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鹏强调统一思想发展生产加强监管 切实保障市场供应稳定物价

时间:2008年01月15日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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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1月14日召开全国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电视电话会议,分析当前国际国内的市场和物价形势,对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进行部署,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了发展生产、保证供应、保障低收入困难群体生活的各项措施。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郝鹏出席西藏分会场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副主席邓小刚出席会议。

    就结合西藏实际,贯彻落实好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保障西藏自治区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郝鹏说,2007年以来,受全国粮食、猪肉等商品价格上涨的影响,西藏自治区部分副食品、餐饮业价格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此高度关注,加强组织协调,开展监测预警,强化监督检查,对城乡困难群体实行价格补贴,使西藏自治区价格总水平保持了基本稳定,保证了市场供应,确保了广大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

    郝鹏指出,总体上看,西藏自治区价格总水平运行态势基本与当前西藏自治区经济发展形势相适应,价格总水平保持了基本稳定,涨幅控制在可调节、城乡居民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当前,我们要按照这次电视电话会议和西藏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认真做好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工作。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在一定时期内,西藏自治区各级政府均不得出台各种调价和公共事业收费调整的政策,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西藏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范围之内。尤其要注重物资供应,优化供应结构,防止脱销断档,防止因价格上涨过快,引起城乡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众生活水平降低,确保春节、藏历年、自治区两会和奥运会期间的市场稳定。

    郝鹏强调,物价问题事关人民生活,事关经济持续发展,事关社会稳定。各地、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这次电视电话会议和西藏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上来,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大扶持力度,切实抓好农牧业生产;积极组织货源,保证市场供应充足;做好监测分析,及时掌握市场动态。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要研究提出调价备案的具体商品目录及经营者名单,各地区也要根据实际,研究提出调价备案的具体商品目录及经营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要强化监督检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加强宣传引导,稳定群众心理预期;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为保持市场稳定、改善人民生活作出新的贡献。

    自治区有关部门、拉萨市负责同志参加了西藏分会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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