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卓: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本场发布会是“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第三场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米玛次仁先生,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管制处副处长、一级调研员纪成旺先生,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开发研究院副院长尼玛次旦先生,介绍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时期加强土地要素保障服务西藏高质量发展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米玛次仁先生介绍相关情况。
米玛次仁:
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土地是人类生产生活不可缺少的自然资源,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性保障要素。“十四五”时期,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紧密结合实际,转变思想观念,围绕“两统一”职责要求,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的关系,坚持“保护与保障并重、服务与监管并行”,主动对接建设项目单位用地需求,积极保障重点项目土地供应,提高建设用地审查和审批效率,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从优化布局、保障用地、提高效能等方面切实做好土地要素服务保障工作,有力支撑了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年来,我们坚持规划先行,科学布局生态、生产、生活空间,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土地要素保障和用途管制。一是严格保护生态空间。严格执行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深入实施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和建设规划,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把全区50%以上的国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做到生态优先、保护第一,生态安全屏障日益牢固。二是集约利用生产空间。创新土地供应模式,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鼓励各地灵活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地方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坚持节约集约,处置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力盘活存量土地资源。三是打造宜居生活空间。每年安排每县600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计划指标,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报实销,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和三产融合,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五年来,我们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建立健全土地要素保障制度,充分用好用足各项支持政策。一是重大项目应保尽保。对列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和纳入自治区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交通、能源、水利项目,实行用地计划指标重点保障,确保了川藏铁路、重大交通水利等项目落地实施,带动西藏基础设施改善和特色产业发展,使其更好地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二是紧急项目特殊保障。对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允许先行使用土地。对报国务院批准用地的国家重大项目和省级高速公路项目,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和因工期紧或受季节影响确需动工建设的其他工程,允许办理先行用地。三是边境项目专门保障。固边兴边富民行动扎实推进,对重要项目建设急需使用土地的,允许先行使用土地,边境村庄基础设施、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各类产业蓬勃发展,确保了边防巩固、边境安全、边民幸福。
五年来,我们坚持依法高效原则,优化审查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促进有效投资项目落地。一是优化办理环节。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和临时用地审批事项,涉及用林用草的,与林草主管部门实施联动审批,推动统一数据底图、联合选址选线、一并提出申请、县级组卷上报、省级并联审查。确需分期建设的项目,允许分期申请建设用地。二是压缩审批时限。通过完善制度规定、下放审批权限、推行容缺受理等,落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用地预审选址审查时限压缩到20个工作日内,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审查时限压缩到15个工作日内。在支持申报先行用地的同时,建立用地审批“绿色通道”,指导项目建设单位用地组卷。三是革新技术手段。充分利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覆盖自治区、市、县三级的用途管制业务系统,推进“用数据审查、用数据监管、用数据决策”机制建设,初步实现行政许可、审查事项电子化申报和全流程网上办理。四是健全保障机制。建立横向部门协调、纵向三级联动的用地保障机制,主动对接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召开全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协调推进会议,了解“十四五”期间各自行业重点项目用地需求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面对面沟通解决。
五年来,全区共批准建设用地40.38万亩,供应国有建设用地40.84万亩,批地和供地总量居全国前列,有效保障了612个单独选址项目用地、1854个批次项目用地需求。其中今年1-9月,全区批准建设用地5.78万亩,供应国有建设用地2.31万亩。通过加强土地要素保障,为西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的活力,支撑了涵盖公路、铁路、航空等多种运输方式的综合交通网络建设,助力了一座座现代化特色小镇加快建设,促进了清洁能源、文化旅游、高原轻工业等现代产业蓬勃发展,推进了强边、固边和边民稳定,西藏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
立足“十五五”新起点,我们将继续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持续优化国土空间格局。聚焦重大战略和高质量发展需求,进一步强化土地要素精准、高效保障,畅通审批“绿色通道”。同时,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健全全周期服务监管机制,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自然资源支撑。
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徐卓:
感谢米玛次仁先生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请举手示意,并报所在的新闻机构。
中国网记者:
请问发言人,在土地征收转用审批过程中,如何保障被征地群众的利益?谢谢!
纪成旺: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项目用地范围确定后,依法开展征地工作。市、县级政府启动征地程序,足额落实征地补偿安置等相关费用,足额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一是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市、县人民政府申请征收土地前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意见、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前期工作,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方可申请征收土地。二是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将公平合理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作为基本要求;明确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安置人口、区位、供求关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区片综合地价;考虑被征地农民住有所居和长远生计,单列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明确征收农村村民住宅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所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等方式,保障其居住权,并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谢谢!
西藏广播电视台记者:
请问发言人,在计划指标紧张、耕地占补平衡压力大的情况下,如何保障重大项目快速落地?谢谢!
纪成旺: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重大项目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我区高度重视重大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坚持“精准配置、节约集约”原则,全力做好土地要素支撑。一是建立健全区、市、县三级联动和区直部门协作长效机制,对符合规划的优质项目,开通快捷通道,优先供地。二是搭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系统,全方位提升用地保障服务效率和质量。自然资源厅会同区林草局,在严守资源安全底线的前提下,聚焦各地及市场主体在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用林用草审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等方面政策需求,建立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工作机制。三是在优化用地审批服务方面聚焦企业急难愁盼,推行“三减一优”改革:减环节,合并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减材料,精简报件资料;减时限,将用地审批压缩至20个工作日;优服务,对重大项目实行“一对一”对接跟踪指导,实现精准高效服务。四是精准配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已纳入国家或自治区重大项目清单,不涉及违法用地的项目,计划指标由国家保障。我区的重大建设项目,可通过国家集中开垦定向支持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谢谢!
中国西藏新闻网:
请问发言人,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怎样优化用地审批服务,助力提升营商环境?谢谢!
尼玛次旦: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一是不断改进和优化用地审查工作。根据国家、自治区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审查的最新要求,结合日常工作发现的薄弱环节,组织人员对《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建设用地审查工作机制》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同步起草了《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审查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会审处室的审查职责和时限要求,精简材料清单,优化审查流程。同时,对办事指南进行更新,帮助用地单位更加高效便捷地申报用地手续。二是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对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且涉及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建设项目,已整合现行的规划选址论证、耕地踏勘论证、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论证、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节地评价等事项,合并为规划选址综合论证,编制了《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综合论证报告大纲》,避免重复论证和审查,为用地单位减负。三是开辟用地审查“绿色通道”。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在审查中推行容缺受理模式,即在基本条件具备、个别材料欠缺但不影响会审的情况下,由申请人就限期补齐材料作出相应承诺后,可予以受理并将材料流转会审。下一步,我区将深化土地审批改革,研究依法下放用地审批权,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提升土地管理的信息化和便民化水平,激发市场活力。谢谢!
徐卓:
下面是本场发布会的最后一个问题,请继续提问。
经济日报记者:
请问发言人,西藏今年在耕地占补平衡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以及下一步如何推进落实占补平衡改革要求?谢谢!
尼玛次旦: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耕地保护是“国之大者”,我们始终坚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国家考核要求,2023和2024年度全面完成国家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任务,深入推进占补平衡制度改革。一是健全制度。细化落实国家有关要求,将非农建设、农业结构调整、造林种树等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统一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拓宽补充耕地来源,为各类项目落地提供保障。二是源头治理。针对全区建设占用耕地落实占补平衡难问题,严把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关口,督促用地单位不占或少占耕地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从源头上减轻耕地占补平衡压力。三是规范管理。持续督导各地开展补充耕地项目建设、竣工、验收等工作,符合条件的尽快备案入库。严格执行“先补后占、占优补优”的要求,补充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今年以来,全区建设占用耕地数量0.52万亩,全部落实占补平衡。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规范耕地占补平衡。一是严把质量。按国家要求,垦造和恢复的耕地要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将补充耕地质量鉴定结果作为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的依据。二是强化监管。坚持“恢复优质耕地为主、新开垦耕地为辅”的原则,严格补充耕地项目审核把关。部署研发省级耕地占补平衡监管系统,强化补充耕地全流程监管。三是维护群众利益。持续加强政策宣讲,综合考虑自然地理格局、现状种植物生长状况等,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地区农业生产习惯,有计划、有目标、有节奏地开展补充耕地,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谢谢!
徐卓:
感谢发言人,感谢各位媒体记者的参与,本场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大家!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