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一期和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于2018年4月10日开始发行,4月19日结束。昌都市承销网点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邮政储蓄四家商业银行,在发行期间各承销团通过网点柜台和网上银行两种方式进行代销。
本次两期国债的发行受到昌都市中支国库的高度重视,发行前昌都市中支国库科通过电话要求各承销机构及时准确通过发布公告、微信公众号推送等方式督促各网点做好售前的宣传及人员准备。
发行时,昌都市中支国库科安排专人前往各网点联合网点负责人就是否在显明位置给出发行时间、发行利率等发行信息,是否设置咨询台、配置咨询人员,以及有无民众投诉情况、销售系统是否正常、是否超发、是否捆绑销售等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
发行后,昌都市中支国库科督促各承销网点上报本次国债销售情况,对本次各承销机构的销售数据、巡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对存在问题进行总结分析。
针对本次国债发行,各承销网点能够按照要求通过发放国债知识宣传单及网点LED显示屏挂出双语发售信息开展宣传,中国农业银行在发售前还通过微信平台推送了国债发行消息,提升了宣传范围,但部分承销机构对国债销售数据报送不重视,存在迟报情况。部分民众对国债了解度不够,且绝大部分投资者更倾向于购买商业银行的“高收益”理财产品,从利益的角度来看,各承销机构更期望购买者本行理财产品,销售积极性更高。
昌都市2018年第一期和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主要通过手机银行销售,各类型销售渠道售出国债总量为50万元,较上年同期(同类型)国债销售额增加41万元,其中建行三年期销售25万元,农业银行三年期销售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