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关于批准撤销米林县设立县级米林市的公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23-00664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3-04-03 17:00:00

时间: 2023-04-03 17:00:00 来源: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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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撤销米林县设立县级米林市的公告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撤销米林县,设立县级米林市,以原米林县的行政区域为米林市行政区域。米林市人民政府驻米林镇。米林市由西藏自治区直辖,林芝市代管。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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