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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设立建档立卡贫困农牧民疾病医疗救助金
2017年10月28日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作者:

日前,昌都市制定出台《昌都市建档立卡贫困农牧民疾病医疗救助资金实施办法(暂行)》,标志着该市建档立卡贫困农牧民方便就医的医疗救助资金正式成立。

据了解,救助金的使用对象为具有昌都市户籍,且在建档立卡范围内的贫困农牧民;该救助金是在农牧区医疗制度保障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农牧民疾病医疗救助制度,提高疾病医疗补偿比例,减轻农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农牧民患疾病的医疗费用负担。资金实行全市统筹、专账管理、规范运作的管理模式,促进农牧区医疗、疾病补充保险、建档立卡贫困农牧民疾病医疗救助资金的协同互补,切实提高农牧民医疗保障水平。

所需资金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列支。救助资金按照“使用多少、补充多少”的原则,保证资金总量不低于500万元。资金使用对象因疾病发生住院(或门诊大病)医疗费用时,先经农牧区医疗、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和县级超大额医疗保险报销(赔付),超出部分由建档立卡贫困农牧民疾病医疗救助资金进行救助:自负部分在0.5—3万元、3—6万元、6—10万元、10万元以上分别按50%、60%、70%、90%救助;患有特重大疾病的建档立卡贫困农牧民年度封顶线为50万元,患有普通疾病的年度封顶线为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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