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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2019年01月02日 来源:西藏商报 作者: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全国各地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经生态环境部审核,包括我区林芝市、亚东县等全国45个市县达到考核要求,决定授予其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林芝市成为我区首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记者 刘欢

据了解,目前林芝市共建成各类自然保护区4个,国家森林公园3个,国家湿地公园3个,国家地质公园1个,占国土面积51.2%。建成了林芝生态监测站,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明显。巴宜区、米林、波密、察隅、墨脱五县列入藏东南高原边缘森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并在近年来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中,经综合评估结果为基本稳定。2013至2017年,全市累计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资金33455万元。持续开展了森林、草地、野生动物肇事损失及补偿等领域的生态补偿工作。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取得了明显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如:局部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农牧民群众收入明显增加、社会投资环境明显改善、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等。为推动林芝市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保障改善民生起到了重要作用,为构建藏东南生态安全屏障发挥了显著作用。

在林芝市各级党委、政府持续不断的推动下,截至目前,林芝市共有6个县区、41个乡镇、384个行政村先后获得自治区级生态县、乡镇、村命名、率先在全区完成“80%的行政村、乡镇、县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村、生态乡镇、生态县”的目标任务;2个县区通过国家生态县区现场技术核查,38个乡镇完成国家级生态乡镇的申报。2017年7月,巴宜区代表西藏自治区参加全国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于2017年9月18日成功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称号,是我区第一个获此殊荣的县区,树立了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标杆样板,为林芝市乃至西藏自治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的典型引领作用。

生态环境部在公告中指出,希望获得称号的地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的典型引领作用,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努力为建设美丽中国、开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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