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西藏自治区重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政策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24-00001 文      号
发布机构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布日期 2024-01-05 10:20:58

时间: 2024-01-05 10:20:5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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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西藏自治区重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

试点政策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政策概况。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启动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重要精神,2015年起,自治区本级对日喀则珠穆朗玛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定结片区、山南雅鲁藏布江中游河谷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浪卡子片区、那曲色林错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扎片区(以下简称试点片区)的重要湿地开展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工作。截至2023年,已累计投入资金7824.45万元。

(二)总体评价情况。

为切实提升评价工作质效,我们围绕政策制定、政策实施、政策效果、政策可持续性四个维度,形成“4+11+22”的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运用比较、因素分析等方法,对政策实施成效及资金使用效益进行定性定量分析。认为重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使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启动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的精神得以贯彻和落实,通过聘用湿地管护员、监管员对湿地进行巡护,对重要湿地进行生态效益补偿,使农牧民从湿地保护中受益,变被动保护为主动保护,促进湿地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恢复,助力农牧民脱贫;开展湿地生态保护科普宣教,提高农牧民湿地保护意识。但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仍存在政策完善力度有待加强、资金管理水平有待提升、政策协同性有待提高等问题。经综合评价,“西藏自治区重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政策”评价结果为64分,评价等次为“中”。

二、工作改进建议

一是稳妥推进我区的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尽快提出我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优化方案

二是对所辖各类管护岗位及其标准进行全面梳理,充分论证设立“专职”的必要性、科学性,坚决防止落入“福利主义”养懒汉的陷阱。

三是将湿地管护员岗位、监管员岗位整合到生态管护岗位中,不再多头管理,并建立生态岗位绩效考核制度和动态平衡制度,引导生态管护员履职尽责,真正实现生态保护与农牧民增收的双赢。

特此报告。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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