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体育发展规划
索引号 000014349/2018-00071 文      号 藏体字【2017】34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发改委 发布日期 2018-11-23 16:51:00

时间: 2018-11-23 16:5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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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是我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倡议,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我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大力实施健康西藏工程、加快发展高原特色体育事业的攻坚时期。为全方位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不断深化高原特色体育事业改革发展,进一步通过体育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充分发挥体育在推进全区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中的综合功能,按照《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结合全国《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形势分析

(一)取得的主要成绩

“十二五”时期,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全国体育系统的大力援助下,全区体育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体育惠民为宗旨、服务大局为要求,砥砺奋进、开拓创新,推动各项体育事业实现了新突破、迈上了新台阶。

群众体育蓬勃发展。履行公共体育服务职能,构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立自治区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三纳入”基本落实,群众体育科学化水平提高。多渠道投资15.89亿元,实施体育基建项目5861个,西藏游泳馆、拉萨市文体中心、日喀则市体育馆、拉萨健身竞赛训练场、林芝高原训练基地等重大体育场馆相继建成,进一步夯实了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显示,截止2013年底全区拥有体育场馆3704个,人均拥有体育场地1.33平方米,与第五次体育场地普查相比(截止2003年底),分别增加2611个、0.58平方米。成立体育社会团体40个、体育健身俱乐部13个、体育健身站(点)86个,创建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75个、青少年户外营地6个、社区体育俱乐部4个、青少年体育传统项目学校5个,培养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3015名。广泛开展健身展示、体育下基层、体育明星西藏行等全民健身活动和响箭、押加、太极拳、广播体操等体育比赛,全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达到总人口的27.5%。参加第十届民运会,获得9个一等奖、12个二等奖、22个三等奖,取得历史最好成绩。

竞技体育实现突破。涌现出西洛卓玛、仁青拉姆、多布杰等一批优秀运动员,摔跤、攀岩、竞技马术、田径中长跑等项目参加国际国内比赛获得世界和亚洲冠军7项、全国冠军58项。西洛卓玛先后夺得世锦赛、亚锦赛(2次)、全运会冠军和亚运会亚军,多次创造我区竞技体育历史。第十二届全运会,我区获得1金1银,实现历史性突破。举办第十一届全区运动会,积累多项创新经验。以阿里地区成立业余体校为标志,地(市)级业余体校实现全覆盖,业余训练体系进一步完善。区体校与西藏民族大学建立“3+2”联合办学模式。运动员退役安置得到妥善保障。

登山运动持续发展。探索形成“334”(培训体系、救援体系、服务体系,服务中心工作、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进步,融入群体、融入竞体、融入文化、融入产业)发展思路,大力推动登山运动转型发展。开展高山职业技能培训,巩固技术优势。成立国内首支政府高山救援队和民间高山救援队,设立高山救援基金。举办五届西藏登山大会、纪念人类首次登顶珠穆朗玛峰60周年、中国人首次登顶希夏邦马峰50周年、中国人再登珠穆朗玛峰40周年活动,开展青少年登山夏令营、暑期大学生登山活动,弘扬登山文化,扩大登山影响。

体育产业效益提升。加强安全管理,拓展营销渠道,丰富品种玩法,体彩年销售额连续突破2亿元、3亿元、4亿元、5亿元。“十二五”全区累计销售体彩13.75亿多元,筹集公益金3.51亿多元,创税1783万元,分别较“十一五”增长155%、173%、137%。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累计接待292支外国登山团队2580名登山人员,创收5155万元,实现恢复性增长。融入徒步登山、徒步穿越、自行车越野竞速赛、越野竞速跑、山地马拉松等内容,创新举办西藏户外运动大会,推动全国户外运动大区建设。

其他体育工作协调发展。成立区体科所,编制《西藏国民体质监测报告(2000—2010年)》,开展多项体育科研课题。传承“西藏登山精神”,发展民族传统体育,建立西藏体育网,加强体育宣传。落实“一岗双责”,开展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多渠道引进人才,加强体育工作队伍建设。体育受援工作成效显著。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十三五”时期,随着我区体育全面改革进一步推进,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高质量的体育需求与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不健全、体育创新动力不足、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不够等矛盾将进一步凸显。

一是发展基础问题。经常性全民健身活动组织较少,全民健身参与人口比例偏小,全民健身科学化水平较低,缺乏民族特色、地域特点和广泛影响力的代表性健身品牌,体育健身对提高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的贡献较小;竞技体育人才选拔、培养、管理、激励机制不完善,拳头项目少,优秀人才缺,保障水平低,综合竞争力不强;登山运动处于转型提升阶段,创新发展正在探索实践中;体育产业市场培育不足、产品结构单一,经营管理水平较低,资源开发程度低,总体上处于起步期。

二是基本保障问题。地(市)、县(区)级教体部门体育专职人员,基层体育工作力量不足。《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西藏自治区登山条例》等体育法律法规没有得到严格执行,“三纳入”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各级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能力不足,要求开放的体育场馆由于缺乏经费等原因向社会开放不够,城市社区中小型体育场馆、公众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球场、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缺乏,农牧民体育健身工程使用率低。

三是外部环境问题。个别地方领导干部尚未深刻认识到体育在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加强民族团结中的重要作用,对体育重视、关注、支持不够,导致一些大众体育赛事和活动审批难;尚未形成支持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和体育产业发展的财政扶持、金融支持、税费减免、土地保障、社会管理、人才培养等系统优惠政策,没有形成职责明确、组织有力、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体育工作机制。

(三)有利的机遇与条件

一是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体现了党执政兴国的重大思路调整和理念转变,对于将政府、社会、市场、个人的多元体育诉求统一到国家战略层面进行统筹、协调、整合,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推动体育改革创新,增强体育发展动力,加快体育强国建设,具有历史性意义。

二是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召开。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了进一步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特殊优惠政策,完善了对口援藏工作机制,为推动我区发展稳定提供了强大动力。根据会议要求,国家体育总局和全国体育系统势必进一步从政策、人才、资金、项目、科技、智力等各方面加大援助力度,助力我区体育发展。

三是《“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出台。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必须把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必然要求充分发挥体育在加快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模式中的作用,真正将体育作为健康生活的重要内容、健康服务的基础领域、健康保障的前置关口、健康环境的必要环节和健康产业的核心动力,把健康理念融入所有体育政策,为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加油助力。

四是我区融入“一带一路”倡议。我区是面向南亚开放的重要通道,党中央将我区纳入“一带一路”倡议,有利于我区发挥连接祖国内地与南亚市场的区位优势和纽带作用,为加快对内对外开放提供了广阔空间,将有力促进我区体育对外交流合作和体育产业加快发展。

五是体育的社会功能和价值逐渐显现。现代体育正在从增强人民体质的单一健康促进功能,向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等多元综合功能转化,特别是在促进人际交往交流交融、完善教育内容和渠道、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健全社会服务和治理体系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文化软实力作用。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来看,大体育观及体育社会功能发挥与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有着密切关系,并体现出更加积极有效的作用。

六是体育产业扶持力度加大。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系列政策,要求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促进体育旅游融合发展,提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改革创新,加强市场建设、发展市场主体,积极扩大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体育产业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对于我区更好发挥特色资源优势,加快发展特色体育产业,建设全国户外运动大区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要求,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体育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全面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大力实施健康西藏工程,创新体育发展方式,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提升体育综合治理能力,全力发展群众体育,择优发展竞技体育,创新发展登山运动,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特色发展民族传统体育,充分发挥体育在促健康、促和谐、促发展中的综合作用,为我区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适应现代体育发展规律的管理机制,体育发展能力与水平显著提高,体育与其他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实现群众体育生活化、竞技体育优势化、登山运动品牌化、体育产业效益化、民族传统体育特色化,体育成为提升生活品质的重要内容、推进创新发展的重要方面、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载体、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抓手。

——群众体育全面发展。以建设“全民健身示范区”为引领,初步建成“设施标准化、组织网络化、活动品牌化、供给多元化”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体育健身成为人们重要的生活方式,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明显提升,群众体育各项指标基本达到国家考核标准。到2020年,全区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55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00万,城乡居民国民体质合格率达到80%以上,90%以上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人均体育场地达到1.8平方米,每700人拥有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竞技体育择优发展。基本形成项目布局合理、发展模式科学、人才培养多元、训练成效显著的发展格局,竞技体育水平持续提升。探索“集约化、精英化”发展模式,突出发展重点,抓好基础训练,健全人才梯队,创新科学训练管理,运动员、教练员、专业管理人员和服务保障人员整体素质提升;把摔跤、田径耐力性(竞走和中长跑)项目、攀岩、竞技马术打造成具有西藏特色、比较优势的拳头项目,力争更多西藏运动员入选国家队,全运、奥运周期实现新突破。

——登山运动创新发展。坚持“334”发展思路,登山市场体系、文化体系、培训体系、救援体系更加完善,山峰资源普查基本完成,山峰资源开发力度加大,西藏登山户外相关职业院校建设加快推进,加入“国际山地向导联合协会”,基本建立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登山展示、培训、交流、推广和服务战略高地以及喜马拉雅登山文化中心,登山运动综合效益显著提升,西藏登山“国内领先、世界著名”的地位进一步巩固。

——体育产业快速发展。特色鲜明、优势突出、效益良好的体育产业体系和竞争有序、监管有力、消费活跃的体育市场环境建设扎实推进,建成2-3个体育产业基地,体育市场主体增多,形成以喜马拉雅登山(探险)为龙头、山地户外运动为重点的体育产业发展格局,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相对丰富,全国户外运动大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体育产业发展速度快于经济增长速度,体育消费总规模达到10亿元。

——民族传统体育特色发展。实施民族传统体育保护工程,“民族传统体育示范区”建设快速推进。加大民族传统体育整理、挖掘、开发力度,发展民族传统体育表演业,推广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民族传统体育与现代体育实现融合发展。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创新发展方式、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政策措施、规范市场秩序,构建政府统筹、社会协同、市场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体育发展新格局,扶持企业和社会主体参与体育发展,壮大市场主体,增加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使改革创新成为推进体育发展的强大动力。

——坚持协调共享。主动适应大众差异化的体育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任务要求,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逐步缩小区域、城乡、行业、人群之间体育健身保障水平差距;着力构建特色体育产业体系,使体育成为经济加快发展的重要支撑;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使体育成为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和谐稳定的粘合剂,推动体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更公平地惠及全区各族人民。

——坚持开放合作。以登山户外运动为代表的体育产业,是我区建设南亚开放重要通道和环喜马拉雅经济合作带的天然纽带。要立足山峰、森林、湖泊、河流、草原等独特户外运动资源,进一步加强与尼泊尔等周边国家的交流与合作,深度融入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进程,丰富面向国内外的户外运动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坚持绿色人文。突出绿色产业定位,以体育产业为载体,引领、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推进绿色发展,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突出民族传统文化特色,发展民族传统体育,构建中华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区;突出特色体育品牌塑造,促进现代体育经营机制与特色优势体育资源有效结合,打造“一带一路”概念中的西藏体育品牌。

三、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推进健康西藏建设,创建全民健身示范区

健全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加快地(市)、县(区)级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推动其向基层和不同行业、不同人群延伸覆盖,形成以体育总会为龙头、体育协会为基础、体育俱乐部为重点的体育社会组织体系,成立自治区级体育协会15个、地(市)级体育协会35个、县(区)级体育协会30个。建立以评促建、以奖代补机制,规范体育社会组织建设与发展。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促进其社会化、实体化,提高其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城镇全民健身站(点)建设,向农牧区和社区延伸。成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制定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和激励措施,自治区、地(市)、县(区)每年各举办1-2期相应等级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新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1500人。

加强全民健身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统筹整合国家、援藏和地方投资,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力度,方便群众就近就便健身。争取将体育基础设施纳入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城镇社区生活设施整体规划布局。坚持建管并重,重点在县(区)、乡(镇)兴建一批小型体育场馆、群众健身活动中心、户外笼式多功能运动场、健身步道、健身长廊等场地设施,推进新建居住区建设全民健身设施,配套开发儿童体育场地设施,做到每个地(市)行署(政府)所在地建成“一场一馆一中心一步道”,60%县(区)建有县级公共体育场、30%县(区)建有健身步道,50%乡(镇)建有全民健身综合广场,基本形成城镇15分钟健身圈。推动具备条件的公共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争取开放率达到80%。在各地(市)各创建1个全民健身示范县,推动各地创建全民健身示范乡。因地制宜加强农牧区人居环境治理体育工程建设,行政村农牧民健身工程达到国家规定的二类以上标准。构建群众健身、自行车骑行和宗教朝拜相融合的特色步道系统。配合江河综合治理工程,重点开发拉萨河、尼洋河等特色健身步道系统。积极参与社会服务网络建设,将健身服务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儿童福利院服务体系和残疾人综合服务体系。

促进体育活动常态化、生活化。依托“全民健身日”、传统节日、体育赛事等时间节点,以社区、农牧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为基础,开展形式灵活、特色鲜明、科学健康、适合不同人群的体育健身活动和“一地一特色、一地一品牌”创建活动,创建自治区级全民健身活动品牌5个、地(市)级品牌7个、县(区)级品牌10个,做到参与人群各行各业、内容形式丰富多彩、活动地点遍布城乡、持续时间常年不断,丰富青少年、城乡居民、干部职工、老年人、残疾人、务工人员等各类人群体育生活。倡导每天健身一小时,督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落实工间操、课间操制度。推广民族健身操、锅庄舞、排舞、增氧功、轮滑等适合高海拔地区健身的运动项目;落实《山地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规划》,倡导青藏公路、318国道和景区公路、城镇道路等自行车赛事活动。

强化科学健身指导。将体育科普和全民健身宣传纳入公共数字文化建设范畴,建设全民健身科普信息平台。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全民健身站(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作用,指导群众科学健身。开展全民健身示范点、全民健身示范户创建活动,发展基层文化站文体专管员队伍。争取将体育技能、健身服务、体育产业培训纳入农牧民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实现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人能够组织体育活动。支持地方政府购买基层健身服务岗和地(市)、县(区)级民族传统体育传承人等公益性岗位。建立“结对子、种文化”长效机制,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科技工作者、体育教师和体育爱好者义务辅导群众健身。建立自治区、地(市)两级国民体质监测和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不断提升高原科学健身水平。

夯实青少年体育工作基础。加强与教育部门协作配合,促进学校体育发展,增强青少年身体素质。加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后备人才训练基地建设,发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做好名校办名队、教练员进校园和“一校一品”等工作,鼓励优秀教练员、运动员从事学校体育和课余训练。推进“阳光体育”活动,发展校园足球篮球,培养学生掌握一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建立体育专业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畅通农牧民子女从基层体校到接受体育专业高等教育的渠道。将体育教师队伍建设纳入全区教师队伍规划,依托区内高校和各体育院校定向培养体育教师。

丰富寺庙僧尼业余文体生活。按照完善寺庙公共服务的要求,为规模较大、僧尼较多、确实需要的寺庙配置相应体育器材设施,重点建设篮球、足球场地,适当引导组织寺庙之间及相关行业间的足球、篮球比赛,搭建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的平台,满足寺庙僧尼体育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丰富僧尼文体活动,增进僧尼身体健康,促进和谐寺庙建设。

(二)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和实力

创新优秀人才培养模式。制定实施“苗圃计划”,探索运动员选拔、培养、引进和输送新机制,强化科学训练,突出精细管理,做好服务保障,推进训练、管理、科研、医疗、保障一体化,培养优秀人才,增强综合实力。主动“走出去”,采取合作交流、对口援藏等方式,选派区内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到国家队、兄弟体育部门和专业体育院校跟队学习训练。积极“引进来”,结合重点项目需求,面向全国引聘高水平运动员、教练员和管理人员。与区内外高等院校建立合作关系,借助社会力量,共同建设专业运动队。加强一线运动队和重点运动队建设与管理,强化训练监控、创新和评估,提高一线队建设科学化水平。

健全业余训练网络体系。加强业余训练基础工作,在发展群众体育、特别是青少年体育中培养后备人才。深化“体教结合”,坚持学练结合,加大投入力度,把学校体育纳入竞技体育后备体系,以基础教育阶段为重点,以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业余体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为依托,优化业余训练布局,完善后备人才梯队。遵循地方特点,突出地方优势,加强建设管理,严格考核评价,完善培养输送激励机制,提高业余体校发展水平。改革青少年体育竞赛方式,增设全区青少年体育运动会。争取将业余体校纳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和寄宿制学校建设范围。

科学调整竞技体育项目。坚持“优化结构、缩短战线、重点突破”的原则,综合评估竞技项目发展潜力和价值,在进一步把握竞技体育发展规律、制胜规律和训练规律的基础上,根据世居高原人群的身体机能和体质特征,因地制宜设置竞技项目,巩固摔跤、竞技马术等优势项目,突破田径耐力、攀岩等潜力项目,提升射箭、标枪等传统项目,发展足球、篮球等集体项目,打造高山滑雪等冰雪项目,形成重点突出、特点鲜明的项目布局。

发展足球篮球运动。落实《西藏自治区足球篮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推进足球篮球改革发展。加强足球篮球场地设施建设,强化校园基础,推动建立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四级联赛体系,夯实青少年人才基础;逐步建立和完善自治区及各地(市)的足球协会、篮球协会,发挥协会组织赛事、培训等功能,定期举办各级各行业各系统联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扩大社会参与度,培育足球篮球市场,培养高水平专业人才;推进专业队向职业化转型,鼓励各地(市)组建职业俱乐部。

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加强运动队思想政治和励志教育,加强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培养运动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打造思想作风过硬、组织纪律严明的运动队伍。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与各级教育机构、学校的合作,将运动员文化教育纳入普通教育序列,提高运动员基础文化教育水平。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不断完善运动员保障体系,多形式多渠道做好运动员保障工作,维护运动员切身利益。

(三)创新发展登山运动,建设喜马拉雅登山文化中心

推进登山服务标准化建设。深化登山管理机制改革,实行管办分离,统筹整合力量,发挥登山各部门的资源和职能优势,提高登山运动管理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完善登山服务体系,建立“喜马拉雅式”登山技能、战术、保障专项技术权威系统,创新登山外联、报批、协调、环保、后勤、预告等服务方式,提供“喜马拉雅集团式”登山特质服务。完善登山培训体系,向登山爱好者传授登山装备准备、器械使用、攀登技能、安全知识、体能训练等知识技能,促进登山服务人才认定标准与国际接轨。完善高山救援体系,加强救援装备和器材设施建设,配备高科技救援手段,建立救援呼叫通讯系统,与社会救援救助体系建立联动机制,增强高山救援能力。建立风险预控机制,与自治区有关部门建立国外登山人员身份联合审查机制,加大科技力量投入,建立风险指标参考体系;加强登山爱好者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向登山爱好者提供攀登6000米以上山峰应达到的身体指标、气象指标等服务;开展山峰资源普查,建立山峰资源信息库。

打造喜马拉雅登山文化世界品牌。依据喜马拉雅山脉区位优势,结合世界旅游目的地建设需要,将全区作为整体户外运动大区进行规划,打造“区景合一”的户外运动天堂,创建国家级山地户外运动健身示范区和山地户外运动旅游目的地,打造世界级登山文化展示中心,重点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喜马拉雅山地户外运动品牌。响应面向南亚开放大通道建设,扩大登山对外交流合作。加强与尼泊尔等国家的交流合作,特别是登山执法合作,探索建立西藏登山协会驻尼泊尔办事处。

拓展登山运动发展新领域。大力开发商业登山市场,发挥登山的综合效应和拉动作用。推广普及登山文化,发展大众登山,建立和扩大登山群众基础。以西藏登山大会为平台,开发与自然环境相融合的体验式登山产品,打造户外运动精品路线,打造羊八井群众登山体验基地。举办“登山进校园”、登山夏令营等活动,引导年青人参与到登山中来。加强攀岩队伍建设,提高攀岩运动水平,使攀岩成为竞技体育的新突破点。开展6000米以下山峰体验式登山活动和著名山峰周边的徒步活动,对游客开放登山学校,体验攀岩运动。与山峰所属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群众建立常态合作机制。开发装备器材、食品药品等登山专业产品。

扩大登山专业人才培养规模。争取支持,寻求合作,推动登山户外相关职业院校建设。引进先进训练理念、方法和设施,聘请高水平登山专家学者,进行高山向导、高山协作、高山厨师、组织策划、运营管理等专业知识培训,增强登山专业化服务能力。借助西藏登山学校与法国国立登山滑雪学校合作办学的平台,更加深入的在登山向导、高山救援、攀岩攀冰等科目培训方面交流合作。拓展西藏登山学校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合作办学的领域,输送更多人才赴内地大学深造。培养一批管理型与技能型“双核”相融的现代登山户外运动专业人才。

推动登山运动立法进程。结合登山运动发展现状与形势,推动修订《西藏自治区登山条例》,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细化执法流程、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水平,促进山峰资源开发利用、登山运动服务管理法治化。

(四)围绕促进体育消费,发展高原特色体育产业

落实支持政策措施。认真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支持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将包括登山、户外在内的体育产业纳入我区特色优势产业范畴,争取自治区特色优势产业资金支持和设立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并落实健身消费、规划建设、土地征用、税费减免、金融保险服务、从业人员职称评定等配套政策措施,增强市场活力,培育市场主体,丰富市场供给,繁荣体育消费。支持对口支援省市及体育企业(组织),与我区合作开发体育产业项目。

合理布局体育产业。立足打造全国户外运动大区,进一步完善“一核、两带、四翼”的体育产业发展格局。“一核”,即发挥拉萨作为首府城市,人口居住相对密集、体育设施条件较好和群众消费能力较强的优势,把拉萨建设成为以体育健身休闲、体育用品销售和体育竞赛表演业为主的核心区;“两带”,即立足日喀则的山峰资源优势和林芝的户外运动资源优势,把日喀则建设成为以登山为主的喜马拉雅登山产业带,林芝建设成为以户外运动为主的高原特色体育旅游产业带;“四翼”,即结合民俗传统和地域条件,把山南、那曲、昌都、阿里建设成为以民族传统体育表演和高原极限运动为主的特色体育产业区。

发展体育产业市场主体。鼓励和支持多元主体参与发展体育产业,提高供给结构适应性和灵活性,增加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协调工商、税务、民政等部门降低体育产业市场主体准入门槛,精简体育企业和体育社会组织的登记注册程序,让更多市场主体参与体育产业创业和经营。以项目资助、购买服务、贷款贴息和奖励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体育项目、体育赛事活动和体育服务予以资金支持。

丰富体育产品市场供给。支持公共和社会体育资源免费低收费开放,引导社会力量盘活公共体育资源。大力培育登山、户外品牌活动的市场主体。帮助从事竞赛表演产业的体育企业、俱乐部、社会组织申请资金扶持、完善安保服务、提供交流平台。创新体彩直管模式,推进产品、品牌、技术、渠道、队伍等基础建设,拓展县、乡体彩市场,增加销售量,稳步发展体彩业。发展连锁经营、网络销售等销售模式,提升体育用品销售业的规模和水平。拓展体育产业就业空间,培养体育产业专业人才,积极推进体育培训业发展。引导具备条件的地方开发并经营健身步道、户外营地、徒步骑行自驾服务站、汽车露营营地等设施。

推进体育产业扶贫。将体育产业扶贫,特别是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开发和山地户外运动赛事活动,纳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专项计划。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和企业开发民族传统体育和山地户外运动赛事活动。扶持农牧民和城镇居民成立体育产业专业合作社。鼓励大学毕业生面向基层健身服务就业和体育产业项目自主创业。支持内地体育企业到我区创业。

促进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发挥体育关联度高、融合性强的特点,统筹推进体育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重点加强登山运动、户外运动与旅游业的深度融合,实现体育与文化、旅游、教育、传媒、健康、科技、养老等跨界整合、互相促进。

(五)注重保护传承,积极发展民族传统体育

加强调查研究,建立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目录,编制和完善全区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规则。开展民族传统体育乡(村)认证工作,培育民族传统体育传承人,培养优秀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员,推进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民族传统体育传承保护监测机制。建立民族传统体育赛事活动补助机制,发展民族传统体育表演业,鼓励地方承办吉韧、藏棋、响箭、射弩、民族健身操、热巴、锅庄舞等项目的自治区级比赛。开展以体育活动、组织和项目为载体的民族团结创建活动,鼓励不同民族和群体间的体育交流。结合我区农牧业文化特性,以设立保护民族传统文化传统村、传承人的激励政策为导向,成立西藏民族传统体育发展协会,鼓励乡(镇)、村组建农牧民体育组织,培养传承人、传统村,推进民族传统体育健身示范区建设。恢复四年一届的全区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推动民族传统体育保护、发展和创新。支持寺庙挖掘整理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项目,鼓励寺庙开展现代体育活动。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民族传统体育交流。

(六)加强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建设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城乡体育发展条件,从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国家投资和援藏等多个渠道争取资金,重点实施林芝市体育公园、3个地(市)级体育馆、7地(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40个县级公共体育场、林芝高原训练基地二期、珠峰国际登山产业运营服务中心、区登山应急救援中心、西藏民族大学体育训练馆及民族体育运动设施、拉萨市体育文化产业园、昌都市体育场、各县级全民健身步道、各乡镇多功能健身活动广场、中小学笼式足球场、区体校改扩建工程、萨嘎县高原露营地、拉萨夺底沟户外营地、林芝高原极限运动中心、城市群众健身活动广场、拉萨体育训练中心马匹饲养繁育治疗综合楼等建设项目。

(七)依法推进体育改革创新

加强体育部门宏观管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体能力。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推进体育政务公开,促进体育行政决策与管理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督促各级政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条例》,把体育基本建设资金以及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本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体育事业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体育事业各项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加强高危体育项目经营领域执法检查。开展体育法制宣传教育。

深化体育改革,促进市场要素流动,建立体育产业现代经营模式。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体育微观事务的管理,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向社会开放,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和公平性。

创新体育系统内部管理机制。推进登山、竞体等领域改革,完善体育竞赛制度,扩大群众体育、竞技体育、登山运动、体育产业、体育科技等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

(八)加强体育科技文化宣传工作

强化体育科研。加强区体科所科研团队和基础建设,推进“高原极地”体育科技重点实验室和科研基地建设。围绕高原特色体育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科研攻关,促进体育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加强高海拔地区人口体质状况研究,探索高原极地科学健身规律,开展“健康西藏,为健康而动”体育康体研究;加强高海拔地区运动员心肺功能等体质特征研究,深化训练规律和选材标准研究;建立体育专家人才库,健全专家决策咨询机制。

扩大体育宣传。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对体育的宣传力度。建好西藏体育网站和自媒体平台,办好《西藏体育》杂志,通过体育科普、体质监测、科学健身宣传等方式,营造全社会重视体育、倡导全民健身氛围,引导群众追求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加强微信等新媒体对体育的关注。

发展体育文化。以登山、户外运动、足球、篮球、全民健身大会等体育赛事活动为依托,充分运用互联网、广播电视、传统纸媒等多种传播渠道和宣传方式,弘扬奥林匹克精神、中华体育精神、“西藏登山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体育法律法规宣传和全民健身科普,促进体育组织、体育场馆、体育赛事活动等无形资产开发,记录传播优秀民族民间传统体育文化,扩大西藏体育文化影响。

(九)加强体育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人才强体”战略,完善体育人才培养开发、考核评价、选拔使用、激励保障等机制,营造良好人才成长环境。通过考录招聘、特殊选调、专项培训、素质提升等多种方式,大力加强体育党政人才、全民健身人才、竞技体育人才、登山运动人才、体育产业人才、体育科研人才队伍建设,适当选拔、引进体育专业以外的社会学、管理学、经济学和法律等专业人才,形成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体育人才队伍。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加强体育系统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建设。培养基层体育骨干力量,争取到2020年每个行政村有1名体育干事。

(十)积极发挥体育社会治理功能

发挥体育在主动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方面的独特功能,争取将体育公共服务纳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体育基础信息纳入基础信息共享协调机制、体育相关措施纳入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和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使保护传承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和组织民间体育赛事活动成为促进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加强团结、维护稳定、凝聚人心、强基固本、促进和谐的重要抓手。加大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对民族传统体育和民间体育赛事活动的支持力度,真正把体育工作作为加强团结、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带动就业、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发挥体育活动联系群众的积极作用。挖掘中华体育精神、“西藏登山精神”的时代内涵,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理念、民族团结理念的常态化体育载体活动。将体育就业帮扶纳入重点人员帮扶体系。重视流动人口健身服务。

(十一)做好体育受援工作

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受援衔接,推进体育援藏工作落实。积极争取国家体育总局制订“十三五”体育援藏政策措施,统筹整合国家体育总局系统、全国体育专业院校和各对口援藏省市力量,形成新的援藏机制,从政策、人才、资金、项目、科技、智力等各方面,继续对我区体育系统进行全方位、大力度支持和援助;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对口援藏资金支持体育产业发展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中央企业进入我区体育产业领域,拓展体育金融、健身保险等产业链条;督促对口援藏省市每年提供一批体育产业就业创业培训机会。加强与各体育院校、体育相关专业的交流合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区体育局“十三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执行领导小组,建立推动规划全面、深入、持续实施的工作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宏观管理和微观指导,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二)强化资金保障

充分发挥体育发展引导资金的作用。科学制定资金投入计划,明确投入方向,重点支持有地方特色的大型体育项目及赛事活动,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和参与体育事业,开发和引入符合实际的现代体育项目和活动,实现公共体育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

(三)强化宣传引导

加强对体育政治功能、经济功能、社会功能、文化教育功能的宣传,加强全民健身、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以及重要法规、政策和条例的宣传,加强与各类媒体的合作,弘扬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工作者和与发展体育有关的先进事迹,激发全社会关心体育、热爱体育、参与体育、支持体育事业发展的热情。

(四)强化协调联动

通过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建立健全各级党政领导重视、体育部门主导、相关部门支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协调运行机制。特别是建立体育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促进体育与文化、旅游、教育、维稳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促进部门间的交流、合作,形成合力推动体育发展。

(五)强化监督评估

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管机制,加强检查督导、评估考核,结合年度体育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严格督查,特别是对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建立工作台账、进行挂牌督查、实行跟踪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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