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客运站经营企业严格落实环境卫生要求和客运服务标准,着力改善旅客候乘环境。加大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旅客群体的帮扶力度,开通无健康码通道,为不会使用或者没有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等旅客提供代查健康码、协助信息填报等服务。落实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儿童等重点旅客乘车优待政策。积极推广“刷脸进站”技术应用,在进站、安检、售检票、侯乘等关键环节,及时增加服务人员和设施设备。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作用,在车站开展引导咨询、秩序维护、重点帮扶、应急救援等志愿服务。

提高个性化服务水平。各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情满旅途”活动,于春运首日启动“情满旅途”活动,进一步创新便民利民举措,全面提升春运服务品质。厅通信中心要加强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运行管理,加大话务员和设备投入力度,提高电话服务质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进一步加强春运宣传引导

稳妥做好春运宣传报道。积极宣传交通运输疫情防控知识,引导旅客遵守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规定,做好聚集性风险提示,增强广大旅客疫情防范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各单位要按照交通运输部、自治区春运办和当地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严格规范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积极宣传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人员防护的有效做法,反映一线职工坚守岗位、默默奉献的感人事迹。

做好健康文明出行引导。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运输企业全面提高道路客运、城市公交、出租汽车人性化服务品质,引导旅客健康文明出行。要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宣传春运诚信典型,以“车、船、路、站”等交通服务设施和窗口单位为载体,加大安全文明乘车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文明出行氛围,引导旅客文明乘车、有序出行。

关心关爱一线职工。各单位要加大对坚守春运工作一线职工的关怀,结合工会“两节”送温暖活动,组织力量深入车站、道班,对坚持在春运一线的干部职工及其家庭开展走访慰问,增强春运职工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春运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通过调休、补休等方式,保障假期在岗职工的休息权利。

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加强春运值班值守。春运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安排信息技术保障人员一并参与值班。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畅通信息联络渠道,全面掌握春运期间道路水路运输情况,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道路、水路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

做好春运信息报送工作。春运信息报送工作实行日报制度,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专班于每日上午11:30前,将有关信息报送厅春运办汇总。春运期间,各单位应每10天向厅春运办报送工作小结,于3月10日下班前报送春运工作总结,报送内容应突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运输服务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重大突发事件要随时报送。各单位务必于2021年1月27日前将春运期间信息报送人员名单报厅春运办。

做好道路春运数据报送工作。春运期间,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应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春运期间道路客运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交运便字[2021]6号)要求,每日按时报送前一日信息和当日道路客运量预测值,每日上午12点前通过“西藏春运微信工作交流群”报送前日运量报表和信息。

做好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春运期间,各单位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关于做好2021 年春运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交安委办函[2021]6号)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春运期间周报告、两会期间日报告制度,及时向厅安监处报送信息。

做好路网保障信息报送。路网保通组应于2月1日前将春节假期公路网运行研判分析报告、值班表、值班电话等信息报部(路网中心)和厅春运办;春节假期期间每日12:00 前通过部“免通数据填报系统”完成数据报送,2月17日12:00前通过系统报送春节假期免通数据估算情况。2月18日、3月9日15:00前将春节假期、春运期间公路网运行保障工作总结报部(路网中心)和厅春运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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