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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隆县四项举措整治“微腐败”
2017年07月08日 来源:西藏法制报 作者:

针对近年来村(居)惠民资金管理与村务公开透明度不高、信访问题突出的实际,洛隆县纪委延伸监督执纪触角,抓村级规范管理、抓监督检查,全力排查处置问题线索,整治“微腐败”,打通基层反腐“最后一公里”。

编织制度“笼子”,管好“小权利”。全面系统梳理村级权利,以清单的形式亮出“村级权利清单”,进一步规范村级重大事项议事决策、集体财务管理、村级资源资产处置管理等内容。同时,为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县纪委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监督的内容、监督的程序、管理考核及相关工作制度等方面细化了规定。

强化监督,排查“小线索”。畅通来电、来信、来访、网络举报“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坚持问题导向,通过专项纪律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重点排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农村惠民资金使用、脱贫攻坚等领域的问题线索。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甄别、梳理、研判和处理,确保弄清情况,处理好问题;对群众反应强烈、问题复杂的线索由领导挂牌包案督办。

抓早抓小,纠防“小错误”。前移监督关口,发现苗头及时提醒、及时纠正。对村“两委”班子成员、新任村干部、村级财会人员开展廉洁谈话,打好“防腐针”;针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村干部,开展提醒谈话,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帮助其正视问题,改正错误。

严肃问责,惩治“微腐败”。紧盯村(居)惠民资金管理、扶贫资金、征地拆迁补偿等重点方面,以“零容忍”态度严查深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特别是贪污挪用、挥霍浪费、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雁过拔毛”式“微腐败”,严肃执纪问责,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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