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对《关于开发现代化牧业保护工作的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4349/2021-00499 文      号 藏农厅办案字〔2021〕16号
发布机构 西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1-08-19 17:32:08

时间: 2021-08-19 17:32:08 来源: 区农业农村厅

背景色:

对《关于开发现代化牧业保护工作的提案》的答复

娘尼杂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发现代化牧业保护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提到,牧区由于一些现实的原因,发展现代牧业普遍存在经验不足、人才短缺、年轻人留不住等问题,成为制约牧业经济可持续发展薄弱环节。对此,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2011年,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提高畜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转变发展方式、拓宽牧民增收和就业渠道、大力发展公共事业、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发展现代畜牧业高度重视,做出一系列决策部署。近年来,我区严格按照《意见》精神,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实施退牧还草项目,强化科技支撑、完善服务体系,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有了显著提升,为进一步实现牧业现代化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十四五”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时期。近期,《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出台,将为牧区畜牧业产业发展、人才振兴、社会进步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我区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推进牧区现代化可持续发展上取得新成就,围绕促进牧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这一目标,加强顶层设计,为培养高素质农牧民、留住青年人才营造更好氛围,把发展现代牧业同群众就业、乡村振兴统筹发展相互促进,确保牧区畜牧业现代化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我区畜牧业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

联系单位:区农业农村厅畜牧水产处;

联系电话:0891-6345315。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1年7月30日

无障碍

关怀版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APP

//是否显示作废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