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22-00428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2-03-25 12:15:35

时间: 2022-03-25 12:15:3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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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1127日在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35次会议上

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党组副书记、厅长  徐景浙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审议。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先后5次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和自治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认真执行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决议,1124日,严金海代主席主持召开全区审计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王君正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指示批示,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安排部署整改相关工作。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审计厅坚决扛起审计整改监督责任,采取建立审计整改工作专班、编列整改任务清单、分解下达整改任务、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建立四级审核机制、严格对账销号、强化督查督办等有效措施,有力有序推动审计整改各项任务按时限、按要求高质量完成。截至11月底,审计查出的760个问题,立行立改已完成整改601个;有明确整改时限,并按时限要求取得阶段性成果118个(以上两类视为完成整改);需长期持续整改37个;未完成整改4个。总体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率达到94%,比2020年整改率89%提高了5个百分点,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自治区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自治区财政厅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细化实化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整改要求。一是坚持先谋事后排钱”“先有项目再安排预算的预算编制原则,将项目作为预算管理基本单位,通过实施项目预算管理,压实部门预算编制主体责任,增强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和完整性,2021年预算代编规模同比减少5.3%。二是深化零基预算管理,严控预算追加范围,减少追加规模,强化预算执行监管,倒逼部门提高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三是建立健全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挂钩机制,加大对预算执行率较低、结转资金较大的项目资金统筹力度,将闲置资金调整用于其他急需项目,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四是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分配方法,加大税收返还结算工作力度,及时下达上级返还性收入107.2亿元。

二、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1年,审计厅采用现场审计和非现场大数据审计相结合方式,对38家单位开展了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相关责任单位主动担当作为,全面落实整改要求。一是加强部门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全口径预算,做实做细项目储备,细化支出预算编制,严控代编预算行为,2022年度各部门单位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规范性明显提高。二是坚持预算法定,硬化预算约束,严控三公经费,规范预算支出行为,支出预算管理显著增强,指标混用、预算追加比例较大等问题得到有效改善。21家单位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381.3万元,上缴应缴未缴财政收入1015.16万元。三是强化财务管理,严格财务核算,23家单位清理往来款项3648.06万元;6家单位补记国有资产573.87万元;9家单位清理撤销14个违规开设的银行账户

三、重点专项资金和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方面的问题。1576套公租房已完成工程总量的50%3地(市)、1356套公租房已分配入住;2地(市)、4县(区)已纠正违规兑现住房租赁补贴资金的行为;2县区住建部门清理收缴499套应缴未缴公租房租金51.13万元。

(二)关于教育三包经费审计方面的问题。622县(区)教育部门严把三包人数的统计关、审核关、报送关,坚决杜绝虚报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多报经费465.39万元已上缴同级财政;加大对三包经费管理的督导检查力度,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三)关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和残疾人保障资金审计方面的问题。2县将416名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纳入护理范围,兑现补助资金33.28万元;3县(区)将366.87万元临时救助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1市将套取的孤儿基本生活补贴资金193.14万元全部收缴本级国库;1市、5补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770万元,兑现208名寄养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243万元。

(四)关于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方面的问题。1市将6900元职工医疗保险费缴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将滞留的2.51亿元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到位;1市追回5598人少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75万元;自治区本级和各地(市)医保局追缴医疗机构和个人违规报销医保基金251万元。

(五)关于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方面的问题。各地(市)社保局等相关责任单位清理重复参保人员1.7万人,追回资金470.58万元;对首次参保年龄小于16岁的2.34万参保人员进行了清理,清退1.67万人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清退1405名个人账户资金8277.73万元。

(六)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审计方面的问题。1市、4县完成1处矿山、2处采矿点、4处砂石厂生态修复工作;1县依法对4家未经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而违规投入使用的项目单位进行了处理处罚;10县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闲置的污水处理及收集系统已投入使用;2县推动污水处理费征收和执法检查工作,并完成排污口审批、设置和标牌安装等基础工作。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新增财政直达资金政策落实审计方面的问题。6县财政部门已将1840.46万元直达资金分解下达。3市、4县(区)13个抗疫特别国债建设项目全部开工建设。

(二)关于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审计方面的问题。6县统筹整合扶贫项目结余资金2720.2万元,落实扶贫缺口资金912万元。3县追回多付工程款1137.4万元;17县(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闲置的扶贫产业项目开始运营。5县建立了14个扶贫产业发展项目利益联结机制。

(三)关于政府投资计划执行审计方面的问题。区财政厅联合项目主管部门,将投资计划执行和资金支付情况作为立项申请前置条件,从源头上加强治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召开专项债券建设项目专题推进会议,督促单位倒排工期,明确节点,加快推进,截至10月底,已完成80%支出进度。

(四)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1市停止以行政性收费名义收取经营性收费的违规行为。1市全面清理取消与企业缴纳税收挂钩的产业扶持政策,停止违规向招商引资企业兑现产业扶持资金。1市、3县(区)兑现拖欠民营企业工程款5840万元,清退各类保证金1.2亿元。

五、国有企业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国有企业审计方面的问题。超限额发放的3.8亿元贷款全部收回;实行一案一策方式,加大对9327.53万元代偿款的追偿力度;积极与逾期贷款企业协商办理增信和保全工作,同时聘请律师团队,履行法律诉讼程序;加强对三农支持力度,对单笔500万元以下项目放宽准入条件。

(二)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方面的问题。2县依法对协议出让经营性用地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理,补缴土地出让金216万元;1市、7县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超规划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报件工作;3县兑现征地补偿资金4836万元,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1861万元,征缴草原植被恢复费508万元。1市、5县认真开展林地、草地、耕地相互重叠面积的核实工作。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77亿元问题,截至11月底,已上缴财政多计工程价款0.7亿元,剩余1.07亿元有关部门正在办理上缴手续或在催缴中;关于部分工程项目存在质量问题,2个项目因涉及整改工程项目较多,目前仍在积极整改中。对于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应招标未招标、违规调整概算等建设程序不规范问题,相关责任单位积极采取完善制度、加强培训、强化监督、追责问责等有效措施强化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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