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对《关于保险助力西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4349/2021-00091 文      号 藏财办案字〔2021〕10号
发布机构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1-10-13 11:38:33

时间: 2021-10-13 11:38:33 来源: 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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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保险助力西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提案》的答复

邹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险助力西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对于您提出的“未引入竞争机制,单一由一家保险公司承包……长期以往就会出现行业垄断现象”的问题,其根源在于我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市场发育不足。据了解,具有在我区承保政策性农业保险资质的机构有4家,但截至目前,除人保财险公司在自治区74个县(区)均设立了服务网点以外,人寿财险公司和太平洋保险公司在我区均仅设立了7个县级服务网点,平安财险公司未设立县级服务网点。除人保财险公司外,其他公司很难满足《西藏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辖内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藏银保监办发〔2020〕172号)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符合保险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在拟开展业务的县级区域设有分支机构”的规定。经了解,2020年日喀则市财政局和阿里地区财政局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对本地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进行公开招标,均因投标数量不足3家而流标,因符合相关规定并投标的只有1家保险公司,最后采用了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对于您提出的“以后出台相关政策性农险文件时,明确规定至少两家以上保险机构承保”的建议,结合我区部分地市目前确无2家或2家以上保险公司按要求设立了县级分支机构的实际情况,近阶段自治区在出台政策性农险文件时,还无法明确规定各地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至少要有2家以上保险机构承保。在以后年度,自治区政策性农业保险行业发展能够满足相关条件时,可以考虑您的意见建议。

三、对于您提出的“防止出现行业垄断……促成有效竞争机制”的建议,我们将会认真考虑,今后将在不突破国家政策的前提下,不断完善自治区政策,以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充分保障承保机构权益,引入适当的竞争机制,让更多的保险机构参与我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四、对于您提出的“实现对比化服务,用数据对服务机构评分,充分调动在藏保险机构的积极性……”的建议,我们将会认真考虑,在今后采取定期调研、绩效评价、考核核查等方式对各保险机构在我区的农业保险服务水平进行评分,并在相关工作成熟后,将评分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供各地市农业保险招投标工作参考,以充分调动在藏保险机构的积极性。

感谢您对我区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西藏自治区财政厅金融处 0891-6284514。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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