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 筑牢民族团结这条生命线

时间:2022年02月22日 来源: 西藏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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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平等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思想基石,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民族团结是全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在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族人民实现了真正的民族平等,实现了中华民族大团结。基于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这一基本国情,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民族团结工作,始终把各民族大团结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举旗定向、谋篇布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目标,统筹推进民族团结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中,将“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作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一条优势,得到了历史和人民的认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决维护民族团结这条生命线。

一、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前提和基础

民族平等作为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在法律中得到保障。我国《宪法》第四条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其所指的各民族一律平等包含多重含义:“坚持各民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反对任何民族拥有法律以外的特权;坚持各民族在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具有同等的地位,依法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坚持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并努力为各民族创造更多更好的发展机会和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民族工作所坚持的民族平等是建立在上述意义上的民族平等,所坚持的民族团结也是建立在上述意义上的民族团结。

需要注意的是,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必须要坚决反对大汉民族主义和狭隘的民族主义。大汉民族主义会导致民族歧视,狭隘的民族主义又会导致离心倾向,两种思想都是破坏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大敌,必须要时刻注意反对这两种错误思想,只有把民族平等思想深深扎根在人民心中,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才能稳步发展。

二、加强民族团结使民族平等得到更深入的贯彻

民族无论大小、先进与落后,都要真诚的团结,民族团结从具体的内容来说,主要指民族之间的团结,也指民族内部的团结;从加强民族团结的意识形态上讲,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政策和爱国主义教育,反对一切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的言行;从加强民族团结的物质条件来看,努力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经济、文化和各项事业,逐步消除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经济文化差距,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共同富裕。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体现了我国的制度优势,有利于保障各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以实现;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是民族平等思想的具体表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行以来,民族地区经济实力得到了极大的提升,民族地区的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事业得到了全面的发展。通过民族合作、民族互助,求得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形成了各民族平等互助、各地区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

三、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互为支撑

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两者是相互依赖、相互支撑的辩证关系。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的前提,是在各民族一律平等基础上的团结,没有民族平等就不可能有民族团结。而民族团结,又是实现民族平等的根本保证,各民族真正团结起来,才能获得各民族的自由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民族平等团结是我们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体系中的总政策,有效解决了我国复杂的民族问题,真正实现了我国各民族之间的平等和团结,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力推进我国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一是实现真正的民族平等,建立各民族和睦共处如兄弟般的团结友谊。民族平等作为我国民族工作的立足点,经过70年的不断实践证明,我们党的民族平等政策是完全正确的。为保障各民族在各方面的平等权利,党和政府针对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水平现状,以及各少数民族在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所具有的特殊性,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和维护民族平等的制度和政策,帮助和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政治、文化事业,促进了社会主义民主关系的巩固和发展,实现了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共同富裕。

二是形成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民族大团结。民族团结是党和国家民族工作的根本性任务,是解决民族问题的着手点。只有消除民族隔阂,才能搞好民族团结。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只有在消除民族隔阂的基础上,经过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形成中华民族美好的大家庭。”进入社会主义时期,民族团结是各民族人民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团结。各族人民得到自己的切实利益,民族间的信任感才能逐步增强,才能达到消除隔阂的目的。而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一切社会问题和社会主要矛盾的解决都有待于发展问题的解决。因此,经济发展作为民族团结的物质基础,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力量源泉。同时,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也是民族团结的保证。只有通过促进经济发展解决社会的主要矛盾,并得到雄厚的物质基础解决社会各种问题,才能加强各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才能不断升华和加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才能加强中华民族团结。在党的领导下,各族人民继续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共同奋斗。

四、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思想在西藏的成功实践

民族平等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基石,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巩固和发展有重要意义,民族团结是我国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是我国民族政策的核心内容,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不断巩固和发展的基础。今年是西藏自治区成立55周年,西藏全面贯彻实施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不断筑牢民族团结这条生命线。

(一)西藏各族群众享有政治上的平等权利

西藏人民依法享有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随着和平解放和民主改革完成,西藏建立起人民政权。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成立,正式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西藏人民从此享有了平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自主管理本地区事务的权利。多年来,历届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都有不少来自西藏的代表和委员在认真履行职责,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建言献策。

(二)西藏各族群众享有经济和社会发展上的平等权利

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国家就拉开了支援西藏建设的序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西藏工作,制定了发展和稳定西藏的大政方针,确定了“十二五”“十三五”中央政府支持西藏的一大批重点建设项目,仅“十三五”安排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项目就达6576亿元。在中央的关心与支持下,西藏人民的生活水平大幅提高,西藏自治区生产总值连续26年保持两位数增长,2019年达到1697亿元,年均增长8.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7%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3.1%左右。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青藏铁路的建成通车结束了西藏不通火车的历史,形成了以公路、铁路、航空为主体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推进,建立了47个各类自然保护区,占全区国土面积34.35%,保护青藏高原的生态环境。

(三)西藏各族群众享有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的平等权利

藏语言文字得到保护和发展,建立起比较完备的双语教学体系,藏语言在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得到广泛应用。优秀民族传统文化得到传承和弘扬,布达拉宫、大昭寺、罗布林卡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藏戏、格萨尔和藏医药浴法入选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同时还有89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事业实现大发展,青壮年文盲率从旧西藏时的95%下降到目前的0.52%,各族人民受教育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当前,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正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砥砺奋进。中央召开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西藏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为成功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就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筑牢民族团结这条生命线。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保证各族群众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推动我国民族团结事业全面发展。

来源:《西藏日报》(2020年10月16日 第05版)

作者: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 宋博瀚 白玛措 周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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