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特别是私家车的大量出现,旅游已经成为了现代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旅游散客化和个性化的特征日益明显,自驾游以其灵活方便的特点越来越受到现代人的青睐。“自驾游热”除了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之外,更包含着由“粗放型”向“舒适型”旅游的观念转变、个性化的旅游需求、举家出行的消费习惯。
“西藏的美景在路上”。西藏有着全球独一无二的山水资源和人文资源,为我区发展自驾车旅游提供了天然平台,日益完善的软硬件设施更为自驾出游者提供了便利的出行条件。自驾游客可以沿途观赏美丽的原野、广袤的森林、潺潺的流水,想停就停,愿行就行,满足了现代人“我的旅途我做主”的理想。目前,从我区旅游发展的现状来看,要实现我区自驾游迅速健康发展,要从制约自驾游发展的多个角度入手,提出对策,增强自驾车旅游的发展后劲。
首先,各部门要通力合作,旅游、交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健全服务体系,为自驾游客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加强对景区的管理,建立自驾游服务中心,向游客提供电话咨询和求助服务等,同时为游客提供景点介绍,景区行程示意图、加油站的位置等详细信息。交通部门在完善公路网络、通讯设施、补给设施、交通标识及景区公路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对于旅游目的地内部的交通设施,比如风景道、绿道、游径,要体现本土化特色,交通工具也应尽量体现本土化特色。
其次,要规范自驾游市场行为。可以通过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基础性项目,为社会投资以及经营管理奠定基础,实现政府投资撬动社会更大投资,最终实现由企业经营管理的最佳模式。规范旅行社、汽车租赁企业等与自驾游密切相关的企业或机构,保证其能提供自驾车旅游所必需的各种服务。引导组织经营者通过合法有序的经营行为,努力承担社会责任,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开发适应自驾游市场需求的旅游服务,通过专业的领队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更加安全地率领车队完成自驾游任务。
加强环境保护,倡导公益出行。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制定自驾游相关的环境保护条例,建立环境监测系统。对已开发的自驾车旅游设施,要进行深度开发和集约经营,在环境脆弱地区,要限制自驾游活动的规模和范围。在政策法规和监管上做工作,引导自驾车旅游行为的发起人和利益的获取人,组织经营者和自驾者在享用社会资源的同时,要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倡导自驾游活动与公益活动的结合,倡导文明出游,倡导绿色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