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西藏自治区林草局对自治区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的回复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0-0050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 | 2020-12-10 11:11:50 |
西藏自治区林草局对自治区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的回复
陈林达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延长退耕还林年限和补助标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施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从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战略高度,着眼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局做出的重大决策,是治理我国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的重大生态修复工程。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委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要求,把退耕还林助推群众脱贫作为一项长期林业重点工作开展。通过工程的实施,增加了林草植被,加快了国土绿化进程,减轻了风沙,优化了经济结构,增加了农牧民收入,对改善高原生态环境,促进农牧区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2年至2019年底,国家累计下达给西藏自治区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任务216.1万亩,共完成国家核拨的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资金154269.5万元。其中退耕还林工程资金143988万元,退耕还草工程资金10281.5万元。全区累计完成退耕还林任务57.58万亩。其中前一轮退耕还林任务25万亩,覆盖全区7市(地)、46个县(区)、283个乡(镇)、1301个行政村、5.26万户退耕户、30.6万农牧民群众。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32.58万亩。覆盖全区7市(地)、48个县(区)、惠及4.95万户、26.64万农牧民群众。其中贫困户18128户、84513人。
由于全国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标准、补助年限为国家制定政策。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通过全国退耕还林还草工作会议、赴京工作汇报等多方途径,就西藏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标准低、退耕还林工作开展难度大、退耕成果巩固难以持续等问题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积极提出相关建议,申请对全区覆盖的退耕还林工程县(区)继续实施相应灌溉、管护配套建设等项目,切实解决西藏自治区退耕农户的长远生计。近期,结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开展“十四五”及中长期退耕还林还草规划工作及报计划需求有关精神,我们正在积极呼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对全区前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提质增效,对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现金补助年限和补助标准,提高退耕还林苗木补助标准。
感谢您对全区退耕还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
联系单位及电话: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荒漠化防治处(退耕〈牧〉还林还草办公室),0891—6289276。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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