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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就业、医保”等 民生保障政策相关情况

访谈时间: 2019-11-25 10:30

访谈嘉宾: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二级巡视员 肖厚国

访谈简介: 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访谈”活动的现场,今天我们栏目很荣幸邀请到自治区财政厅二级巡视员肖厚国作为本期的嘉宾,就西藏就业、医保等民生保障政策与大家进行交流。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访谈”活动的现场,今天我们栏目很荣幸邀请到自治区财政厅二级巡视员肖厚国作为本期的嘉宾,就我区就业、医保等民生保障政策与大家进行交流。肖厅长,您好。

肖厅:您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肖厅长,我们知道近年来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能不能简要介绍一下这些政策出台的情况呢?

肖厅:好的,主持人。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早在2017年就出台了《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文件提出,“做好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对于贯彻落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治边稳藏重要战略思想精神,推动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助力西藏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到了新的高度。之后,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职能部门也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出台了一系列实施细则和落实措施。这些政策含金量很高、扶持力度很大,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高度重视,对高校毕业生的亲切关怀。

主持人:您刚才提到了好几个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的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文件,包括自治区财政厅等职能部门也出台了一些实施细则,能否为我们简要介绍一下这些文件都包含什么优惠政策呢?

肖厅:总的来说,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多渠道开发岗位,另一类是提供各项补贴。

主持人:那肖厅长,您刚才提到的多渠道开发岗位具体都有哪些岗位呢?

肖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总的来说,还是坚持中央“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同时在工作中也要正确处理区内和区外的关系、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个人和社会的关系以及就业和创业的关系。政府不能大包大揽,大包大揽了,就不利于转变我区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观。所以多渠道开发岗位,主要是扩大企业的用工需求,给企业一些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多招录我区的高校毕业生。同时,也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政府在这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加强就业援藏工作。积极与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中央部委沟通协调,争取援藏省(市)和援藏央企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就业援藏岗位,用于吸纳西藏高校毕业生。二是大力实施大学生基层成长计划。自治区继续面向基层安排一定数量的行政事业公职岗位,继续组织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和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同时开发乡村振兴专干岗位、基层公益性岗位等非公职岗位。三是鼓励和支持参军入伍和学历提升等。

主持人:您刚才还提到了提供各项补贴,这些补贴具体有什么呢?

肖厅:对高校毕业生区内企业就业,主要有6种补贴:一是生活补贴,二是住房保障补贴,三是求职补贴,四是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五是社会保险补贴,六是培训补贴。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还有启动资金支持、金融贷款支持、创业载体支持、财税优惠政策支持、创客创业支持、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补贴、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住房保障补贴等。

对高校毕业生区外企业就业,主要有3种补贴:一是生活和住房补贴,二是路费补贴,三是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主持人:肖厅长,请您具体介绍一下高校毕业生区内企业就业补贴的相关情况。

肖厅:生活补贴方面呢,主要是对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校毕业生,按当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给予每人每月生活补贴,补贴时间最长可达5年。对返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发放5000元一次性安家补贴,再按当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月度生活补贴,补贴时间最长可达3年。对在高海拔和边境乡村创业的,发放6000元一次性安家补贴,再按当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月度生活补贴,补贴时间最长可达3年。在边境乡村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同时享受边民补助政策。

住房保障补贴方面,对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租住房屋的高校毕业生,按当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月度住房补贴,补贴时间最长可达5年。对返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可通过乡周转房、公有住房等方式提供住房保障。

求职补贴方面,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申领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按当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月。

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方面,对在区内企业就业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代偿每学年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代偿金额最高可达8000元,研究生最高可达12000元。

社会保险补贴方面,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对其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6年内给予100%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每缴满1年即进行补贴。

培训补贴方面,对在区内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由就职单位进行1年专业培训,期间培训费用由自治区财政承担。

主持人:那到区外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呢?

肖厅:对这类高校毕业生,主要提供3种补贴:一是生活和住房补贴。对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高校毕业生,分别按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每人每月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补贴时间最长可达5年。二是路费补贴。对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人2000元路费补贴。三是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对在区外企业就业工作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代偿每学年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代偿金额最高可达8000元,研究生最高可达12000元。

主持人:对高校毕业生的补贴种类这么多,想必这几年自治区财政投入了不少资金吧。

肖厅: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后,自治区财政及时筹措资金,设立了自治区就业创业扶持基金。截至目前,已从中兑现了2017、2018年度以及2019年度区本级第一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资金共计1.8亿,支持6,895人次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主持人:通过您的介绍可以看出,为了促进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的政策力度是非常大的,对此我们也是要严把关、严要求,那我们具体有些什么监管措施呢?

肖厅: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以及自治区财政筹措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基金。就业补助资金,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支出范围严格执行,用于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以及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大类。自治区设立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基金,也必须按自治区财政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规定使用。

各级人社、财政部门、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都要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规定,规范受理、审核、审批、支付流程,统一审核要件、标准、要求,加强对申请材料真实性的核实。健全财务制度,严格财务管理,建立分权制衡机制。对资金使用要全程记实,实现全程留痕可追溯。加强对工作人员政策、业务、财务、风险防控等培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同时,在满足工作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程序,方便群众、企业办理资金申请。

主持人:除了就业创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也是群众比较关心的问题,下面请肖厅为我们先简要介绍一下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情况。

肖厅:好的,主持人。目前,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多数兄弟省(市)不同的是,还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整合,还是实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农牧区医疗制度分开运行,我们现在也在积极推动这个事情,目前,自治区党委、政府已研究通过初步的整合方案,有望明年能实现整合实施。

那我就先简要介绍一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从2018年开始实施,只要是具有我区城镇户口的、居住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以上城镇,包括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的,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农牧区医疗制度范围的城镇居民,或者是具有我区城镇户口的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包括西藏民族学院学生、区外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西藏班学生,包括含高中散插班学生,都可以参保。基金实行自治区级统筹。经过多次提标,201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560元,其中:个人缴费60元,其余由各级财政补贴。

年度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为:乡镇及社区医院50元、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400元。参保人员住院治疗产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至10000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5%;30000元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90%。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

除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我区目前还实施了农牧区医疗制度,现行的基本制度是从2012年制定的,实行县级统筹。

2018年,农牧区医疗制度筹资标准为535元,其中:个人缴费20元,其余由各级财政补贴。农牧区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一样的是,农牧区医疗住院医疗费无起付线。一样的是,农牧区医疗制度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额度也是6万元。

主持人:经您的介绍,我看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也好,农牧区医疗制度也好,资金来源大头都是财政补贴,那这几年基金的运行情况如何呢?

肖厅:先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吧,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于2008年正式实施,3年后医疗保险基金就开始出现透支。自2011年以来,基金缺口数量越来越大,2011年—2014年累计缺口8800万元,自治区财政已出资全部补齐。之后,基金仍连年出现赤字,数额也愈补愈大。2015年基金缺口出现大幅度增加,高达1.6亿元,2015年—2018年累计缺口基金达6.4亿元,2018年12月,自治区财政再次补齐缺口6.4亿元。

再说农牧区医疗制度,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统计,截至2018年12月12日,各地(市)部分县(区)的农牧区基金缺口也达到了2.17亿元。2018年12月,自治区财政调拨资金2.17亿元,支持基金持续运行。

这也充分说明了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在自治区财力紧张的情况下,仍累计拨付近10个亿补齐基金缺口;有利于推动健康西藏这项事业的发展。

主持人:好的,这确实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关心民生、关心群众。那除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外,广大群众还能享受哪些其他医疗保障政策呢?

肖厅:主要还有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制度性安排。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病发生的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合规医疗费用,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年度累计自付的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5000元的部分,按约定比例分段累进补偿。大病保险筹资由自治区财政全额承担,报销年度累计最高额度为14万元。

而且除上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外,自治区还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凡持有我区常住人口户籍的城乡居民、跨省安置退休人员及医疗关系在藏的工作人员均可申请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按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农牧区医疗制度+大额医疗补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模式进行,根据救助对象类别及医疗费用、家庭困难程度等因素,通过资助参保参合、普通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分散供养五保对象护理费补助等4种方式开展救助,充分发挥救急难功能,确保困难群众及时获得有效救助。

主持人:那您能具体介绍一下医疗救助的四种方式吗?

肖厅:好的。第一种方式是资助参保参合。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当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农牧区医疗制度的,对个人缴费部分,财政全额资助;一般救助对象参加当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农牧区医疗制度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级财政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筹集情况等因素研究给予定额资助。保障救助对象也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二是普通医疗救助标准。普通医疗救助分为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住院救助是指,救助对象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农牧区医疗制度报销以及大病保险赔付后,对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进行救助。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年累计救助资金不超过6万元。门诊救助是指救助对象因患特殊门诊病种,需长期门诊治疗并发生大量门诊医疗费用,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农牧区医疗制度报销以及大病保险赔付后,对个人自负部分进行救助。

三是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凡身患重特大疾病,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农牧区医疗制度报销、大病保险赔付及普通医疗救助后,救助对象仍存在住院或门诊大量自负的合规医疗费用,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每年可申请一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救助标准最高额度不超过15万元。同时,为发挥医疗保障工作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的托底作用,对贫困人口实施倾斜性医疗救助政策,提高年度救助限额,普通医疗救助达到每年10万元,重特大医疗救助达到每年20万元。

四是分散供养五保对象护理费补助。对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因病因残生活不能自理的,由其所在村(居)委会指定专人护理,每人每年护理费补助800元。

主持人:前面您谈到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望明年能实现整合,那您能介绍一下这项工作的相关背景吗?

肖厅: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牧区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对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各省(区、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作出规划和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健全工作推进和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因为我区的实际情况,这项工作已经落在全国的后面,但自治区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已经于2018年10月印发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目前,初步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相关部门正在加快研究完善,各项工作都在有序推进中。

主持人: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牧区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确实是一项惠及广大群众的好事,那最后请您再介绍一下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都有什么特点呢?

肖厅: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相比之前分散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牧区医疗两项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统一覆盖范围。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均可参保。二是统一筹资政策。以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牧区医疗两项制度筹资水平不一样,我前面已经介绍过了,2018年筹资水平分别是560元和535元,主要体现在个人缴费上。整合后,把这个统一了,这不仅有利于社会公平,也有利于工作的开展。三是统一保障待遇。包括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都是一样的了,为参保人员提供公平的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四是统一医保目录。按照国家、自治区基本医保用药管理和基本药物制度有关规定,遵循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技术适宜、基金可承受的原则,统一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五是统一定点管理。按照先纳入、后规范的原则,把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医保和农牧区医疗制度定点机构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定点范围。六是统一基金管理。后续将会合并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农牧区医疗制度资金,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基金。

主持人:再次感谢肖厅长耐心的解答和介绍。因为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访谈就暂告一段落,希望更多的网友能在我们的栏目底下留言,我们也会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解答,好的,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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