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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吉隆县以四项措施提升环保工作质量
2019年12月11日 来源:西藏日报 作者:

日喀则市吉隆县地理位置特殊,县委、县政府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环境监管水平,努力提升全县环境保护工作质量。

严把环境准入总关口。不断提高环评审批服务水平,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做好下放环评审批权限的跟踪指导和督察;加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对涉及环境敏感区域的已竣工项目及时开展环境保护专项验收;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继续施行区域、企业环评限批制度,切实杜绝“三高”项目、不符合产业政策项目和存在重大环境隐患项目落户吉隆县。

扎实推进污染防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落实清洁生产、污染治理要求,确保污染源达标排放。开展重点区域(即:交通干线、旅游景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有效控制白色污染。加强电磁设备和放射源监管,确保辐射环境安全。完善城镇基础设施管理体系,扎实推进吉隆县县城、吉隆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转运站)、医疗废物暂存间建设,力争“十三五”期间,实现“村收集、乡转运、县填埋”的生活垃圾处理格局,城镇建成区及工业园区、重点企业的污水全部达标排放。

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各级各部门把依法行政贯穿于环境监管全过程,抓好环境执法监察与风险排查,强化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着力做好开发建设活动的“四个监管”(即:“事前监管”“事中监管”“事后监管”和“监管保障”),及时发现苗头、查处问题,切实整改、杜绝再次发生问题。重点加强工业园区、资源开发利用项目、重大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管,健全环境管理台账,强化动态管理。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及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严格环境保护考核。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考核办法要求,结合自治区考核结果,在2018年吉隆县环境保护考核评定工作的基础上,今年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拓宽业务领域、完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全面做好2019年环境保护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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