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对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72号(C类026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4349/2023-01423 文      号
发布机构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3-09-13 16:22:54

时间: 2023-09-13 16:22:5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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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政协次会议

172(C026提案的答复

  

  

罗小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激发保险参与民生保障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试点开办西藏农牧民护理保险,护航民生福祉

为发挥保险专业优势以履行社会责任、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长期护理服务和保障需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西藏监管局指导辖内保险公司充分发挥主体责任,要求其不断强化业务水平、丰富健康保险产品供给。一是规范长期护理商业保险,强化对保险公司经营和服务行为的日常监管,督促行业提升服务质量目前辖内2家人身保险公司售有长期护理保险产品,消费者可以通过主险或附加的形式自愿购买保险产品。二是鼓励创新保险产品服务,引导保险行业主动聚焦弱势群体,增强保障功能,更好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如,人保财险西藏分公司开发短期护理保险,21个边境县所辖38.02万农牧民提供了短期护理保险服务。三是鼓励人身保险公司参与人寿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可行性论证,并向总公司争取保险责任转换业务相关政策,参与试点方案制定,为届时开展保险责任转换工作奠定基础。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指导各保险公司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升长期护理服务水平。同时引导保险行业协会搭建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交流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提升行业服务效能。

    政府职能部门着力形成“一体化”参与模式,推动“西藏自治区农牧民护理保险”试点

目前,西藏不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范围内。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80号)、《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要求,未经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同意,各地不得自行扩大试点范围。若下一步西藏被列入试点范围,我局将积极配合自治区医保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保险行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职能

为切实发挥保险托底保障功能,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我局指导辖内保险公司加大对健康、医疗、养老、护理等上下游产业服务力度,持续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一是稳步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指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拓展个人养老金业务,稳步推动专属养老保险业务试点工作,实现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在藏“零突破”。二是发挥商业健康保险作用。引导保险公司围绕“非标体”、“新市民”等特殊人员保险保障需求,开发健康保险产品。签订短期险自律公约,规范完善辖内意外险市场。联合区医保局拟定《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藏惠宝”指导意见》,推动医疗保障与商业保险融合发展。三是参与政策型保险项目。督导保险公司发挥专业健康管理优势,强化大病保险承办能力,积极参与基本社保经办服务。

感谢您对我区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西藏监管局,0891-6953092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西藏监管局

20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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