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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违法违规须“露头就打”
2024年03月04日 来源:西藏日报 作者:

“网红”违法违规须“露头就打”

秧秧

一段时间以来,我区各地公安机关对多名违反网络直播和短视频传播平台秩序的网络主播进行约谈,并对其中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释放出我区持续加强网络主播监管,确保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的鲜明信号。

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以及零门槛、低成本的特征,使网络主播人数不断增长,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网络主播的职业素养、道德水准逐渐成为影响网络直播产业良性发展的现实障碍。在直播经济欣欣向荣、网络主播红红火火的同时,有一些人受利益驱动,上演打“擦边球”、超出底线的恶俗炒作,诸如“色、丑、怪、假、俗、赌”等各类违法违规现象也不断滋生。

以丑为美、以怪为荣,编写直播“剧本”互相谩骂、散布低俗恶俗言论、不文明PK惩罚……在区内各级公安机关发布的典型案例中,一些网络主播为吸引眼球、谋取利益而挑战公序良俗的行为,破坏网络生态环境,扰乱网络直播市场的良性竞争秩序,也加大了网络空间信息安全风险。

不以规矩,难成方圆。近年来,不论是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的《网络主播行为规范》《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还是《西藏自治区网络通信活动管理规定》等相关条款,均从价值观、法律以及未成年人保护等多个方面为网络主播从业行为清晰划定出底线和红线。面对一些网络主播为了追逐流量铤而走险,无底线地违规操作的现象,必须进行有效监管和严厉惩戒。定期通报网络主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签订《文明直播承诺书》,对问题性质严重、多次出现问题且屡教不改的网络主播封禁账号、纳入“黑名单”或“警示名单”等,正是相关监管部门强化规范管理、净化网络空间的有力举措。

互联网绝非法外之地。对于网络主播试探法规底线的行为,只有坚定落实“露头就打”的原则,猛药去疴、重典治乱,运用大数据分析、网友揭发举报、突击检查等办法,对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有损网络文明、有悖网络道德、有害网络和谐的行为严惩不贷,才能切实树立法律权威、彰显制度震慑力,让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再无生存土壤。在此基础上,监管部门也要增进部门、平台协作,建立覆盖全网络平台统一高效的联合监管体系,建立全平台的劣迹主播“黑名单”,让污点主播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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