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日喀则市区内噪声污染造成的扰民问题,近日,日喀则市城管委协调市环保局、桑珠孜区市政市容管委会,按照区域和点源相结合的治理方法,对上海中路、山东中路、珠峰路、青岛路等路段进行集中检查并开展了噪声综合整治。
检查发现,珠峰电影城、安鸿百货、藏医院LED显示屏噪声>65.0分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质量等级属重度污染,对其下发限期5天的整改通知书,并要求LED显示屏噪声≤50.0分贝,或采取静音模式使用。
针对社会生活噪声,检查组要求在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组织的娱乐、集会活动要远离居住区,不得产生噪声扰民现象;餐饮、文化娱乐行业在商业经营活动中,要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禁止使用高音广播或其他产生噪声的设备;磁带和音像制品销售场所要用耳机试听卡带和光盘;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产生噪声的经营单位,要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规定标准;禁止建筑业和工业企业在夜间施工,以免产生噪声扰民。需夜间施工的单位要限制其作业时间,并向居民予以公告,对于违规的夜间施工扰民现象,将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