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三结合”模式
拉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要求,整合资金、结合重点工作,做到搬迁群众与当地群众融合发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与基层组织建设、城镇化建设、产业发展结合,精准施策、精准发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截至目前,拉萨市易地扶贫搬迁整合各类资金达到14.89亿元,已开工建设19个安置点。曲水县184户、712名贫困群众已搬进新建的集中安置房,成为西藏第一批易地扶贫搬迁受益人。
一、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确保“搬得出”。拉萨市各级基层党组织选配出116名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担任县乡党政正职;102名具有扶贫开发、城镇管理、产业发展、社会治理方面经验的干部进入乡镇领导班子;273名干部担任村级党支部第一书记,从致富带头人、技术能手、退役军人等人员中选配“两委”班子268名,从县乡机关、驻村驻寺干部中选拔374名优秀干部进入“两委”班子;深入开展“强党、固基、扶村”工作,选派1358名乡(镇)干部下沉到村(居)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易地扶贫搬迁前、搬迁中、搬迁后主心骨和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群众家中,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教导群众正确认识易地扶贫搬迁带来的效益,及时帮助群众解决在搬迁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组织群众有序搬迁、安全搬迁,并为搬迁群众搞好后续服务。
二、与城镇化建设相结合,确保“稳得住”。拉萨市优化市域城镇空间布局,强化城市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力争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十二五”末的45.98%增长到60%以上。坚持“扶持对象不变、扶贫资金不减、政策享用沿用”的原则,保证易地搬迁进入城镇的贫困群众“五不变”,即户籍不变、宅基地不变、林地不变、草场不变、牧场不变。制定搬迁群众社会保障标准,将养老、医疗、教育等社会保障与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对接起来,建立了覆盖面更广、保障效率更高的社会保障体系。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方面,由拉萨市城投公司统筹规划设计、统筹代建、统筹贷款、统筹建材采购,降低成本的同时保证了质量和进度。同时,按照 “农牧民参建人数不低于50%”的要求,先后吸纳16个具有施工资质的农牧民建筑公司、组织2900名农牧民群众参与到易地搬迁项目建设中,实现劳务收入约5000万元。
三、与产业发展结合,确保“能致富”。拉萨市立足县(区)资源优势,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的原则,培育搬迁安置点新型产业经营主体,发展净土健康产业、旅游文化产业以及特色民族手工业,确保每个安置点都有配套产业、每个搬迁户由1人以上参与产业发展就业。
曲水县达嘎搬迁安置点投资近2000万元,成立了农牧民专业合作社,采取“基地+合作社+贫困户”的经营模式,养殖奶牛500头、藏鸡1万只,种植饲草玉米、藏(中)药材365亩,带动搬迁贫困户184户、712人参与项目建设和分红,预计年增收300多万元。
在巩固“三个结合成果”的同时,拉萨市还在易地扶贫搬迁与产业园区建设、小微企业“双创”、生态保护结合上下功夫、求实效。
一是与产业园区建设相结合。依托国家级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柳梧新区、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达孜县工业园、堆龙德庆区工业园和香雄美朵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园、曲水县工业园和才纳乡万亩净土健康产业园等园区,实施以业育人、以业安人、以业管人、以业富人“四业工程”,加大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力度,就近解决搬迁群众就业问题,并按照“产业项目+培训+用工单位订单”的模式,整合贫困群众技能培训和就业培训,努力实现“培训一人,转移就业一人”。
二是与小微企业“双创”结合。大力推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工作,加大对与搬迁群众脱贫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小微企业、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牧民合作社的扶持力度,重把市、县(区)净土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培育成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贫困群众就业创业。充分发挥西藏高原生态环境、民族宗教文化的独特优势,大力发展家庭旅馆、手工业合作社等小微企业,带动贫困群众创业增收。
三是与生态保护结合。对居住在海拔4000米以上、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区域的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并在迁出区实施宅基地复垦、退耕还林、天然林、草场保护等生态工程,改善迁出区生态环境。
当雄县结合纳木湖乡特色小城镇建设,以保护纳木错生态环境为前提,以实现草畜平衡、缓解草畜矛盾为目标,促进畜牧业向旅游业转型,实施退牧减畜工程,探索生态旅游发展新模式,实现区域生态环境好转与当地贫困户稳定脱贫致富“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