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发布7地(市)“十三五”期末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公告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1-0015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西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 | 2021-03-01 11:32:12 |
关于发布7地(市)“十三五”期末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公告
根据《西藏自治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藏政办发〔2014〕72号)和《西藏自治区水利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十三五”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藏水字〔2017〕141号)等要求,自治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领导小组对全区7地(市)“十三五”期末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公告如下:
“十三五”以来,全区7地(市)均较好完成了各年度用水总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五项控制目标,全面加强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管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河湖管理等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经考核,拉萨市、山南市、昌都市、日喀则市、那曲市和林芝市考核结果等级为良好(80~90分),阿里地区考核结果等级为合格(60~80分)。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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