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扬“十三五”期末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先进地(市)的通报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1-00281 | 文 号 | 藏政办发〔2021〕8号 |
发布机构 |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 | 2021-04-14 10:27:37 |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扬“十三五”期末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先进地(市)的通报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十三五”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党委、政府团结带领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各族干部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圆满完成“三条红线”考核目标,提前完成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全面落实河湖长制,积极推进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为全面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提供有力支撑。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对“十三五”期末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排名前三位的拉萨市、山南市、昌都市人民政府进行通报表扬。希望受到表扬的拉萨市、山南市、昌都市人民政府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推动本市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管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河湖管理等工作迈上新台阶。
各地(市)、各部门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初心使命,主动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重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为我区打造国家生态文明高地、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支撑和保障。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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