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公安机关全面启动身份证异地办理工作,根据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的安排部署,为切实落实好公安部关于建立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最大限度地方便广大人民群众,3月9日上午在桑珠孜区公安局扎西吉彩派出所、教武场派出所进行身份证异地办理工作。
据介绍,身份证异地办理受理对象主要是离开户籍所在地省(市、区),到西藏自治区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非西藏籍群众;主要办理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临时身份证不能异地办理。
办理时需要准备办理居住证的持居住证办理;未办理居住证的办理时持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就业的,提供聘用合同、工作证;就学的,提供学生证、学校证明;居住的,提供租赁房合同、房产证明。另外,申请换领证件的除提供以上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证。
其中不予受理的对象主要是首次申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现户籍地未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与公安机关登记信息不一致的、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系统无照片的、公民身份号码重错号等不予受理;对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跨省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对提升公安机关便民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对此,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高度重视,并成立工作专班,转变思想认识,坚持目标导向,明确工作目标。同时,根据该市实际选定桑珠孜区扎西吉彩派出所、教武场派出所作为试点单位,积极组织扎西吉彩派出所、教武场派出所户籍民警进行业务培训,调试设备、讲解流程,切实提升窗口户籍民警的业务能力。
为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知晓跨省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市公安局政治部还积极协调日喀则电视台、日喀则报社等新闻宣传部门,通过日喀则市广播电视台、平安西藏、日喀则警方等微信公众平台就该市跨省身份证异地办理时间地点、受理对象、所需材料等进行深入宣传,切实做到人尽皆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