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国家统计局2021年第6统计督察组向西藏自治区反馈统计督察意见
索引号 000014349/2022-00534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2-06-10 17:41:21

时间: 2022-06-10 17:41: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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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2021年第6统计督察组向

西藏自治区反馈统计督察意见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国家统计局于2022年6月10日向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蔺涛代表第6统计督察组通报督察意见,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陈永奇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第6统计督察组有关负责同志,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督察工作重要决策部署,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202196日至17日,国家统计局第6统计督察组对西藏自治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开展了督察。

督察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扎实做好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重要文件,全力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努力推动全区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支持统计机构依法行使职权,切实加强统计力量和条件保障,统计工作地位明显提升,统计工作环境有效改善,为自治区统计现代化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督察发现,自治区统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一些地区及部门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不及时不到位,贯彻落实有欠缺。二是一些市、县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机制不健全,部分领导干部对防惩统计造假的认识有明显差距,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机制不完善三是基层统计人员力量薄弱、专业人才缺乏,个别地方依然印发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一些被检查企业存在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问题。督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已移交自治区党委和政府

督察组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有关意见建议:一是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重视和支持统计监督工作,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健全完善机制,切实推动防惩统计造假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健全统计违法案件移送机制,支持自治区各级统计机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三是履行法定职责,督促县乡政府配齐配强统计人员,组织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四是认真做好统计督察中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查处,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有关整改情况应在3个月内向国家统计局反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陈永奇代表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向督察组对西藏的指导帮助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督察组反馈的意见客观中肯实事求是,自治区党委、政府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抓好落实

陈永奇强调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在西藏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责任、时限,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解决好普遍性、规律性问题。要发挥职能作用,促进高质量发展。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以统计督察整改为契机,完善统计体制机制,强化统计法治监管,当好参谋助手,助力稳住经济大盘,助推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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