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K3984687-7/2015-00032 文      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 发布日期 2015-03-20 18:13:00

时间: 2015-03-20 18:1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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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报送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统计数据的通知》(藏政办发明电〔2015〕13号)要求,我局对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梳理和总结,认真填写《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我局一是2014年度在中国扫黄打非网发布信息8条,分别为“3·06”专案顺利结案;集中开展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及“绿书签行动”系列宣传活动;昌都地区开展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林芝地区开展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和绿书签系列宣传活动;阿里地西藏:刊登《关于设立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举报电话的公告》;刊登《关于设立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举报电话的公告》;各地开展“扫黄打非”市场检查;开展全国“两会”、藏历新年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二是在中国西藏新闻网发布信息2条,分别为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孟德利出席西藏分会场会议;我区开展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三是2015年2月9日,通过中国西藏之声网站和西藏广播电视报向社会公布我辖区内依法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28家影视制作机构情况,时间为1个月。为增加工作透明度和提高办事效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统计

2014年度,我局依法对11家申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进行了审批,并进行了信息公开。公开信息条数共11条,即:拉萨国是经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西藏天利经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西藏影视发展有限公司、九州梦工厂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西藏嘎喀嘎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拉萨群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西藏雅卓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西藏圆梦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拉萨极地乐土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昌都康延川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古格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截至2014年底,我区依法审批影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28家,并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备案。

三、行政机关同意公开、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分类统计情况

无。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及其处理结果

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收费情况

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加强基础性日常管理、丰富政务公开方式等方面有待提高。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梳理和总结信息公开内容,扎实推动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灵活多样。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无。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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