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关于2026年促进农牧民增收的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时间:2026年04月30日 来源: 信息报送组织 作者:

 经十二届自治区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2026年促进农牧民增收的若干政策措施通知(藏政办发〔20261号,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已于202647日出台实施。为便于理解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若干政策措施》起草背景

2025820日,习近平总书记率中央代表团出席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在听取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汇报时,作出要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帮助人民群众增收致富等一系列重要指示。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农牧民增收作为“三农”工作中心任务,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明确了2026我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左右的目标任务,十届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第117次(扩大)会议、十二届自治区人民政府第31次、第35次常务会议先后就研究制定2026年农牧民增收政策措施提出明确要求2026327日召开的全区农牧民增收现场会作出了实施农牧民增收“七大行动”的部署安排。

     二、《若干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措施》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强化农民增收举措”的决策部署锚定2026我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左右的目标任务着眼促进农牧民收入总量全面提升、结构更加合理农牧民增收七大行动进一步适配,提出多措并举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的十项政策措施。

(一)部署实施农牧民增收“七大行动”

一是实施县域经济提升行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进一步激活资产、带动就业、优化服务为重点,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壮大农牧民增收的核心载体。二是实施政策供给行动。做优存量、做大增量,推动落实自治区层面两年来连续出台的针对性政策举措,继续构建完善区、市、县三级叠加发力的政策体系,发挥政策效能、确保落地生根。三是实施结构优化行动聚力解决增收工作短板弱项,有力拓宽增收渠道,大力促进产业就业高质量发展,明确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民转移就业、产业项目带动、办好民生实事等重点领域目标任务。四是实施增收引领行动。202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2.7万元的13个县(区、市)作为“头雁”,进一步提升引领能力、带动效果和贡献水平,实施3万元以上“头雁”县数量“破十计划”。五是实施增收攻坚行动针对2025年我区仍有6个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万元的现实情况,精准高效落实“一县一策”攻坚措施,采取超常规措施大力提高农牧民收入增速。六是实施增收加力行动。针对2025年我区19个县(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低于7%的现实情况,进一步压实市县工作责任,采取党政主要领导“一对一”“点对点”督促指导等强力抓手,确保2026年收入增速有较大起色七是实施重点乡镇帮扶行动截至2025年,我区仍有56个乡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足2万元,考虑这些地方对差异化、个性化、特色化政策的强烈需求,在组织保障和政策层面进一步开展重点帮扶。

(二)制定出台农牧民增收“十项政策”

《若干政策措施》共明确10方面政策举措20具体任务。一是扩大就业创业。以促进跨区域转移就业为核心,明确“优化农牧民跨区域就业路费补贴政策”“调整返乡入乡农牧民一次性创业补贴”“健全政府、劳务市场、用工单位、劳动力共同参与的劳动输出模式”3项具体任务。二是拓宽就业渠道以鼓励吸纳本地劳务为重要渠道,明确“出台劳务品牌培育工作方案”“优化就业帮扶车间扶持政策”“对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公共服务岗位给予补贴”“高标准农田工程管护补助”“优化完善水利灌溉体系”5项具体任务三是优化就业政策针对家政、生态、施工等行业领域吸纳农牧民就业给予政策倾斜,明确“开展家政兴农政策试点”“适度提高生态岗位补助标准”“促进农牧民施工队转型升级”3项具体任务四是落实以工代赈。围绕以工代赈项目提质升级和模式推广,明确“落实以工代赈促增收”1具体任务。五是发展农牧业生产。从农牧民增收源头入手,大力促进高原特色农牧业提质升级,明确“优化麦类作物‘一喷多促’补贴”“扩大青稞大田用种差价补贴面积”“优化牲畜良种补贴”3项具体任务六是深化科技创新通过科技创新促进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明确“实施农牧业科技创新工程”1项具体任务。七是延链补链强链。围绕高原特色农牧业融合发展,着力建强补齐产业链短板缺项,明确“优化促进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2项具体任务。八是发展乡村文旅针对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农文旅融合发展,鼓励试点探索、平台申创、基层参与,利用好、落实好现行财政支持政策。九是深化农村改革提高农牧业劳动生产率和经营效益,引导生产经营模式向有利于农牧民增收的规模化、社会化方向发展,持续稳慎深化草原经营权流转、农村闲置资产盘活等农牧区改革攻坚举措。十是兜牢民生底线。强化对低收入困难群体和“三老人员”的兜底措施,明确“执行低收入困难群众取暖求助补助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2项具体任务。

三、《若干政策措施》主要特点

《若干政策措施》总体贯彻“增量资金、增量政策,提前下达、提前兑现、提前见效”的工作要求,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突出广开渠道。政策优中选优,在政策征集阶段,全区农牧民增收工作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相继提出各类素材性政策措施超过50项,通过科学平衡覆盖面可行性,有效确保政策措施长短结合、标本兼治;广泛征求意见,先后3次通过不同渠道征求意见建议,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召开5次专题会商讨研究,有效确保了政策措施的适用性和实用性。

二)突出实效为先树立鲜明导向着力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优化提效或深入实施类政策措施占到了政策措施总数的85%符合中央政策导向和工作现实需要;狠抓关键要害,找准农牧民增收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按照“补关键、奖到位、保实效”的工作原则更多谋划稳岗就业、产业提质方面的增量政策措施产业就业类政策占比达90%

(三)突出纲目并举。聚焦总量增长抓住农牧民增收工作中矛盾的主要方面,分清主次着力点,优先确保量的合理增长,避免用结构调整问题掩盖总量不足的短板;关注质量提升,坚持做大总量与做优结构“同步考虑、不可偏废”的原则,面向解决政策性收入占比高等问题,重点确保收入质量的有效提升。

四)突出凝聚合力。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增收,逐级制定特色化、个性化促进农牧民增收的政策措施,全方位支撑农牧民增收政策体系落实落地。发挥机制作用,切实发挥好自治区和各级农牧民增收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督促、指导、调度、交流,明确目标任务,确保政策措施效果一项一项地完整、准确体现到群众收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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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十二届自治区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2026年促进农牧民增收的若干政策措施通知(藏政办发〔20261号,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已于202647日出台实施。为便于理解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若干政策措施》起草背景

2025820日,习近平总书记率中央代表团出席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在听取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汇报时,作出要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帮助人民群众增收致富等一系列重要指示。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农牧民增收作为“三农”工作中心任务,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明确了2026我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左右的目标任务,十届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第117次(扩大)会议、十二届自治区人民政府第31次、第35次常务会议先后就研究制定2026年农牧民增收政策措施提出明确要求2026327日召开的全区农牧民增收现场会作出了实施农牧民增收“七大行动”的部署安排。

     二、《若干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措施》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强化农民增收举措”的决策部署锚定2026我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左右的目标任务着眼促进农牧民收入总量全面提升、结构更加合理农牧民增收七大行动进一步适配,提出多措并举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的十项政策措施。

(一)部署实施农牧民增收“七大行动”

一是实施县域经济提升行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进一步激活资产、带动就业、优化服务为重点,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壮大农牧民增收的核心载体。二是实施政策供给行动。做优存量、做大增量,推动落实自治区层面两年来连续出台的针对性政策举措,继续构建完善区、市、县三级叠加发力的政策体系,发挥政策效能、确保落地生根。三是实施结构优化行动聚力解决增收工作短板弱项,有力拓宽增收渠道,大力促进产业就业高质量发展,明确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民转移就业、产业项目带动、办好民生实事等重点领域目标任务。四是实施增收引领行动。202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2.7万元的13个县(区、市)作为“头雁”,进一步提升引领能力、带动效果和贡献水平,实施3万元以上“头雁”县数量“破十计划”。五是实施增收攻坚行动针对2025年我区仍有6个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万元的现实情况,精准高效落实“一县一策”攻坚措施,采取超常规措施大力提高农牧民收入增速。六是实施增收加力行动。针对2025年我区19个县(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低于7%的现实情况,进一步压实市县工作责任,采取党政主要领导“一对一”“点对点”督促指导等强力抓手,确保2026年收入增速有较大起色七是实施重点乡镇帮扶行动截至2025年,我区仍有56个乡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足2万元,考虑这些地方对差异化、个性化、特色化政策的强烈需求,在组织保障和政策层面进一步开展重点帮扶。

(二)制定出台农牧民增收“十项政策”

《若干政策措施》共明确10方面政策举措20具体任务。一是扩大就业创业。以促进跨区域转移就业为核心,明确“优化农牧民跨区域就业路费补贴政策”“调整返乡入乡农牧民一次性创业补贴”“健全政府、劳务市场、用工单位、劳动力共同参与的劳动输出模式”3项具体任务。二是拓宽就业渠道以鼓励吸纳本地劳务为重要渠道,明确“出台劳务品牌培育工作方案”“优化就业帮扶车间扶持政策”“对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公共服务岗位给予补贴”“高标准农田工程管护补助”“优化完善水利灌溉体系”5项具体任务三是优化就业政策针对家政、生态、施工等行业领域吸纳农牧民就业给予政策倾斜,明确“开展家政兴农政策试点”“适度提高生态岗位补助标准”“促进农牧民施工队转型升级”3项具体任务四是落实以工代赈。围绕以工代赈项目提质升级和模式推广,明确“落实以工代赈促增收”1具体任务。五是发展农牧业生产。从农牧民增收源头入手,大力促进高原特色农牧业提质升级,明确“优化麦类作物‘一喷多促’补贴”“扩大青稞大田用种差价补贴面积”“优化牲畜良种补贴”3项具体任务六是深化科技创新通过科技创新促进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明确“实施农牧业科技创新工程”1项具体任务。七是延链补链强链。围绕高原特色农牧业融合发展,着力建强补齐产业链短板缺项,明确“优化促进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2项具体任务。八是发展乡村文旅针对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农文旅融合发展,鼓励试点探索、平台申创、基层参与,利用好、落实好现行财政支持政策。九是深化农村改革提高农牧业劳动生产率和经营效益,引导生产经营模式向有利于农牧民增收的规模化、社会化方向发展,持续稳慎深化草原经营权流转、农村闲置资产盘活等农牧区改革攻坚举措。十是兜牢民生底线。强化对低收入困难群体和“三老人员”的兜底措施,明确“执行低收入困难群众取暖求助补助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2项具体任务。

三、《若干政策措施》主要特点

《若干政策措施》总体贯彻“增量资金、增量政策,提前下达、提前兑现、提前见效”的工作要求,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突出广开渠道。政策优中选优,在政策征集阶段,全区农牧民增收工作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相继提出各类素材性政策措施超过50项,通过科学平衡覆盖面可行性,有效确保政策措施长短结合、标本兼治;广泛征求意见,先后3次通过不同渠道征求意见建议,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召开5次专题会商讨研究,有效确保了政策措施的适用性和实用性。

二)突出实效为先树立鲜明导向着力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优化提效或深入实施类政策措施占到了政策措施总数的85%符合中央政策导向和工作现实需要;狠抓关键要害,找准农牧民增收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按照“补关键、奖到位、保实效”的工作原则更多谋划稳岗就业、产业提质方面的增量政策措施产业就业类政策占比达90%

(三)突出纲目并举。聚焦总量增长抓住农牧民增收工作中矛盾的主要方面,分清主次着力点,优先确保量的合理增长,避免用结构调整问题掩盖总量不足的短板;关注质量提升,坚持做大总量与做优结构“同步考虑、不可偏废”的原则,面向解决政策性收入占比高等问题,重点确保收入质量的有效提升。

四)突出凝聚合力。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增收,逐级制定特色化、个性化促进农牧民增收的政策措施,全方位支撑农牧民增收政策体系落实落地。发挥机制作用,切实发挥好自治区和各级农牧民增收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督促、指导、调度、交流,明确目标任务,确保政策措施效果一项一项地完整、准确体现到群众收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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